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許再也不會原諒我了,我搞砸了一切……
“那個鬼。”
?哪個鬼?這房間裡可就我一隻鬼啊,言言是在叫我嗎?盛淩頓時又揚起了希望:“我在!”
陳言頭都不擡一下,放了手機,把身子縮進被窩裡,悶悶的聲音吩咐他:“把燈關了。”
言言叫我關燈!他叫我關燈!他原諒我了!他喜歡我!
盛淩屁颠颠地跑去關了燈,有點費勁,但也順利完成了。
嘿嘿,言言原諒我了,他喜歡我。盛淩覺得,他要是有一條尾巴,現在肯定搖上天了。
“嘻嘻。”盛淩沒留神,一不小心發出了聲音,陳言不耐地“啧”了一聲。
盛淩頓時反應過來,慌忙捂住了嘴。靜了一會兒,盛淩湊近陳言,低聲道:“你可以打我一下嗎?”
陳言擰了下眉,如他所願。
盛淩一臉幸福地捧着臉,心裡高傲地想着:讓他打我他就打我,我男朋友果然愛我,我才是一家之主!
如此想着,盛淩一臉甜蜜地側身躺下,一把攬住陳言。
“滾下去。”
……哦。盛淩圓潤地滾下去了。
一晃幾天過去,這幾天裡,盛淩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變着法兒地哄陳言開心,想盡一切辦法修複他們岌岌可危的關系。
當然,盛淩不這麼想。盛淩覺得,他隻是哄對象開心而已,讓自己的小男朋友高興,這是他畢生的使命!
“寶寶,我們今天去哪啊?”盛淩看着陳言換衣服,伸手幫他拿了雙襪子出來。
經過幾天的相處,陳言已經對他毫無邊界感的稱呼習以為常了,也懶得一遍遍去糾正,反正也隻有自己聽得見。
“去見一個朋友。”陳言接過那雙懸在半空的襪子。
“哪個朋友啊?我認識嗎?”
陳言勾唇一笑,仿佛這是個很愚蠢的問題:“你怎麼可能會認識,都說了是我的朋友。”
“噢,”盛淩有些酸酸地問,“那你會把我介紹給他嗎?”
“别鬧,我怎麼介紹你?說你是鬼?”陳言想象了一下那個畫面,笑出聲,“别把人吓壞了。”
“說我是你老公啊。”盛淩理所當然道。
陳言瞥了他一眼,涼涼道:“跟别人說我有個鬼老公?這好像更瘆人吧,何況,”陳言話鋒一轉,高聲道,“我什麼時候承認了?你别亂說。”
盛淩急了,這都好幾天了,陳言就是不肯相信他!
“我真的是!我沒有騙你!”
“哦,結婚證我看看。”陳言換好了鞋,抓起手機往外走。
“我……”盛淩語塞,為難道,“你知道的,我們國家還沒允許同性戀婚姻合法……”
“嗯哼,所以沒有結婚證,你不是我老公。”陳言輕飄飄地下了論斷。
“我是。”盛淩癟起嘴來,沮喪着臉,他們本來是要領證的,在明年,瑞典。
——
“陳言!”商場裡,一道略顯生硬的男聲響起。
“林步!”陳言一眼就看到了他,小跑着上前,一臉欣喜道,“好久不見,你的發音真是越來越好了。”
喚作林步的,就是陳言那位自幼結識的聾人發小。
林步看着陳言笑,擺擺手,打起手語:“沒有,隻是叫你的名字會順暢一點,說其他話還是很困難。”
陳言一笑,也跟着比劃手語交流。
倆人似乎是聊起了天,然而四隻手掌動作變得飛快,盛淩看得眼花缭亂,卻一句也沒看懂。
直到了最後,林步似是想起什麼,食指先點了一下自己,然後掌心向下畫圈,随後伸出食指與中指,微微分開,向嘴邊撥動。
這句盛淩看懂了,“我們”、“吃飯”,意思是:我們去吃飯吧。他倆的對話經常省略多餘字詞,隻留下關鍵信息。
“你可不可以說句話啊?”盛淩跟着飄過去,趁機在陳言耳邊嘟囔着,“你們是聊嗨了,我可是一句都看不懂。”
陳言瞥了眼林步的助聽器,低聲道:“我們聊天為什麼要你看懂?”
“可是我很無聊嘛,你們打得太快了,我根本看不清楚。”盛淩有點抱怨地說。
陳言笑了笑,反問道:“我打慢了你就能看懂了?”
提起這個,盛淩來精神了,挺胸擡頭,氣宇軒昂道:“那當然!我是誰!我可是盛淩!還有我看不懂的?不可能!”
陳言低低地笑了兩聲,心情不錯地允了:“行,那我一會兒說小聲一點,你自己湊過來聽。”
“嗯嗯嗯!”盛淩忙不疊地點着頭。
就在這時,前頭的林步忽然停下了腳步,扭過身,一臉詫異地問道:“陳言?你在跟誰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