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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第四章麋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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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個難産的産婦都禁得住恒吾的胎位矯正法,第二名難産的産婦死了,将産婦埋葬時恒吾抱着獻哭得稀裡嘩啦的。

“為何?吾明明那麼用力。”

獻抱着恒吾安慰。“人力有窮盡。”

“不,吾不認。”

“那汝可以繼續想如何讓産婦更安全。”

恒吾聞言緩過一點精神。“吾會的。”

産婦下葬的第三日,她生下的男嬰因為負責照顧的大崽疏忽,發了燒,第二日就沒了,更早出生的那名逆子比第二名也隻多活了兩日,也夭折了。

部落栅欄圈起來的活動範圍裡除去屋舍、窖穴外還有公共墓地,但逆子不吉,葬進墓地怕晦氣妨礙别的死者,因而兩名逆子都被單獨埋在部落外面的土地上——也有人建議吃掉,浪費可恥,但沒通過,逆子再不吉也是血親,盡管這年頭人均食人族,沒事吃血親還是有點突破大衆平均道德水平。

大抵是逆子死去且埋得遠遠的,順利帶走了部落的不吉晦氣,剩下的産婦分娩時偶有波折,但都順産。

春季死掉的母羊與羊羔、公羊羔大部分進了待産與産後的婦肚子,不計成本的肉食投喂下,産婦們恢複得很快,幼崽們羊乳與母乳混着吃,也一個個茁壯成長,一天一個樣。

部落終于渡過最忙的時節,恒吾終于能騰出手整點私活。

*

“狩獵到帶崽的母獸必須放走。”

看着對着一頭母羊躍躍欲試的恒吾,獻眉頭緊皺。

“汝不說,吾不說,誰知吾未放走母羊?”

“這不合傳統,吾的經曆告訴吾,無事莫反傳統。”

“吾并非無事,吾有重要的事,且羊這種動物随處可見,獵一兩頭羊不礙事。”

獻還想勸,卻聽恒吾繼續道:“而且汝說經曆?聽起來汝過去也沒少做不合傳統的事。”

獻語塞。

良久,獻問:“汝想做什麼?”

“吾想看一看羊胎,不同時期的羊胎,看看它們有什麼差異。”恒吾道。“其實吾更想看人胎,别這種表情,吾也知不能随便剖婦腹,所以這不是來找羊了?”

獻道:“吾陪汝獵羊。”

*

木矛自投矛器上脫離,用火烤定型過的矛尖銳利如兵,刺入母羊的脖頸,将母羊的脖頸穿透,釘在濕潤的土地上。

恒吾赤足艱難的踏過長滿植物的濕潤土地來到母羊身邊,摸了摸母羊的肚子。

“我沒看錯,果然有孕,且是三十日。”

恒吾一邊說一邊掏出燧石刀準備剖腹,獻趕緊攔住恒吾。

“換個地方,在這很容易引來毒蟲猛獸。”

恒吾看了眼周圍環境,忍不住歎了口氣。

大平原别的還好,就是沼澤濕地與森林實在太多了,幾乎看不到幹燥清爽的自然土地,這樣的環境,猛獸密度可想而知,出門遇到豺狼虎豹是日常。

若隻是豺狼虎豹也就罷了,這年頭能活到成年的大人就算打不過豺狼虎豹也跑得掉,但濕地走路太不方便了。

獻扛起母羊。“走罷。”

“濕地走路真難受。”

“汝可以穿上蹻。”

恒吾搖頭。“蹻(qiao)是草編的,不耐磨,一日換一二十雙,編都編不及。”

不論是采集還是狩獵,活動的步數都非常驚人,尤其是狩獵,日常活動步數二百千步打底,多則五百千步,莫說草編的足衣,便是獸皮做的鞋都扛不住。

“這倒是,若有什麼材料既能穿又比草與獸皮都更耐跑就好了。”獻若有所思。

每一份人力很珍貴,不可能敞開了來編織蹻,因而即便有了保護雙腳的蹻與鞋,衆人也還是更習慣光腳。

恒吾道:“單一的要求很容易,但兩個都要達到,吾未見。”

一人穿着蹻一人光腳,很快走到濕地邊緣,獻見剩下的路程不多,絢麗的青色羽翼展開,一手扛着母羊一手抓起恒吾飛了起來。

恒吾回頭看着獻的羽翼,明明摸起來有實感,但肉眼所見,雙翼仿佛日光編織而成——雖然光的顔色對不上。

獻在幹燥的地上落下,将母羊與恒吾放下,見恒吾盯着自己的羽翼,問:“看什麼?”

“汝之翼似光織成。”恒吾道。“明明摸起來有實感,瞧着卻似虛物。”

獻道:“可能因為它本就是虛物。”雖然摸起來有實感,但根據光焰的說法,她的羽翼是能量構造的産物,而能量是一種無法通過肉眼凡胎看見與觸摸的東西。

恒吾眼眸充滿好奇。“怎麼說?”

“吾不知,吾也是聽旁人言。”

“誰?”

