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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淇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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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女神駕着金車穿過天穹,見大地上一片寂靜,感到寂寞,便抟土為人,抟了一千個人類,那是人類最初的祖先....人類的祖先在大地上繁衍生息,大地上人類越來越多,需要走得更遠才能獲取食物。

然人類赤足行走于大地上,走得多了,腳掌變形,足弓消失,再不能跑遠,追不上獵物....太陽女神造履,贈予大地上的人類保護雙足。

人類以石斧石刀繩索砍伐林木,良久才能砍下一株樹,向太陽女神請求,女神啊,能不能讓吾等更輕松的獲取木材?

太陽女神在刀刃上變出一派齒,自此人類以齒刀伐木,所耗時間不足原本的一半。

人類捕捉野獸,但野獸敏銳,稍有風吹草地便跑遠,人類隻能看着野獸遠去,饑腸辘辘,向太陽女神請求....太陽女神造弓,賜予大地上的人類,并告誡人類,捕獵當有度,隻可秋冬捕獵,其餘時間要令野獸繁衍生息,隻可為生存所需而捕獵....自此人類能以弓遠程獵殺野獸充饑,但隻在秋冬狩獵,春夏隻獵殺一部分公獸保護母獸。

人類修建水渠,卻不知需要如何準備....太陽女神讓人類模仿太陽金車造車,用車運輸更多東西,又傳授人類數學,以數學計算如何修建水渠,準備多少食物。

人類見太陽女神與萬靈交流,也想與萬靈交流,向太陽女神請求學習萬靈的語言....太陽女神應允了人類的請求,但大地上的人類始終學不會萬靈的預言,隻偶爾有一兩個能無師自通一部分萬靈語言,同鳥類交流。

老的人類死去,新的人類發現自己不記得過去的人與事,哀傷不已....太陽女神将字贈予了人類,衆神弗然。

人類問太陽女神,您贈予吾等那麼多,吾等當如何回報您?

太陽女神說,汝等能給予吾的,吾都不缺。

人類說,您不缺,不代表吾等可以不回報,請您向吾等索要您沒有的東西,吾等必定為您達成。

太陽女神思考良久,說,衆神亦會有消亡之日,吾不願消亡。

人類說,吾等的生命比諸神更短暫,但吾等會薪火相傳,萬世不絕。

人類遂向太陽女神承諾,不論大地上的人類更疊多少世代,都将永遠祭祀太陽女神,若有一日忘卻約定,太陽女神當降下災禍,令大地幹裂如龜紋,草木枯死。

——節選自《風神》太陽女神篇。

夜色下,篝火邊。

“拂曉怎麼會離開部落這麼遠?”

“這個人,在集時,與長麋同時向一女求歡,女拒絕了他,選擇了長麋,他殺了長麋,這是錯的,吾等不原諒,要他殺人償命,他的部落也接受,但他跑了,吾負責取他的頭回去。”拂曉一邊縫着一塊獸皮一邊道:“他太能跑了,吾追了十七個日出才追上。”

獻哦了聲。“這樣啊,難怪汝會殺他,确實該死。”

自己殺人是為了吃,但這幾日走來,她能看出,拂曉的狩獵技能非常強大,根本不需要殺人吃肉。

不過死者死得也不冤。

不同的部落會不時在約定俗成的地點舉行集會,獻沒參加過任何一次——部落每次去參加集會隻帶大人,不帶稚童——但沒吃豬肉也見過豬跑。

母沇與屏翳每次回來都會跟她分享集時的事,她對這種集裡的規矩也有所了解。

不論不同部落間有什麼過節,在集時都不能殺人,但可以打架,因為集也是求歡的場合,雄性會通過打架來證明自己的身體很健康,從而獲取雌性青睐——獻覺得智慧生物這一點比鳥類差多了,鳥類可以通過絢麗的羽毛來證明自己的健康,智慧生物還得打一架,麻煩又費時。

但不論打架結果如何,最終的選擇權都在雌性手裡——獻不确定有沒有雄性試圖用強,但能去參加集的人都是各自部落武力最強大的存在,雄性與雌性打起來,很難說誰會被揍得滿地找牙。

這個死者的情況顯然是女選擇了長麋,他打不過女,便将長麋殺了。

“好了。”拂曉咬斷線。“來,獻将腳伸出來,試試合不合腳。”

獻看着拂曉手裡的獸皮。

這是拂曉大前日特别獵的狼皮,這兩日拂曉隻要有空都在處理這張狼皮,但一直不明白拂曉在做什麼,問拂曉也隻說驚喜。

經過數日的處理,原本的獸皮形狀已變得與拂曉腳上的獸皮一模一樣。

“這是包腳的?”

“對,吾管它叫履,是吾自己造的,光着腳走路很容易受傷,老了後腳還會變得很冷,包上獸皮就不一樣了。”拂曉脫掉履給獻看自己的腳。

拂曉的腳底有一層厚厚的繭子,有繭子不是問題,獻自己的腳底闆都有一層繭子,拂曉的腳特别之處在于它的變形程度很淺。

大部分大人的腳都會變形,年歲越大,變形越厲害,足弓弧度完全消失,腳底呈一條直線。

當一個人的腳底變形成直線時,也意味着很難再跑得快,無法再跑得快意味着很難再追上獵物,與牙沒了一樣——死期将近。

獻摸了摸拂曉的腳底闆,足弓弧度很明顯。

獻拿過履。

履的上方有一個口子,獻将腳伸了進去,再學着拂曉平時穿履的模樣将袋口的繩子系上。

“很合腳。”獻一邊說一邊站起來走了兩步,穿着履走路與沒穿履走路的感受完全不同,非常舒适,沒有踩到石子時的痛,也沒踩到泥土時的濕潤。

“合腳就好,雖然這皮處理得很糙,用不了多久,但能穿就行,等回部落再給汝做一雙更好的。”拂曉道。“現在有履了,從明天起,汝就要自己走路了,汝不飛的時候,除非汝走不動,不然吾不會再背汝。”

