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雖然人跪下了,但腰闆挺得筆直,如一杆直立的青竹。
“草民齊歡。”
“為何擊鼓?”
“有冤要訴。”
蔔世仁故意問道:“你是哪裡人士,現居何處?”
“帝京,北司圜。”
“大膽!”
他一拍驚堂木:“北司圜之賤民,也敢告官?!來人,先打上十大闆!”
說着,抓起一張令簽丢下去,兩邊的衙役立馬得令,左右刑杖交叉制住柳齊歡的腿,抵住其後背,用力壓到地上。
“且慢!”
柳齊歡趴在地上,仰起頭,疾聲道:“草民并非告官,是告平民!”
“那也要打!你小子不是愛拿律法說事麼,那咱們就按照律法來,十大闆打完了,大人才會審你的案!”
師爺在旁邊幫腔,抓準了機會,要給她來個下馬威。
言畢,衙役舉起刑杖,不由分說地狠捶下去。
沉重的一悶棍,毫不留情,屁股頓時腫了,火辣辣地痛。
柳齊歡臉色煞白,差點當場慘叫出聲,咬緊牙關強忍着。
衙門是從來不歡迎老百姓告狀的。
在這些屍位素餐的官吏眼中,百姓就應該逆來順受,一旦反抗,就是所謂的“刁民”。
因此凡告狀者,無論原告被告,必先挨一頓殺威棒治治“刁民氣”。
十大闆說多不多,說少不少。
打完之後,柳齊歡已經冷汗淋漓,無力地趴在地上,褲子滲出了點點血迹。
她硬挺着全程沒吭一聲,嘴唇咬破了。
“探花郎,這十大闆和诏獄的刑罰相比,哪個更受罪呀?”
“……”
柳齊歡懶得同對方分辨,強撐着精神,支撐起身子,緩慢地從地上爬起來,咬着牙道:“請審案!”
“呦,還有力氣說話?那就把訴狀呈上來吧!”
她強忍着下身的疼痛,将狀紙交給衙役,對方遞呈上去。
她的指尖沾染着一點黑墨的痕迹,已經幹掉了。
從義莊逃出來後,她飛速寫了份新的訴狀,有備而來。
蔔世仁是走後門當上的官,肚子裡沒多少文墨,但也會說點台面話,所以在随意浏覽了一遍内容後,便撂下狀紙。
“剛才本官聽師爺說了,那陳楊兩家的案子,早已結了案,無須再議。不過嘛……你狀告常懿一案,本官倒是能審審。”
她這狀告的,正中蔔世仁的下懷。
他正尋思着找個堂而皇之的理由給常懿弄死,有了正當罪名,往刑部交人就更好辦了。
“本官現已清楚事情起因經過,并于昨夜将案犯常懿緝捕歸案,現在已經下了大獄,待本官查明後,将判其三日内處斬!”
說着,他抓起驚堂木,就準備拍案退堂。
“大人。”
柳齊歡忽然出聲,阻止其動作。
“按照梁律,所有案子必須經過案情還原,證詞證據審查,确保人證物證俱在、被告原告同席的情況下審理。大人僅憑草民一張訴狀,就判定被告的罪行嗎?”
“本官抓到了犯案者的現行。由衙門裡的捕快親眼所見,親手抓捕,皆是見證,且與你訴狀實情完全吻合,确為真兇!你來此申冤,不就是為了告他嗎?”
柳齊歡的眼瞳中微光炯炯。
看來她在酒樓和義莊偷聽到的内容,果然為真。
仵作之死,與帝京府衙脫不了幹系,而且這群人是有意要拿常懿頂罪。
她倒是不同情那個死纨绔,愛死不死,隻是不能把這事不清不楚地糊弄過去。
當年替兄長驗屍出具死亡證明的仵作,潛逃外省多年,回來又行蹤隐匿,緣何被殺?那行兇者若不是有仇怨,就很可能與兄長的案子有牽連!
她若是能順藤摸瓜,說不定就能查到當年的真相!
至于那個常懿,她直覺與這件事恐怕也有什麼微妙的關系,所以并不打算放過此人。
隻有是一丁點牽涉到當年之事的蛛絲馬迹,她都要利用起來。
故而,當蔔世仁質問她要狀告的人,到底是不是常懿時,柳齊歡冷聲道:“大人,草民确實要告他,但真兇恐另有其人!”
一語驚破堂上二人心懷鬼胎。
師爺叫喚:“你剛剛不是說要狀告常懿麼?怎麼這會兒又說不是了?你當堂撒謊?!”
“草民并非撒謊,請大人細看訴狀,草民隻是寫了狀告常懿當街縱馬之惡行,并沒有告其故意殺人。”柳齊歡不緊不慢地說,“草民最後寫的是‘狀告以上罪行之真兇,望青天大老爺明察’。”
蔔世仁心裡有鬼,隻想速度解決此事,拍案道:“分明就是常懿行兇作案,無憑無據,你休要胡亂攀咬他人!”
柳齊歡道:“隻需要将仵作的屍首擡來,當堂驗屍,就可知真兇是誰!”
“屍體都沒了,驗什麼!”
蔔世仁說完這句,忽然意識到了什麼,忙住了嘴。旁邊的師爺臉色跟着一變。
柳齊歡直着脊背,目光充滿了審視。
“請問大人如何知道屍體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