“光焰,一位神。”

恒吾挑眉。

鬼和神是同一種存在,但來曆不同,鬼來自人,是死者的更高一級,而神來自自然。

沒人見過死者,但鬼和神大家沒少見,更沒少被禍禍,但獻口吻裡的那位神聽起來沒怎麼禍禍獻。

“可否與吾一說?”

獻無所謂的說起自己曾經出海遇到海神發難,誤入岱輿的事。

前期是很普通也很常見的随機一群凡人随機遇到一個神被神禍害的故事,恒吾幹脆一邊用燧石刀剖羊一邊聽,直到聽到光焰給獻看胎兒發育過程。

比起懵懂的看到後期才反應過來自己看的什麼獻,恒吾聽了個開頭就知道那是什麼,她見過幾個成形的與未成形的胎兒,不由得追問起每一幅圖的細節。

“過去太久,吾隻記得大概,更細緻的記不清了。”

恒吾滿臉遺憾。“罷,吾雖非神,卻也有凡人的路子。”

母羊肚腹完全剖開,恒吾取出羊胎,雖是羊的胚胎,但長得一點都不羊,就一團肉塊,連羊的輪廓都沒有。

恒吾若有所思。“時間不同,羊胎長得也不同,但會随着時間流逝,越長越像羊,最終變成羊的模樣,那最初時,羊胎是怎樣的呢?”

獻推測:“大概是更小的肉塊。”

“有可能。”恒吾點頭,又來了一句:“羊如此,人呢?”

獻:“....汝想做什麼?”

恒吾莞爾。“汝不會傷害婦,但部落沖突中....”

獻道:“大平原上的部落都是血親,不會起沖突。”

雖然燭光無法像拂曉一樣影響所有部落,且影響一直在持續衰減,大的合作部落群正在解體,取而代之的是由兩三個到十幾個部落組成的小型合作部落群,但拂曉留下的慣性太強了,諸部之間有什麼矛盾都習慣通過努力溝通解決問題,很少發生沖突。

若想渾水摸魚,隻能人為攪渾水。

“吾無惡意,隻是在想,更遙遠的地方,比如傳說中渥熱的南方,或寒冷的北方,更宜居的西方,那裡的部落之間可會發生沖突?”

不能主動挑起部落之間的紛争,沒說不能主動尋找紛争。

獻一言難盡的看着恒吾的臉。

雖然長着九成相似且更美的臉,但人與人的本質怎能差異至此?

恒吾将母羊的肚子處理成未懷孕的模樣,獻又獵了一頭雄麋,倆人帶着獵物回到部落,将獵物交給留守的人處理與烹饪。

留守的年輕男子皺眉:“怎麼又是母羊?不是說了春季盡量獵雄獸嗎?”

春季是動物繁衍的季節,獵殺母獸會影響冬季時節的獸群數量,而冬季是部落食物最匮乏的時節。

恒吾面不改色答:“沒有遇到雄獸,隻遇到她,所幸不是帶崽母獸,她運氣不好。”

男子:“....母羊的肚子為何是剖開的?”

“吾餓了,取了内髒食用。”

男子一臉我信你才有鬼。“汝牙口真好。”

動物内髒雖然營養豐富,但味道與對牙口的考驗程度,從部落裡平時弄碎弄熟的内髒都是給崽子們吃便可略窺一二——挑食是不良習性,因此沒有長大的幼崽是部落裡最不挑食的群體——但恒吾不是幼崽,所以她平日裡一口内髒都不碰。

然明白恒吾有鬼也沒用,沒證據,男子隻能讓恒吾趕緊滾。

日暮時分部落衆人皆歸來,一起用肉粥,同時商議起一件重要的事——獵麋。

大河每年夏季都會泛濫,将整個大平原化為汪洋,雖然很少淹到人——智慧生物普遍住在高處,不論河流如何漫流泛濫都淹不到——但也并非沒有影響。

大河泛濫後獸群也會躲起來,所以部落需趁着大河還沒泛濫,積累足夠支撐到大平原恢複平時沼澤濕地時的食物。

麋是大河流域最常見的大型動物,少則百十成群,多則三四百成群,部落獵到一隻麋群可以吃小半個春秋。

這樣的獵麋活動需要多個大人配合,因此接下來一段時間部落裡的大人不能再單獨或三五成群的活動,要一起參加獵麋。

恒吾有些遺憾,她還沒将羊胎研究透徹呢,但獵麋的重要性她也拎得清,并未唱反調。

獵麋最難的不是獵殺麋,而是找到麋群,困住麋群。

找到麋群不難,大河流域到處都是麋,困住麋群有點棘手,麋的奔跑速度在森林裡的動物中能殺進前列,反正人類跑不過。

部落務色好一處山谷,大人們再分組行動,用鼓聲與歌聲驚吓選中的一支有兩百多隻麋的麋群,誘導麋群往陷阱裡跑。

待麋群進入山谷,大人們堵住谷口,舉起投矛器。

瞄準!

投擲!

麋群中的五十多隻成麋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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