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一大早天就陰沉沉的,蟬鳴尤其聒噪,悶熱的空氣中有一種窒息感。
初一(三)班。傍晚5點50分。
每天最後一節課,通常都是自習。但說是自習,學生們大多都是偷偷看閑書、傳紙條聊天,時不時發出嬉笑聲。一天辛苦的聽課學習後,享受着一點忙裡偷閑的時光。
楊方坐在教室中央的位置,前後左右都是他的小弟——當然,大部分都是用零花錢堆砌出來的“小弟”。他聊天的聲音不小,惹得紀律委員警告了幾次,卻依舊我行我素。
楊方得意地對小弟說:“一會兒放學咱們就沖出去!早半個月前就定好了,那家飯館是全縣最貴的,今晚我請客!”
小弟們表面歡呼,至于心底怎麼想的就不得而知了。幾個人鬧哄哄的,紀律委員制止也無用。直到6點放學鈴聲即将響起,就見後排的小弟戳了戳他的背,遞過來一張小紙條。
小弟說:“不知道誰扔過來的,上面寫着給你。”
楊方一愣,打開紙條,隻見上面歪歪扭扭的字。“晚上7點半,陽街酒吧大門口見,為你慶祝生日,順便聊一聊我們的關系。這件事不要讓任何人知道呀。”
落款是程小櫻。
奇怪,馬上放學了,為什麼不當面說呢?
楊方疑惑,但又喜出望外,扭頭看向隔了幾排程小櫻的座位。隻見她雙頰泛紅,也早早收拾好了書包,正托腮望着窗,紅色發夾亮晶晶的。楊方又立刻覺得很合理——地下戀情嘛,他懂。
兩個人上個月就分手了。準确的說,是在極為短暫的交往之後,楊方被甩了。理由很簡單,她說她真正喜歡的另有他人。
楊方非常想去赴約,但同時又有作為大哥的自尊心,至少不能告訴對小弟們這件事。他再次悄悄往程小櫻的座位偷看,卻不小心掃到了她兩排後的李耀成——自己血緣上的表弟。
晦氣。
不知為什麼,就是這一眼,讓楊方忽然想到很小的時候。那時自家和阿姨家還沒有因為錢鬧翻,他喜歡去找這個從小就安靜孤僻的表弟玩,求他叫自己哥哥。
但是李耀成一次都沒過這樣叫過自己,甯願獨自去觀察螞蟻。于是楊方生氣了,沖動之下,推倒了小表弟。
對方沒有受傷,隻有褲腳上略沾染了泥土。正常的孩子會憤怒,會哭泣狀告家長,可是他一聲不吭,唯獨那雙黑得過分的瞳孔死死地盯着自己。心驚膽戰中,楊方趕緊躲起來。
過了一會兒,卻見阿姨扯着小表弟哭天喊地,哭罵“你受傷了媽可怎麼辦。”隻是轉眼功夫,李耀成的褲腿上就盡是鮮血,汩汩地順着小腿流到腳面上。阿姨哭着給他包紮,媽媽則是把自己揪出來狠狠地罵。楊方在一片混亂中,整個人已經傻了,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迷迷糊糊地道了歉。
可是,也許是一瞬間的錯覺……他似乎看到這個安靜的小表弟,垂眸,極淺地笑了一下。
過去的回憶與現在重疊。楊方想起剛轉來這個班級的時候,第一眼就看到特别可愛的女孩子,每天追在李耀成身後喊“哥哥”。而現在,那個女生或許終于認清心意,想要主動和自己繼續交往。
隻是這樣一想,楊方就有種勝利的感覺,得意極了。
6點鐘放學鈴聲響起。
楊方見程小櫻高高興興地跑出教室,于是也趕緊撕碎紙條,興奮地拽過小弟們。
“快點,咱們走。去陽街!”
