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知曉自己都快忘了,當初是怎麼答應媽媽帶個女朋友回家的。
——明明似乎也沒有答應……
總之從吳蘭催婚那天開始,她就一直叫他帶女朋友回來,否則就把他抓去相親。
“至少在媽住在這裡的兩個月内,你得抓緊了。”
其實在任何别的方面,吳蘭都跟他沒有什麼矛盾,她不會亂碰他房間裡的東西,也和他保持着正常的距離,沒有過分關心——事實上,她是一個很好的母親。
唯獨在催婚這件事上——快要把方知曉磨得沒脾氣了。
他叫苦不疊,隻好給黎階打電話抱怨:“我媽一直催我找女朋友,有沒有什麼好辦法糊弄過去。”
黎階:“非要答應不可嗎?”
方知曉:“貌似是的,軟磨硬泡。”
黎階:“找人演一下,然後過段時間就說分手了。”
——還是這小子蔫壞。
方知曉會心一笑。
不過,這讓他聯想起那天馮清淺摟着他的腰拿他擋桃花——似乎是異曲同工之妙。
沒想到,腦海裡閃過的第一個女生竟然是她,雖然……好像也不認識其他女生了。
不過此刻,他卻不敢再叫馮清淺幫他這個忙。
上次馮清淺對他那個防備的反應,其實讓他有點難過,但是那就像一道已經結痂了的小傷口,不去碰沒反應,一碰便怎麼都不是滋味。
他晃了晃腦袋,小聲道:“再這樣,她肯定覺得我對她有意思吧。”
可是萍水相逢的人,就應該過去。
——就應該忘掉。
他很多年前還在上學的時候就告訴自己,因為就算是喜歡他的人也沒有百分百的真心,所以,實在不值得把注意力放在任何人身上。
他想了半天,給黎階發:“我沒人找。”
黎階:“雇一個。”
方知曉:“要糊弄那麼多天,你當我的錢是大風刮來的?”
黎階:“你身邊沒别的女的了?”
方知曉無奈道:“說實話,我最熟悉的女的,幾乎是你女朋友了。”
黎階沒再理他。
方知曉也知道黎階對顧晚那是一萬個小心眼,說不定聽了這話氣得能從輪椅上站起來,也就不跟他貧了:“算了,我再想想吧。”
方知曉還沒想到什麼更好的辦法,人先不行了。
他左腿的殘疾是小時候發燒引起的神經受損,再加上當時被庸醫誤診,藥物錯用過敏,導緻的永久性肌腱神經功能喪失,整條腿幾乎是麻木的,筋脈和肌肉全部都萎縮了,以至于膝蓋直不起來,腳掌也沒法放平。
因為習慣了,再加上他也不太愛面對它,其實也很少注意什麼,可是最近他突然開始頻繁地抽筋痙攣,每一次都是鑽心地疼,疼到沒力氣說話,疼到什麼稿都交不出來。
吳蘭也吓得開明不少——女友再議,先治病。
方知曉這條腿剛被宣判死刑的時候,她就帶着他求醫問藥,花了家裡很多錢,結果都是——無數次的死刑。
媽媽是最疼兒子的,她不想放棄,可是爸爸放棄了。
所以,家裡的經濟來源也沒了,吳蘭和方知曉的人生雪上加霜。
——他離開的那一天,四歲的方知曉說:“不治了,媽媽,算了。”
她抱着兒子一直哭,一句話也沒說,母子倆誰也不知道對方在想什麼,但或許一定有對彼此的感應。
從此,兒子的腿就是她心裡的一根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