“好。”獻一口應下。

她本來也不想一天到晚被背着,是拂曉不肯,她才在不飛的時候讓拂曉背着。

激動的走個不停的獻繼續道:“拂曉汝真厲害,不僅會更好的清潔牙,還會造履。”

“那是自然,吾可是最聰明的拂曉。”

獻眼眸亮晶晶的看着拂曉。“那拂曉汝還會造什麼?”

“吾還會造弓,也不能說造弓,是改良了弓,吾改良的弓能射得更遠,齒刀也是,吾改良的齒斧在伐木時比以前的齒刀更好用....”

小家夥亮晶晶的眼神太令人飄飄欲仙,拂曉情不自禁吹噓起自己的事迹。

整個部落裡,她燒得陶最好,她認識的動植物、礦物最多,她會一百多種語言,她的歌聲最好聽....總之,淇陽的拂曉是最棒的,整個淇水流域所有部落都知道。

獻訝異的看着拂曉。“汝還會鳥的語言?”

拂曉點頭。“對啊,吾能與鳥溝通,鳥兒們會告訴吾,那裡有更多的果子,而吾會将自己捕到的動物分一部分給它們。”

“可汝怎麼會與鳥兒溝通?吾有翅膀吾都沒法與鳥兒溝通。”

拂曉想了想,道:“吾也不是一開始就會與鳥兒溝通的,吾養過一隻鳥,養的時候吾想着能不能教它說話,但它不會說人的話,吾最後像創造歌曲一樣教它用不同的音調表達意思,最後,吾與它就能交流了。”

獻好奇的問:“那隻鳥在哪裡?”

“它在四個春天前去南方過冬,再沒回來,大概是被别的猛禽吃了。但它的子孫都和它學了語言,因此吾仍可與鳥說話。”

獻好奇的問:“好厲害,吾可以學嗎?”

“可以呀,但吾不知道汝能不能學會,吾教過很多人,但不知為何,大家怎麼學都無法學會。”

“先試試,說不定吾能學會。”

之後的十五天裡,獻很努力的與拂曉學習鳥語,但學習語言大概真的需要天賦,而她沒這個天賦,因此到走到拂曉的部落所在時,獻仍舊聽不懂拂曉發出的叽叽咕咕聲,不僅聽不懂,連叽叽咕咕聲的音調差異也聽不出來——很久以後獻才知道,自己是個音盲。

到最後時,獻還沒死心,拂曉卻痛苦得絕望了。

汝學不會沒關系,但汝的音調就不能對一次嗎?

錯也就算了,為什麼同一個地方,每次的調都不同?

拂曉生平第一次如此痛恨自己對音調的敏感,不論别人唱歌奏曲,隻要有一個地方不協調,她都會不受控制的留意到。

獻也感覺出了拂曉的痛苦,隻能遺憾表示:算了,吾不學了。

拂曉長舒了一口氣。

淇陽部位于淇水之南的一片台地上,與獻出身的部落一樣,部落聚居地周圍,土地濕潤松軟的地方種植着糧食作物,土地不那麼濕潤松軟的地方則種着果樹。

往山坡上爬的時候,拂曉一邊爬一邊摘果子充饑,吃完後,會選一塊土地松軟的地方将果核埋下去。

走走停停,走得很慢,但仍舊累。

爬山就沒有不累的。

還沒爬到聚落裡,在半道上便遇到了一群摘果子的稚童。

見拂曉回來,稚童們驚喜不已,一部分迎了上來,一部分跑回去報信。

“女拂曉回來了,女拂曉回來了....”

獻看了看稚童,再往回看了看,也沒爬太高。

看起來,淇陽的環境比她出身的部落好很多,她出身的部落不僅在山上,還非常高。

将部落安的這麼高自然不是人們吃飽了找罪受,而是為了躲避水患。

大河的下遊并無固定河道,而是在下遊的廣闊平原上毫無規律的漫流,不願哪天睡覺時發現部落被淹了的人人們隻能将屋舍修建在高處。

獻的部落不僅在大河下遊還靠海,在漫流的大河與海浸的雙重夾擊下,部落選址海拔稍微低點,說不定哪天就喂了魚。

不過,大河漫流與海浸雙重夾擊雖然糟心,卻也不是全無好處,因為靠海,可以捕魚充饑,也可以從曬得滾燙的礁石上刮鹽——也可以用柴火煮海水獲取鹽,但砍柴需要耗費的時間太多,除非礁石上刮下的鹽不夠吃,不然不會專門擠出人手去砍柴。

從海濱一路過來,獻見到的大部分部落,生活與自己部落差異不大,皆捕魚、打獵、采集、種植為生,除了沒有礁石,獲取鹽困難。

不知淇陽又是如何。

看得出來拂曉在部落裡很有威望,聽到她平安回來,部落裡留守的老人、幼童、傷員都跑了出來,熱情擁抱獻,為獻的平安歸來而開心。

與同族挨個擁抱後,拂曉提起風幹縮水的人頭。“這是兇手的頭顱。”

衆人再度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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