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讪讪地放回雞爪,另撿了幾片糟蘿蔔。
含璎暗自納罕,這人一看即是好食肉的,卻甯要蘿蔔,也不要雞爪。
雞爪一度是宮廷禦膳,又喚作鳳爪,寓意甚吉,後因物阜民豐,漸漸流入民間,上了尋常百姓的食案。
幼時住在都城,糟鹵雞爪還是頗受食客青睐的小食,如今怎沒落至此?
含璎一路走過來,已留意到鹵葷菜當中雞爪最是便宜,卻賣得最差。
單看賣相,各家的雞爪色澤尚可,隻是瞧着有些幹巴,僅一層貼骨的皮,口感不知如何。
她往前又路過另一家食攤,正巧有個裹着幞頭的青衣郎君買了雞爪,一面走,一面拿了一根吃着。
含璎一瞬不瞬地望着他,以期自他臉上辨出端倪。
那年輕郎君冷不防被個嬌美的小娘子盯着瞧,一下漲紅了臉,險些不慎将唇瓣咬破。
他倒也爽氣,手一伸,将打開的紙包送到含璎面前,羞澀道:“小娘子嘗嘗?”
含璎哪肯白吃人家的,隻笑問道:“不必了,多謝郎君,這雞爪吃着如何?”
“尚、尚可。”說完便扭頭跑了。
周從寄見那郎君手足便如才裝上似的,同手同腳地往前移,微微皺起眉,側過身,低頭問含璎:“想吃?”
含璎搖頭,這糟雞爪半斤起賣,若是難吃,豈不白白浪費了銀錢?
二人身後,皂紗罩面的男子恨恨地攥緊了拳頭,又心疼又氣,周從寄連給她買雞爪的錢也拿不出!
未幾,食攤攤主追上來,将一包雞爪遞給含璎,滿臉堆笑道:“這糟鹵雞爪送給小娘子嘗嘗。”
含璎不免疑惑,雞爪非是大風刮來的,怎會平白贈她?
攤主見她不收,有些發急,“今日酬賓,拙荊見小娘子合眼緣,特叫我送來,小娘子且收下,吃得好再光顧!”
含璎遠遠一瞧,那裹了青花布頭巾的婦人站在攤位後,朝她笑着。
一包雞爪少說有一斤,含璎無論如何不肯就要。
正為難,周從寄道:“撿一根嘗嘗。”
含璎心道也好,用帕子擦過手,在紙包裡拿了一根。
攤主還要再勸,往後瞧了一眼,才不作聲。
含璎嘗過一根爪子,便皺起了眉。
雞爪原就肉少,烹制得這般緊實且硬,越發叫人覺得沒吃頭,再則料汁亦難以滲進,貼骨的肉尚有些腥氣,略啃一啃,嗦個味,便得棄了。
難怪滞銷。
糟鹵雞爪最宜做下酒的冷盤,當零嘴吃也極好。
阿娘從前常在夏日做些給阿爹下酒,阿爹小酌,她在一旁啃雞爪,阿爹會背着阿娘拿筷子沾一滴酒給她嘗。
村酒而已,并不多好,她因瞞過了阿娘,便覺得有趣。
不過,她更喜虎皮雞爪,吃着肉厚,皮酥肉嫩。
一條街走下來,卻沒見着賣虎皮雞爪的。
她若賣虎皮雞爪,最緊要便是食材與調料。
阿娘故裡有好些專事雞鴨養殖的商販,待其長成,便宰殺分割,腿、翅、脖、爪等各有去處。
大夏朝并無分割售賣的,但好些食店善烹雞,紅燒、白切、炙烤、鹵、煨湯,各有千秋,整燒上桌的,都會斬去雞爪。
斬下的雞爪,食店往往懶怠費工夫料理,常是低價售賣。
窮苦人家囊中羞澀,有從小館子裡購些生料打牙祭的,買回去不拘涼拌、紅燒,還是糟鹵,能嘗個肉味。
含璎以為每樣食材都值得最好的對待,或食其本味,或掩其本味嘗其口感,價賤之物,若烹調得法,亦有好味,敷衍是對食材最大的不尊重。
酒樓飯館售賣的鮮雞爪,價錢在一斤十七至二十五文之間,與豬羊肉,魚蝦蟹等水産相比,便宜得多。
從食店出來,含璎陸續又逛了幾家醬油鋪,香料坊。
一回頭,周從寄不見了。
周從寄将那皂紗男子堵在油坊外的巷弄裡,“為何跟着我與内子?”
那人不知給哪個字氣着了,唰地扯下面罩,兇神惡煞地瞪着他。
正是陸子琤。
周從寄險些沒認出他,何人将伯府小郎君揍得鼻青臉腫,且兩隻眼各挂了個黑圈,甚是滑稽。
難怪不肯陪遊三娘回門。
陸子琤豈會不知自己是甚模樣?他今日偷跑出來的,沒帶人,就是有心收拾周從寄,也不敢就動手。
再者,陸子琤黯然垂眸,周從寄畢竟已是她的夫君,他若打傷他,她不定多怪他。
可他心裡到底有氣,瞟了眼周從寄,嘲諷道:“窮成這般,也有臉娶她!”
周從寄淡淡道:“周某家事,不勞陸郎君費心,望陸郎君自重,勿再打攪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