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後下午兩點,第二中學,兩千人的大禮堂座無虛席,唐捐被安排在第一排中間的位置。左邊是校長林啻,四十出頭的年紀,頭發烏黑濃密,戴着黑框厚片眼鏡,看起來溫文爾雅,做事卻雷厲風行。
聽身邊的保衛處許主任說,今天的普法課,全校2147人,除了看門的保安,其他都到了,食堂阿姨,清潔工也沒落下,周一在升旗儀式上就說了,除生老病死,任何人一律不得請假,如果有裝病不來的,直接記大過。
唐捐目光移向台上,此時小主持人正拿着話筒念稿子:“夏去秋來,金風送爽,今天,我們二中全體師生相聚于大禮堂,共同聆聽堯庭律所唐捐律師關于未成年犯罪的相關法律問題,我們懷着無比期待的心...... ......接下來首先有請林校長發表講話,大家歡迎。”
小主持人帶頭鼓掌,大禮堂内瞬間響起雷鳴般的掌聲,餘音繞梁。
林啻将眼前的移動桌闆往前一推,在衆人的掌聲中昂首闊步走上舞台中央,站穩後正對着台下,手放在左胸口,颔首,微微彎腰,沖大家行了個鞠躬禮,起身時說謝謝大家。
随後小步走向發言台,将話筒往上一擡,一開口就表達了不滿:“各位好,我是林啻,你們嘴裡的事兒逼校長,這點我不否認,的确如此。剛剛主持人有句話說得不全面,今天到場的,是二中的所有師生及工作人員,為什麼我把食堂的阿姨跟清潔工他們都叫來了,原因很簡單,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是一起校園霸淩的參與者,受害者,旁觀者。去年十月高一二班汪竣,在四号食堂把一鍋剛煮沸的麻辣燙澆在高二三班的鄭子霖同學腦袋上,造成其頭皮組織壞死,縫了十三針。今年二月,高二七班焦媛,喬媚,用加熱的卷發棒燙傷其室友譚靜的臉部,胳膊,後背以及□□,現在退學,在家靜養。”
“這兩起校園霸淩案,案發時都有目擊者,他們統一選擇沉默。魯迅先生在《呐喊》中有句話,想必大家都聽過,今日我等若冷眼旁觀,他日禍臨己身,則無人為我搖旗呐喊。希望二中的全體同仁,遇到校園霸淩時勇于制止,如果自身能力有限,可以去學校的移動電話亭撥打保衛處的電話,可以找老師,也可以報警,總之,不做冷漠的旁觀者。”
“重慶3.14鐘岐案,霸淩者陳亦君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法院判鐘岐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這并不是鼓勵被霸淩者犯罪,而是鼓勵所有被欺負的人要勇于向不法侵害作鬥争,也是警告那些霸淩者,這就是無端對他人施暴的下場。二中的校訓,團結友愛,勤奮共赢,大家都知道,在二中霸淩他人的後果是直接開除,我是個悲觀主義者,我不相信一個本身邪惡的人會在法律的寬恕和道德感化下重新做人。總而言之,我不希望看到在座任何一位同學霸淩他人。今天就講這麼多,其他細節我會在校刊上補充,接下來的講台留給唐捐律師,大家要認真聽,周一開學,所有師生都必須交一份不少于三千字的聽後感。”
他的話音剛落,且聽台下“啊”聲一片,唐捐則佩服他的膽識和魄力,很多學校面對校園霸淩都是遮遮掩掩,想盡辦法企圖息事甯人,甚至還搞學生投票,判斷行為是否是校園霸淩。
而他這種一刀切,直接開除的做法聽起來是激進了些,但對那些霸淩者來說,法律對他們犯罪行為的懲戒長期缺位,導緻他們不把任何人放眼裡,道德教育更成為空談,直接開除,起碼表明了學校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霸淩者也算為自己的惡行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身邊的保衛處主任又把腦袋湊了過來,說林啻直接開除霸淩者的行為被教育局局長叫去談了好幾次話,他還是無動于衷,說如果不允許他開除霸淩者,他便主動請辭。
那些因霸淩而被開除的學生家長,在網上散布各種林啻的不實言論,說什麼猥亵女學生,貪污公款,收受賄賂,出軌,請求教育局把他辭退之類,鬧到最後那些人被定了個誣陷诽謗,也算替自己家孩子做了幾天牢。
這時林啻落座,唐捐看了他一眼,随後目光移向講台的紅色橫幅“堅決抵制任何形式的校園霸淩”,筆力蒼勁,透着一股與霸淩者死磕到底的硬氣。
“唐律師,您可以上去了。”
林啻台上台下兩個嗓音,唐捐還以為自己幻聽了,沖人點了下頭後,推開移動桌闆,大步流星上台,将話筒又往上擡了點,手邊是他的筆記本電腦,沒看ppt,他先做了自我介紹和講前聲明。
“大家好,我是堯庭律所唐捐,首先聲明一點,以下所講僅代表我個人的觀點和感悟,與堯庭無關,大家罵我的時候,請别捎上堯庭,不然我會挨老闆的罵,謝謝大家。”
他話音剛落,台下就有人笑了,交頭接耳,原來唐律師也有怕的人啊。
有大膽的男同學舉手提問:“請問唐律師是害怕被你師父張萬堯罵嗎?”
唐捐:同學,你路走窄了,我是怕被他操。
唐捐拿了遙控器,面帶微笑回道:“我不怕任何人,我隻想告訴大家,每個律師都有自己獨立的職業理念和辦案思路,所講述的觀點隻代表個人的閱曆和對法律的理解,跟所屬律所無關。”
男生将信将疑點頭,在同學們“還是你勇”的眼神中艱難落座。
唐捐見沒人再搭腔,手裡的按鈕一動,大屏幕上出現四個黑色宋體大字:何為少年?
“我想問一下各位同學,你們認為何為少年?”
不愧是重點高中,面對這種沒有彩排過的提問環節,同學們回答問題還是很積極的,有人說少年就是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有人說是十歲到十五六歲年齡段的人,也有說沒上大學之前都是少年,最後一個回答,隻要有一顆少年心,至死都是少年。
唐捐聽完同學們的回答,屏幕上的字又翻了一頁:法律人眼中的少年。
“你們的回答都很棒,我先說一下法律對少年的定義,未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即為少年,不受成人法律規則的約束,有自己的司法保護條例。而我眼裡的少年,做自己,不霸淩他人。”
接着屏幕上出現八個大字:霸淩者,不配為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