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是人給她咬的。”聽到老闆懷疑的反問,羅傑肯定地點點頭,繼續補充說:
“而且,更奇怪的是,覃新玥就診的當天晚上,秦小姐也去了醫院,是郭春蘭帶她去的。
秦小姐就診的原因,是和人打架,被對方的高跟鞋細跟踹傷,送醫時,高跟鞋還插在她背上。
而且身上還有别的傷,三根手指有踩傷,手臂和側腰也有踹傷,在醫院做完手術,才兩天,就被接走了。”
譚筠歌的心被狠狠紮了一下,原來她後背上的孔狀疤痕是高跟鞋紮的,什麼人幹的?這麼惡毒?
“和誰打架?”他指節分明的手搭在大班椅扶手上,那半截香煙在他的指間明明滅滅,半天都沒再舉起來。
“查不到。根據郭春蘭的說法,是秦兮悅在外面跟人打架所緻,她經常在外面打架鬥毆,身上的那些傷,就是這麼來的。”
羅傑輕歎一聲,本來還想說,沒有父母的孩子,就是缺乏教養,才這麼容易沖動、愛惹事,但還是及時閉了嘴。
“荒謬!”譚筠歌猛地擡手,放到水晶煙灰缸上,彈掉過長的煙灰,愠聲怒斥,“跟人打架,哪有隻打後背的?明顯是被綁或者控制了,施暴者專門抽打的後背。”
譚筠歌陰沉着臉,眯起眼,吸了一口煙,袅袅吐出煙圈,望着虛空的某個點,若有所思,思維已經跳轉,“覃新玥跟腱被咬斷,沒有幾個月休養,根本下不了地——”
“對,休養了半年多。她治療了三個月才能下輪椅,還要拄拐才能走路,平常還需要輪椅加持。那半年,她都在做康複訓練。”羅傑忙補充了幾句。
譚筠歌倏然轉眸,看向羅傑,眼中閃過恍悟的神色,“這就對了,她三個月後才下輪椅,還要拄拐才能走路,就不存在秦兮悅搶舞會的事。
秦兮悅後背的傷,最多休養兩個月,就能正常活動。很大的可能,是郭春蘭要秦兮悅去,而且很可能還是替覃新玥去的。
如果是這樣,一切就說得通了,剛才你也說了,那晚舞會,就是楊楓夫婦給楊昊挑兒媳的。
舞會過後沒多久,就傳出楊昊和覃新玥聯姻的消息,覃式集團也拿到了楊家10個億的注資。
我懷疑,秦兮悅的離家出走,很可能就和這件事有關,她那麼有個性,肯定忍受不了當工具人的屈辱。
想想也是,面對南江首富的聯姻,這麼大的利益,誰不眼紅,郭春蘭生意困頓,通過商業聯姻翻身,不失為捷徑。
一個是養在身邊的養女,一個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下人孫女,親疏之别,換了任何人,都會做一樣的偏心決定。
現在楊家重新要回秦兮悅,還和郭春蘭商定了聯姻,郭春蘭事情敗露,落了把柄,就不能不聽從楊家的安排。
這才是整件事的真相,我們都被郭春蘭騙了,我算是明白了,她為什麼會叫‘黑寡婦’,果然,名不虛傳!”
羅傑目瞪口呆,竟是失語,他向來自诩得到譚筠歌的真傳,識人斷事鮮少失誤,但是對郭春蘭,他卻并沒有懷疑。
最主要的,還是她的女性身份,讓羅傑有種本能的男凝輕視,不是輕視她的能力,而是輕視她不可能有那麼深沉的城府和手段,否則也不會被覃家叔侄内外勾結圍剿得毫無還手之力。
而且,按照常理,給她一百個膽子,也不敢對譚筠歌撒謊,畢竟譚筠歌想弄死她,那就是像捏死螞蟻。
可是,郭春蘭就是這麼膽大妄為,誰都不敢做的事,她卻做了。
她都不怕東窗事發後,雞飛蛋打,竹籃打水一場空嗎?
沒想到,最後,看錯人的,卻是他自己。
還得是boss譚,一面都沒見過郭春蘭,卻比福爾摩斯還要心思詭秘,隻從紙面報告就能抽絲剝繭,剝開僞面背後的醜陋人性。
譚筠歌看到他忽然灰敗的臉色,也氣笑了,嘲谑道:“你呀,遲早要栽到女人手上。婦女能頂半邊天,女人的權謀和心機,不比男人少,長點心吧。更何況,人為财死,鳥為食亡。郭春蘭窮途末路,楊家那樣的大腿,她能不想盡辦法抱緊嗎?”
羅傑赧然地撓撓頭,忽地想起什麼,斂容正聲道:
“說起郭春蘭,正好有個事要請示譚總,郭春蘭那邊送了幾次禮,讓我轉送給你,我都拒絕了。
昨天,她又提出當面感謝你,這次不送禮了,隻問你什麼時候回國,她安排請您吃個飯,你看要不要見?”
譚筠歌原本是眉目舒展,閑閑抽煙,聽到這話後,下颌線明顯繃緊。
沒有立刻回應,堅持吸完最後一口香煙,慢條斯理地吐出半口煙圈,而後從鼻腔裡又悠悠呼出剩下的半口煙圈。
羅傑感受到老闆的微微低氣壓,隻能跟着讪然譏嘲兩句:“之前覃新玥就提了幾次,我都婉拒了,還是锲而不舍,這次是郭春蘭跟我親自提。”
“暫時不見,等我見到秦兮悅以後再說。以後,這種事,就不用再彙報,你拒絕就好了。告訴郭春蘭,覃新玥是我的救命恩人,不需要她感謝。她生意做好了,讓覃新玥過得好一些,就是最好的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