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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子承父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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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結束,時間到了10點,午夜場正式開場,場上的音樂跟着歡快起來,穿着涼快的美女們抱着醇香昂貴的紅酒蜂擁而至。

我和提姆自诩未成年早早退場,離開後面有些少兒不宜的活動。

提姆先送了我回去,囑咐我記得關好門窗就匆匆離開,似乎是有事情要做,既然人家着急,我歇了請對方喝杯咖啡的想法,把人送到樓下。走回家,我看見軟乎乎的沙發覺得自己腦子有病,都什麼時候喝咖啡,晚上不睡覺了嗎?

——

加速開車回到韋恩莊園的提姆确實沒事,相反,他換了一身灰色工裝,在蝙蝠俠疑惑的眼神中,捎帶着蝙蝠洞的一支鐵鍬,開着車又離開了。

公園的一處花壇中,一片枯敗的花枝低垂着頭,莖杆發白,多數的長葉已經凋零,餘下的幾片葉子也是枯黃着,這副凋殘的景象,完全看不出夏日那一片藍色小花璀璨綻放的風華。提姆小心扒開花枝,深吸一口氣,把鏟子插進泥土裡。

一下又一下,一鏟又一鏟。

他仿佛回到了那個雨夜,地震後的哥譚百廢待興,羅賓遜花園樹木傾倒,花壇碎裂,小小的少年費勁力氣挖出一個大洞,把準備好的六尺棺木妥當地放進。

提姆小心地調整着角度,最後填上土,撒上種子。随着最後一塊木頭被掩埋,他的情緒,他的感情,他的心都好像随之而去。三年後,他再次站在這個地方,自己不再是那個挖一會就開始喘氣的少年,但殘留這裡的情緒卻随着被翻開的泥土回到了自己的身上。

驚懼,沉重,窒息,還有無可安放的悲哀。

提姆的眼前總是蒙着一層灰,再看不到明晰的陽光,現在灰塵被抹去了,顯露在眼底的是散發着腐朽氣味的黑木。

蝙蝠車呼嘯的聲音越來越近,耳麥似乎還有家人呼喊的聲音,提姆不想去看不想去聽,他跳了下去,鏟尖插入縫隙,随着幾個簡單的杠杠運動,釘死的木闆松動,随着最後一個撬開的動作,木闆發出可怕的擠壓聲,往使力的方向擡頭,破開一個2/3的大口。

蝙蝠俠從車裡跳出來,看到這一幕,本就聰明的他頓時猜到事情原委,包括幾年前自己的羅賓隐瞞的事情。他很難說自己這次是什麼心情,提姆本來就聰慧,外表看來,這個羅賓聰明又理智,還很乖,比前兩任羅賓都要聽蝙蝠俠的指揮,也能很好輔助蝙蝠俠的偵探工作,幫他找到沒有注意到的細節。

但隻有熟悉提姆的人才知道,這個聰明又理智的羅賓是多麼重感情的人,會為了自己重要的人做出不理智的事。

布魯斯對于提姆藏了埃斯特爾屍體的事情驚訝又理解,他不會對提姆做法說什麼,因為提姆自己就能想明白,還是那句話,這孩子過分聰明,過分理智。但現在情況發生了變化。

蝙蝠俠大步走到提姆身邊,他先看了一眼空空如也的棺材,才看着仿佛凝固住的提姆,這一幕仿佛讓他回到了一個月之前,自己開着挖掘機挖開傑森的墳墓,找到了一個假人,五味雜陳。蝙蝠俠大手拍了一下提姆的肩膀,“把這裡恢複原樣吧。”

——

早上接到電話的時候,我還在睡覺,被叽叽喳喳的手機鈴聲吵醒,我感覺自己像是一隻瞎眼的鼹鼠從洞穴裡爬出來,即使外面多麼光亮,我也絲毫看不見。

幾秒不到把冰冷的手機卷進被子裡,我麻木地看了一眼時間,很好,早上5點多,是一般人還沒醒的時間,也是我沒睡醒的時間。我按下接聽鍵,呆呆地喊:“您好,不買保險,也沒訂過違禁品,電話沒有欠費,沒有被卡的快遞,也沒有孩子給你綁架,中獎通知不要告訴我東西歸你了,貧困補助也謝謝你能想到我——最後我不想玩‘猜猜你是誰’,你愛誰誰。”我把最近的詐騙手段都在腦子裡過了一遍,“有其他招數你繼續說,如果符合上面幾條麻煩挂機,謝謝。”

對面沉默幾乎十幾秒,然後傳來我熟悉的聲音,“哈哈哈哈哈,”我親愛的老闆,笑了好幾分鐘,徹底把我吓醒了。

我從被子裡爬出來靠在枕頭上坐着,等他笑完了,才問,“提姆寶貝,你笑點這麼低的嗎?”

“不,不是,我隻是覺得你很有趣。”提姆的聲音歡樂又輕快,還隐隐帶着風聲,“打擾你睡覺了,我還以為這個點你還醒着,抱歉斯塔。”

“哦,我們的關系已經進化成可以說昵稱了嗎?好吧,”我想了想,決定回禮,“提寶,我昨晚12點才睡,才睡了幾個小時,等8點我還要去上班。你這個老闆當然理解不了。”

“好吧,看我打擾你休息的份上,放你2天帶薪假。”

“謝謝老闆,老闆大氣。”我高興地說,從床上下來,穿上暖和的靴子,然後去找我的羽絨服,“所以這2天你也不上班?”

“額——我有點事情。”

“嗯哼?被我抓到了吧,盧修斯一定會生氣。”盧修斯他老人家都快60歲了,頭發花白,還要為勞心勞力不能早點退休。

提姆不否認自己常常缺席,“沒關系,有布魯斯在前,他會幫我擋着盧修斯的怒火的。”

是的是的,可憐的盧修斯。不過現在我也是逃班的一員,雖然有點罪惡感,但是不上班總是快樂的。我心裡對助理和主管們說了句抱歉,就把他們抛之腦後了。

這段對話還在繼續,我沒頭沒腦地跟提姆聊了起來,知道他是因為還要上課,就不禁問起他的打算,小總裁還在念高中四年級,但以他的成績申請哪所高校都沒問題,他之前想申請MIT,或者斯坦福。可能MIT,MIT在馬薩諸塞州,和哥譚一樣在東海岸,斯坦福則在西海岸加利福尼亞,明顯MIT更近一點。但現在有點想留在哥譚直升哥譚大學。

我奇怪地問:“為什麼,哥譚大學——雖然也不錯,但明顯MIT和斯坦福更好。”

提姆猶豫了一下,“事情有了變化。留在哥譚,也方便我處理韋恩集團的工作。”

“線上會議,線上辦公不是也可以嗎。”我匆匆走出電梯,往大樓外面走。說真的,聽到提姆那邊隐隐的風聲,我就有了猜測,但是真的走出門,看到提姆穿着不抗風的風衣靠在牆上跟我打電話,我還是鎮住了。“還是說,哥譚有什麼事,或者什麼人絆住了你。”

“我——”提姆頓了頓,他看見了我,穿着睡衣,套着羽絨服,頭發還亂糟糟的我。青年的眼睫抖了抖,避開了我的視線。良久,好像我們兩個之間隻剩下了呼嘯的寒風,他才挂了電話,走到我面前,對我打了個招呼,“嗨,斯塔。如果我說我隻是路過——好吧,你不會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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