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進來一個星期,賀淩風沒有找過他,他能感覺得到這一次跟之前的都不一樣,或許他們關系就這麼就算結束了。本來就開始得莫名其妙,現在自然而然地結束也理所當然。
仔細算一算,也快半年的時間,夠久了。
隻是賀淩風的表還沒有拿回去,八百多萬的東西總不至于忘了,他決定等他什麼時候想起來的時候再讓他自己來拿回去。
又搬了家,照例請鐘嘉柔來吃了暖房飯,鐘嘉柔驚訝于他搬家的速度,卻在踏進這個房子之後驚喜地說他終于住得像樣了一點。
比起他之前住過的那些,這套房子确實好了不止一點,但是溫禾卻不太習慣,鐘嘉柔走後他又在房子裡到處走了一遍,盡管已經住進來一個星期,他還是覺得空間太大了一點,一個人的時候,連自己走路的聲音都聽得那麼清楚。
他覺得有點孤獨。
這在之前是從來沒有過的感受。
習慣的養成隻需要21天,他用科學的道理說服自己,強迫自己忽略不必要的感受,認真适應新的房子。
房東在客廳留下一套大沙發,底下鋪着地毯,正對着的牆上挂着85寸巨型電視機,當初看房的時候林韬說可以用它來打遊戲看電影,溫禾一次也沒打開過。倒是那個沙發,他每天路過幾次觀察,終于在一個下雨的傍晚忍不住躺了上去。
進入夏天,天氣越來越熱,他卻很少開空調,傍晚常常開着陽台的窗戶乘涼,畫畫累了就躺上去,像條貓一樣伸展四肢,一動不動。偶爾在黃昏暧昧的光線中看着天花闆的時候,他會想起林韬的話,決定把賀淩風的電影找出來重新看一遍。
看了幾部之後他就明白林韬為什麼那麼說了。
賀淩風拍的片子幾乎全是高風險動作片,他飾演的角色,要麼是拿命換榮耀的野生賽車手,要麼是飙車槍/戰樣樣都來的跨境警察,或者是挑戰人類極限的高山速降運動員。上天入地,幾乎無所不能。他确實是在把拍電影當成遊戲在玩,看他的劇組采訪,導演們都證實,電影裡大部分驚險的場景也都是實拍。
他幾乎不拍愛情片,唯一的相關情節是在那部警匪片裡,罪犯伏法之後主角團靠在車上抽煙,女主角叼着煙直白地問他:“喂,你到底要不要跟我搞對象啊?”
他聽了叼着煙走過去,湊近她點了個火,擡頭邪氣一笑,說:“好啊。”
那個鏡頭後來被粉絲們奉為永恒的經典。
所以抛開他在圈裡的行事作風如何不談,光是敬業這一點,他那些粉粉黑黑也都承認,是無可指摘的。
因為無所顧忌,在題材的選擇上他也很大膽,傳聞他早期演過一個無惡不作的殺人狂魔,這片子因為意識形态問題沒能面世,粉絲不知道從哪裡搞到的資源,竟也看過,後來發展到用這部片子來檢驗粉籍。
溫禾在網上搜索了一圈,都沒能找到這部電影,他用小号發了個帖子求資源,以為沒人會搭理,沒想到被一個熱情的粉絲回複了。
在回答了無數有關賀淩風的問題之後,他終于通過認證,被拉進一個粉絲群裡,稀裡糊塗報名了一場私人放映會。
放映會由群裡的富婆粉絲組織,也是這個粉絲團的團長。規模不大,因此嚴格控制觀影人數,溫禾是群裡為數不多的男粉絲,又會畫畫能産出,靠着雙重優勢獲得了這個名額。觀影之前每人先領一個大禮包,都是賀淩風的周邊,裡面有一件文化衫,上面印滿粉色愛心和偶像的名字,團長要求每個人穿着它入場。
溫禾拿着它猶豫半晌,圓臉圓眼睛的團長在一旁幽幽道:“你不會想要脫粉吧?”
溫禾看她微笑無害的面孔,上面分明寫着“你敢?”
于是也沒怎麼掙紮,他就把自己打扮成了鐵杆粉絲的模樣。看完電影一群人商量去哪兒續攤兒,溫禾已經打定主意要回家了,一天下來已經把他好不容易積攢起來的社交能量快消耗完了。他站在旁邊默默等待,但是一直沒能找到機會開口,就這麼稀裡糊塗跟着到了一家酒吧門口,前面的粉絲神秘地跟他說:“有傳聞說這是賀淩風來過的店,運氣好的話說不定還能偶遇哦!”
溫禾有些後悔自己剛剛一瞬間的好奇,進去之後他覺得自己的耳朵和眼睛都受到了猛烈沖擊,幸好團長實力不俗,訂的竟然是二樓的包間。坐下吃了一盤水果之後他出門找廁所,七拐八拐好不容易找到了,推門一看兩個男人正摟在一起吻得忘我,他立馬轉身退出,還不等平複心跳就聽見有人叫他:“苗苗?”
賀淩風身高腿長,站在昏暗不明的走廊裡顯得很是高大,溫禾轉頭,說不出話,隻覺得自己的心跳得比剛剛還猛烈。
賀淩風從上到下打量他,嘴角帶笑,說:“怎麼在這兒?”
溫禾強迫自己鎮定,說:“你好。”
賀淩風笑容更大,說:“我是挺好,你呢?”
溫禾盡力穩住自己的聲音,然而失敗了:“還……還可以。”
賀淩風哦一聲走近,手搭上他的肩膀,像是做什麼檢查一樣從上摸到下,摸完還感歎一句:“衣服不錯,在哪兒買的?”
溫禾身體微微顫抖,然而卻無法出手阻止在他身上作亂的人,說:“看電影送的。”
賀淩風一手攬着他的腰,一手捏上他通紅的耳垂,任誰都能從他的聲音裡聽出他的好心情:“哦,這樣,電影好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