……
記錄本上的關鍵詞,逐漸連接在一起。就像是巨大的拼圖,一點點展現出原本的樣貌。可是那拼圖的畫風愈發詭異,漸漸呈現出深淵般的濃墨色,或者說……不知那是墨,還是已經幹涸的血。
系統抖了抖,小聲問:【然後呢?】
淩逍答道:【根據班級日志,當天值日生其實是另外一個人。梁勝那邊也核實過了,案發當天,李耀成曾主動和同學更換值日生表。這是日常小事,與案件無關,所以警方從來沒問過,更沒人主動提起。】
【6點30分,保衛處照舊巡查教學樓,催促值日生和其他逗留的學生立刻回家。保安稱對初一(三)班那個禮貌的男孩子很有印象,而校門監控也顯示,李耀成的确是回家方向。】
去年專案組調查報告上,對于李耀成的總結,隻有短短幾句話。
失蹤者同班同學,鄰居。幼時關系良好,初一後逐漸減少聯系,與失蹤者無任何糾紛。
案發當天值日生,6點30分出校門後直接回家,6點50分與王燕紅一起吃晚飯。7點20分與失蹤者父母交談,随後回到房間看書,再未出門。
結論:李耀成不具有作案時間。
【……隻有李耀成才具有充足的作案時間。】
淩逍說道。
【專案組推測的所謂6點05分至9點的時間段,從一開始,就是李耀成為他們設計好的。】
實際上,專案組根據一般辦案經驗推斷,程小櫻很可能在6點05分至7點30分左右就已經失蹤了。但是鑒于酒吧監控這個證據,時間段被拉長到了9點,以便于擴大搜查範圍。
雖然12歲仍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是他們已經具有一定的行為能力,有了善與惡、正确與不正确之分。換句話說,在七點半左右徹底天黑前,程小櫻知道應該回家,尤其是在已經和姐姐約好的前提下——除非,有什麼不可抗的外力阻止了她。
【李耀成,在時間線上巧妙地進行了僞裝,創造了不在場證明。】
【案發當天,他大概以某種借口,直接或間接引誘程小櫻決定先去某個地方、再回家。而自己則以值日為由,錯開了放學高峰期,形成一個正好的時間差。】
【人會被慣性思維所迷惑。按照警方的思路,他們重點排查了程小櫻随後幾分鐘内離開校門、或者方向一緻的學生和家長。誰會重點關注一個6點半才獨自回家的普通學生呢?】
【李耀成引誘程小櫻去的地方,實際上不是陽街,而是陰山的另一頭,那裡有一處圍擋年久失修,可以進山。】
複雜交錯、宛如荒廢迷宮的後巷裡,岔路不斷延伸,在荒蕪的某一處交錯口,一邊通往陰山,一邊則通往石頭路附近方向。乍一看十分遙遠、互不相通的兩個位置,實際上,需要做的隻是翻過一面矮牆,穿過幾條荒廢的巷子,走上十幾分鐘而已。
在系統逐漸顫抖中,淩逍繼續有條不紊的分析道。
【李耀成利用值日時差,在警方心裡留下第一印象後,就回到了家。7點20分,他出現在了這個院子裡,創造出二次不在場證明——而證人,就是程家夫婦。】
【直到這時,他才開始了真正的犯罪行為。】
【7點20分。在最後一次出現在外人面前後,李耀成回到房間,立刻從後窗翻了出去。】
等等!
系統忽然恍然大悟,卻同時又害怕得瘋狂顫抖。
它回憶起淩逍那天的動作——怪不得她走遍了後巷的所有小路,嘗試不同的路線,最後停在後巷李耀成房間的窗後。當時,系統還嘲笑淩逍,僅憑着一條沒人經過的路線,一個發夾,就懷疑自己的兒子。
就是那個像監獄的通風窗啊。
那個小小的出口,實際代表着,一條不會有任何人想到的、看見的近路!
【房間通風窗的欄杆,是可以拆下來的。事實上每年冬天,王燕紅都會把欄杆拆下來,換成北方平房常用的擋風窗。】
【李耀成翻出去之後,立刻順着後巷跑到陰山,中途經過巷子裡荒廢但仍能用的電話亭。7點30分,他報警稱酒吧裡有人抽東西,甚至還改變了聲線——而這,就是他的又一層精心布置。】
【他特意提前安排了李英這個喝酒後必會打架的酒鬼,以及聚餐完畢的高中畢業生。一方面,是為了抽調大量警力,拖住警方;另一方面,則是利用酒吧監控,設計好能夠被警方親眼看到的“犯罪地點”和“犯罪時間”。】
【最重要的一點——他已經做好了替罪羊的準備。甚至就在前天,他還試圖通過心理操縱,在身旁同學的心裡種下暗示。】
【在他的構想裡,警方在沒有任何證據的前提下,大概率以失蹤結案。當然,如果有警察認為是兇殺案,那反而更好了。】
淩逍想起那天晚上,少年意味深長,甚至是自我深信不疑的話。
那輕柔的聲音中,甚至充滿了期待。
“證據,隻要有朝一日找出來,就足夠了……梁警官真是大功一件!”
他指的,其實是精心安排的替罪羊——楊方。
這也是他完美犯罪的,最後一層保障。
事實上,在專案組認為程小櫻已經失蹤、甚至是遇害的時間點,這一刻她還好好的,正在陰山腳下焦急等待着。
雖然淩逍不知道李耀成,到底對她用了什麼借口。
【大約7點30分到7點40分左右。程小櫻在陰山的另一頭,見到了李耀成。】
【……第二天早上上班前,王燕紅曾經掀開簾子,她看兒子睡得正香,自己就照舊去廚房簡單準備早飯。潛意識中,我找到了一個奇怪的細節——菜闆旁的水果刀,位置似乎變動過了。】
系統聽得驚呆了。
電子音斷斷續續,甚至顫抖起來。就像是明明提前被告知了下一秒電影“高能預警”,做足了心理準備,可真的到了那一刻,仍被恐怖的一幕吓到了。
系統追問道:【……具體的過程呢?】
淩逍閉上了眼。
她并不願意推測血腥殘忍的過程,也不想對誰訴說那個女孩的恐懼與絕望。因此,她隻是說道:
【我在陰山另一頭的一處隐蔽山洞裡,發現了魯米諾試劑的反應。】
魯米諾試劑,就是淩逍昨天早上帶着出門的東西,是檢測血液痕迹的工具。
【那天更詳細的事情,總有一天,警方會從李耀成口中問得清清楚楚的——當然,是在看守所裡。】
系統:【你還在找屍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