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她就以“槍手”的名義在“螞蟻”上寫過稿子,當然了,槍手,顧名思義就是幫人幹髒活的,但是你沒有名字。
你寫的小說,冠以牠人之名,去養别人的筆名,自己隻能拿錢,就這個意思,相當于代筆。
因為她沒有名氣,所以隻能這樣做,市面上一女對多男的劇情實在是賺錢,她就拼命往這上面寫,銷量還不錯,于是後來她就不想當“槍手”了,轉而随便想了個筆名紅薯,開始到處投稿,不會隻在“螞蟻”上寫了。
再後來,她實在是不想寫一女對多男了,因為這麼卑劣的男性有什麼好寫的,看着她都心煩。
直到她那日通過妊嫖認識了亢金龍,對方主動找上她,邀請她來新開的“蜘蛛”投稿,并且給予一定的保底,這才真正擁有了寫出《新殙當日我的相公變成太監了》小說的權利。
她寫得很快,由于這篇小說實在是她在腦子裡想過無數遍的情節,所以不用幾日就寫完了。
在重高裡,那些組團欺淩她的人都知道她在寫小說。
一開始是“小打小鬧”的試探,比如隻說幾句話嘲諷你,發展到後來就是實打實的欺淩行為。
重高生源參差不齊,借讀生太多,往往是家裡頗有背景,隻手遮天,她一人難敵衆人之力。
沈鴻樹幾乎遭受了全班的冷暴力行為,不過她并不在意,畢竟她身邊還有朋友陪着她,何必在乎烏群之衆的想法。
但是當她早上進入教室時發現桌子上的腳印,上課認真聽講時不斷有人朝着她後腦勺扔紙團,經過她身邊“不小心”碰倒她的水瓶時,她是真的忍無可忍了。
她掀翻對方的桌子,踹爛牠的書包,撕掉牠的課本,又往牠的凳子上澆水,幾次之後反而助長對方氣焰。
于是,她想到了收集證據。
但是她的稿費斷然是買不起照相機的。
若是要買手持電話,估計要将她所有積蓄全部掏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