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中文

繁體版 簡體版
恋上你中文 > 破戒 > 第11章 第 11 章

第11章 第 11 章

章節錯誤,點此舉報(免註冊),舉報後維護人員會在兩分鐘內校正章節內容,請耐心等待,並刷新頁面。

錢博钰突然大手一揮:“老子就是把她□□了怎麼了,她一個臭拉鋼筋的女兒,還假清高,我不滿14周歲,你們有本事把老子送進号子裡啊,來啊,老子還怕你們不成。”

他話音剛落,法官還來不及制止他的無理行為,旁聽席上傳來一聲沉悶的咳嗽聲,四十歲出頭,黑色墨鏡,白色口罩,身邊的女人急忙幫他順胸口,他揚了揚手裡攥着的藏藍色真絲手帕,女人坐正,瞪了一眼大放厥詞的錢博钰。

唐捐看到了熟悉的人,居于最後一排的張萬堯,沉個臉,搞得像别人欠他好幾百萬。

法官提醒錢博钰注意法庭秩序,他收了胳膊,勉強坐好。

法官:被告辯護人,你對公訴人的舉證有何問題?

“我當事人是在酒精中毒的情況下對被害人實施了砍傷等行為,并無主觀故意,因此并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其次,事發時,我當事人未滿14周歲,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因此不構成□□罪,質證完畢。”

李默說完扶了下鏡框,餘光向唐捐他們瞥了一眼後,随即又低了頭。

法官:經過以上的法庭訊問以及質證,本案的事實已經查清,調查結束,下面開始法庭辯論,控辯雙方應當圍繞本案定罪量刑以及雙方有争執的地方發表意見,首先圍繞本案的定罪事實以及定刑問題進行辯論,首先由公訴人發表意見。

“首先,被告人錢博钰已經承認對被害人遲雪實施了□□行為,其主觀惡意大,犯罪動機卑劣,犯罪對象屬于弱勢群體,并造成嚴重後果,導緻被害人死亡,雖其案發時不滿14周歲,也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法官,我有意見。”李默。

法官:你說。

“我當事人是在其頭部遭受被害人花瓶襲擊後才對其有傷害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屬于故意殺人,其次,根據法律規定,行為人不滿14周歲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我主張無罪。”

“錢博钰,被害人遲雪用花瓶襲擊你頭部時,被害人在你前面還是後面?”唐捐兩手搭在辯護書上,眼眶發紅。

“前面。”

錢博钰不假思索,李默皺了下眉。

“根據桑莆醫院提供的錢博钰頭部受傷位置,是在顱骨左側,而被害人遲雪的慣用手為左手,如果真的是被害人所擊打,那傷口便是在顱骨右側,而非左側。因此可推定,被告人錢博钰頭上的傷并非被害人遲雪所傷,因此正當防衛不構成。”

“不對,她是站在我背後打的。”錢博钰極力反駁。

法官:被告人錢博钰,注意虛假陳述的後果。

“法官,原告代理人誘供。”李默舉手抗議。

法官:抗議無效,原告代理人繼續。

唐捐翻了一頁,繼續說:“被告辯護律師說被害人遲雪偷竊被告人母親價值300萬的翡翠項鍊,請問何時丢失,是否報案?”

“不值錢的玩意兒何必報案。”錢博钰又恢複了他的大爺坐姿。

“三百萬的翡翠項鍊不值得報警,三十萬的手表卻要把人砍死。據警方調查,被害人遲雪從未于你母親見過面,生日當天也是第一次去你的别墅,她沒有偷竊翡翠項鍊的機會,至于那串項鍊為何會出現在她的書包裡,我懷疑你們合夥誣陷,以求減罪。陳述完畢。”唐捐。

“法官,我有異議。”李默。

法官:你說。

“300萬的翡翠項鍊上有遲雪的大量指紋,可以推定為盜竊。”李默。

“遲雪已死,她的指紋你們可以随意采集,說她想要偷盜30萬的手表也可以誣陷,因此被告人錢博钰對遲雪的一系列行為都構成主觀故意,符合故意殺人罪的主觀條件,因此構成□□罪,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唐捐盯着李默,面不改色,沉穩發言,宋颋碰了下他的膝蓋,遲忠這時緩緩擡起頭,扭頭看着唐捐。

“原告代理律師這一切都是主觀推斷,并無實據,因此被害人遲雪的盜竊行為不能排除,我當事人是正當防衛,請法官明察。”李默大聲替錢博钰辯護。

法官:被害人遲雪死亡,關于偷竊300萬翡翠項鍊跟手表一事無其他人證物證佐證,可以依法排除,原告代理人繼續。”

“法官,我有證據展示。”李默舉手。

法官:請展示。

得到法官的回複,李默拿起手中的遙控器,點了播放鍵。

視頻中一共有三個人,錢博钰,遲雪,另外一個人打了馬賽克,看打扮,應該就是韓熙,視頻大緻内容,就是錢博钰向衆人宣布遲雪是他的女朋友,遲雪并沒有當場表态,但衆人的掌聲已經表明一切。時間顯示是在今年的8月1号。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