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言淡然一笑,比着手語告訴他:“沒有誰,你聽錯了。”
林步點點頭,先一步邁進餐廳。
“就這樣?”盛淩睜了睜眼,明明除了陳言沒人聽得見他說話,卻還是壓低了聲音,小小聲地說。
陳言微笑着邁上台階,微微偏頭,小聲道:“助聽器沒那麼管用,他隻能聽見聲,不代表全都能聽懂,很多時候還是要靠觀察口型輔助。”
盛淩長知識地“嗷”了一聲。
點了餐,林步掏出手機,興沖沖地遞給陳言看——一位面容清秀的女生。
陳言了然一笑:“女朋友?”
林步笑了笑,帶着點羞澀:“還不是,我在追求她。她很好。”
“你也很好,祝你成功。”
林步笑了,由衷裡感到開心:“你總誇我。”
陳言挑了下眉:“這是事實。”
“哈哈,我還記得你小時候說過我很酷。”
陳言也笑了,他一次遇見林步的時候才四歲,被趙明帶着在小區樓下玩,一群年齡相仿的孩子混在一塊兒玩耍,吵吵鬧鬧的。
陳言玩累了,被趙明喚過去喝水,餘光一掃,就看見了獨自坐着的林步,眼睛睜得很大,雙手放在膝蓋上,一副乖巧模樣。
陳言覺得他很特别,與其他孩子似乎都不一樣,于是他拽拽趙明的袖子,指着林步:“我可以和他一起玩嗎?”
趙明也蹲下來,看了眼林步,語氣溫和地說:“那個小朋友不會說話,你可以問問旁邊的阿姨。”
于是陳言又邁着短腿跑去問阿姨,那阿姨很是驚訝,一臉訝異地盯着他,又看看趙明,最後蹲下來拉着陳言的手,說自己家的小朋友還不太會說話,讓陳言帶着他點。
于是那天起,陳言和林步成為了好朋友。
陳言覺得林步很酷,這是打心眼裡覺得。他想别的小孩都隻會吱哇亂叫地到處亂跑,玩得一身灰,而林步不會,林步到哪兒都很酷,幹幹淨淨又冷冷清清,随便往哪兒一站,小手一揣,别人問啥他都搖頭,酷得要命。
也是那時候起,陳言跟着林步學習手語,起先沒想着溝通交流,他隻覺得這是一種咒語,一種别人都看不懂的咒語,他學會了就可以和林步光明正大地說别人壞話,而别人卻什麼也不知道,這很酷。
“我真沒想到你會成為手語翻譯。”林步露出一口齊整的牙齒,笑道,“比我這個聾人還精通手語。”
陳言也眯着眼笑了,用同樣的話回答他:“這很酷,不是嗎?”
盛淩托着腦袋聽了全程,看着他的表情覺得尤為可愛,于是附在耳邊輕語:“特别酷。”
林步去上廁所了,陳言等在商場廊道的椅子上,旁邊的袋子裡裝着一隻毛茸茸的小貓玩偶。
這是林步買給他心怡女生的禮物,他說那女孩兒喜歡毛茸茸的東西,尤其是貓,他就想着每一次見面都給她帶一隻不同造型的小貓玩偶,要是以後有了機會,當真讓他走了狗屎運,一同走進了婚姻的殿堂,他們就一起養一隻小貓。
這話倒是給了盛淩啟發,追着陳言問了一路,死活問不出他喜歡什麼。
陳言不說,他就自己想,想來想去,也沒覺得陳言對什麼動物格外青睐過。此路不通,盛淩就換了個思路,想陳言對什麼感興趣,又是一番苦思冥想,盛淩斬釘截鐵地斷言:“陳言當然是對我感興趣!”
當然,這話他是在心裡偷偷說的,他可不敢讓陳言聽見,否則又要笑他自戀。但這麼想了一通,盛淩也确實發現,陳言寡淡得有些無味了,好像什麼都提不起興趣,什麼都入不了眼。
也就一樣,陳言喜歡吃甜。但陳言不是那種大張旗鼓,恨不得昭告天下的“喜歡”,他是那種不顯山不露水,不動聲色的,要你日日相處、仔細觀察才能覺出來的“喜歡”。就連盛淩也是觀察了近半年才反應過來的。
喜歡吃甜,盛淩就在東城開了幾家甜品店,愛吃蛋糕,盛淩就收購了那家私房,專門聘請師傅到家來做,硬是把做給全東城的蛋糕弄成了陳言一人的獨家專享。
當然,這都是兩三年後的事了,現在他就是個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鬼,什麼也幹不了。
啧,煩。
盛淩揣着胳膊,眼珠子滴溜溜地亂轉,忽然瞥見了樓下的一家DIY店。
很大的一家開放式店鋪,盛淩眯了眯眼,很容易就看清裡面的人。銀飾、香薰、串珠、手機殼、還有……盛淩眼前一亮。
“言言言言,我們去做蛋糕吧!”
“?”陳言投去稀奇的目光:“你又發什麼瘋?”
“沒發瘋,你看樓下。”
陳言依言看去,沒發現什麼:“怎麼了?”
“樓下有個手工DIY店!”盛淩語氣激動,“我看見了,裡面有蛋糕制作,我們去做蛋糕吧!”
陳言不太感興趣:“直接吃現成的不好嗎?自己做費時費力還不一定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