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蘭草從包裡拿出三張全國工業票遞給黃述玉。
黃述玉給了她六張湘省工業票。
李蘭草收好了票,蹦蹦跳跳離開,離開的方向并不是回街道辦的方向。
這小丫頭有一定運氣在身。黃述玉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派出所給她安排一份工作,他們并不希望她離開陽縣,至少短期内她不能離開陽縣,也就是說李蘭草短期内不會失去這份工作。
黃述玉收回目光,朝着相反的方向走。
陽縣知青辦前身是陽縣商會的辦公場所,一面鮮紅的旗幟飄蕩在知青辦上空,黃述玉眺望這面旗幟,眼中出現名叫希望的光芒。
黃述玉朝着這個方向走去,眼前憑空出現一行字:
[1973年2月26号中午,俞芳相親結束後,在湘省陽縣人民大樓附近失蹤,案件一直未被偵破。]
黃述玉驚恐的發現這不是幻覺,路上的行人和她擦肩而過,竟沒有一個人注意到這行字。
這行字一直漂浮在自己眼前,隻要黃述玉睜着眼睛,就一定會看見這行字。
本該在知青辦的人出現在人民大樓附近。
這裡就是湘省陽縣,現在是1973年2月26号,黃述玉想知道現在幾點了。
人民大樓前面的廣場上有一座大時鐘,聽老一輩人說60年前,一位西洋人來這裡傳教,在這裡建了一座大時鐘。60年過去了,大時鐘還是非常精準的。
黃述玉走到大時鐘正面看時間,現在是上午10:48。
黃述玉驚奇的發現字發生了變化:
[2024年12月27号,*縣官媒為自己的措詞不當道歉,警方連夜組建專案組調查劉某軍買妻、虐妻案。受害者年紀大概在70至75歲之間,長期經受虐待,神志早已不清,問不出有用的信息,通過DNA數據庫比對,意外找到受害者的兒女們。
警方和受害者的兒女們取得聯系,受害者的兒女并不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經過警方的深入調查,劉某軍長期從事拐賣婦女兒童活動。
在打掃受害者長期生活的地方時,撕掉發黴的報紙,意外在牆壁上發現一座大時鐘,還有一群建築物,警方判斷是受害者清醒的時候畫出來的,通過和老照片對比,警方沒能找到與此相似的城市……一位熱心網友向警方提供了一張老照片,讓案件有了重大突破。]
一堆陌生的詞彙,卻不影響黃述玉的閱讀。
看似兩個案件,有沒有可能就是一個案件?
案件二的受害者是否是案件一的俞芳?
如果假設二成立,俞芳就不是主動失蹤的。
她在人民大樓附近,字沒有絲毫變化,當她站在大時鐘面前的那一刻,字才發生了變化。
這是2條來自51年之後的預警,有沒有可能預警在提示自己,俞芳就是在大時鐘附近失蹤的?
這裡視野開闊,想把一個處于昏迷狀态的人,從人來人往的大時鐘附近帶走很困難。
那麼俞芳一定是主動跟人離開的,俞芳隻有在清醒的狀态下,才會主動跟人離開。
黃述玉沒忘記俞芳是來相親的,但很難判斷這場相親有沒有結束,無法通過這條信息找人,她也不知道俞芳的長相。
黃述玉離開,走進一條巷子裡,從軍綠色挎包裡拿出一張本省的工業票和一支鉛筆,快速在票上寫下俞芳的名字,回到大時鐘附近,假裝系鞋帶,把票丢地上,自己把票撿起來,喊:“俞芳!”
俞芳和相親對象分道揚镳,在大時鐘附近遇到了堂姐。堂姐說她鄉下外婆家所在的大隊今天殺豬,帶她去吃殺豬飯。俞芳饞的直流口水:“姐,你等我,我回家跟我媽說一聲。”
“你動一動你的腦子,不是小嬸跟我說你在這裡,我怎麼能找到你!”俞岚語氣不好說,“我跟小嬸說帶你去吃殺豬飯,小嬸同意了。”
“哦!”俞芳跟上俞岚的腳步,“咦,姐,你有沒有聽見有人在叫我?”
“你聽錯了。”俞岚邊拽着俞芳往前走,邊抱怨道,“都怨你,中午這場殺豬飯吃不上了。”
“俞芳!”黃述玉。
“姐,真的有人喊我。”俞芳拽出自己的手,“姐,我去看看是誰在叫我,我馬上回來,不會錯過晚上那頓殺豬飯的。”
盯着俞芳跑遠的身影,俞岚恨得牙癢癢,跺了跺腳追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