“你背包鼓鼓的,裡面裝的是棒球裝備嗎?”
“是啊,我是我們學校棒球部的。”
“是嗎,上次東京這邊的決賽,你們也上場了嗎?”
“……沒有。不過是因為我們上次出現了意外!我跟你說,要不是我們隊的王牌投手突然退部……”
“對手這麼可惡嗎?”
“是吧!賽後挑釁什麼的肯定是故意的!”
“——會想要報複他們嗎?”
“啊?”我一愣,“那倒是不至于啦……現在我們再比一場,肯定是我們隊能赢!”
L若有所思地點頭:“聽起來确實很厲害呢。”
“那當然!”挖了一大口冰淇淋,幸福地眯起眼睛,“我可是從剛進國中開始就接觸棒球了,那時候我……”
等到冰淇淋吃完,我有些尴尬地發現,我已經跟他吹噓完國中所有比賽的輝煌戰績了。
其實和L聊天還是挺愉快的,他也不是毫無情商嘛。
剛這麼想的我心情頗為愉快地開動了藍莓慕斯。
剛入口我就明白了L為什麼說“難吃”。
“我可以說一件事嗎?”
我皺着眉頭硬咽下去,打算以後來這再也不點這個了:“哦,可以啊,你說吧。”
“我目前懷疑你和奇樂存在某種關系。”
“唔——咳咳咳……”
啊?
就隻是——啊?
話題是怎麼轉到這個上面的?!
L丢下炸彈後就耐心等我咳完,靜靜觀察着我的反應。
“啊哈哈哈,你在說什麼呢……”笑得好幹巴巴……
“我跟奇樂怎麼會有關系呢?……我和奇樂根本就是完全不挂鈎的兩個人嘛。”好爛的演技……
夜神月你今天不會被我給交代在這吧?那你可真是史上最冤的主角。
看我臉色不好,L不知從哪又推來一份布丁到我面前。
“……”這個不是已經賣光了嗎?!
我堅決不接受賄賂:“而且這種論斷需要證據的,不然有誰會覺得一個高中女生和奇樂有關系呢?”
L的拇指抵在嘴唇上,同意道:“的确,所以還隻是不滿10%的嫌疑度而已。”
!
10%?
這麼高?!我記得原劇中夜神月一開始也才1%啊啊啊啊啊!
這種時候當然是選擇遁走。
“對不起我突然想起我還有點事我先走了!”
顧不上L什麼反應了,我火速拎過包到前台結了賬,像身後有鬼在追似的逃出了甜品店。
結果剛出門就被人給撞了個正着!
我被撞翻在地上,因為穿的是短褲,膝蓋被蹭破了好幾處,疼得我龇牙咧嘴。
L這時端着那份布丁出現了,他先是繞着我走了半圈,然後緩緩下蹲,遞給我一隻手:“你需要幫助嗎?——你的錢包好像被剛剛撞你的人偷了。”
真是……豈有此理!
至此,我終于确定,我的日常被攪得一團糟。
罪魁禍首,不是奇樂,不是想不出什麼辦法的我,當然也不是L。
而是這個、充滿犯罪者的世界。
我……出離地憤怒了!
于是我不顧膝蓋上火辣辣的傷口從地上爬起,拿出書包裡的棒球,在L略帶驚詫的眼光中以标準的投球姿勢——側身、擡腳——扔!
正中那人的頭!
那人倒下後幾秒寂靜,随後在街邊路人突然爆發的掌聲中,我回頭問眼睛微微瞪大的L:“布丁,還可以給我嗎?”
他竟然低頭認真地思考了下:“………………………………………………當然。”
“……”你這是當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