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警官捏捏鼻梁,“按淩紅梅的說法,6月19号晚上7:30以前的不在場證明是沒問題的,鄧銘的死亡時間是6月20日零點到三點之間,從淩紅梅打工的青江縣縣城到Z大所在的L市市區開車大約需要六個小時,這個時間段内如果淩紅梅要前往L市市區應該隻能搭乘私家車輛,走吧,跟着我去查監控。”
“領導,您需要哪段監控?”民警趕緊湊上前來問。
“從青江縣出來到L市市區隻有一條路可以走,從市區到高速路出口大概有……”梁警官拿出手機查了一下,“30公裡,就調712國道高速路入口處的6月20日淩晨一點半到兩點的監控,這個時間段内通行車輛應該不多,再有疑問就逐一打電話過去排查。”
經過排查,20日淩晨1:30-2:00從712國道才英區出口下高速的大車一共21輛,小車5輛,從監控攝像中可以看出大車上隻有駕駛座有人,5輛小車中,隻有2輛通過交叉比對後發現是從青江縣入口上高速的。
幸運的是,最終警方通過兩輛車的行車記錄儀排除了這兩輛車搭載過淩紅梅的可能性。
查看完最後一位車主的行車記錄儀錄像,太陽已經完全升起來了,從走進青江縣派出所開始,梁警官和陳洋已經連續工作了超過40個小時,原本想連夜趕回去繼續做案情分析,被劉所長攔了下來,給他們在招待所開好了房間,生怕他們回程的路上出意外。
陳洋一覺睡醒已經是傍晚了,打開房門正好碰上被餓醒正準備出門吃飯的師父,跟着師父一路往街邊的小攤走。
“師父,與其這麼大費周章,您其實有更簡單的選擇的,對吧?”陳洋湊到梁警官的耳側說。
“就你機靈,你倒是說給我聽聽。”梁警官瞥了他一眼。
“鄭隊給您的任務是核實當年和鄧銘有仇怨的淩紅梅,當時在她的不在場證明不那麼充分的情況下,您完全可以把她帶回市局協助調查,局裡請了楊教授過來,他可以協助審訊,一樣能得出結論,不是嗎?您從和淩紅梅談完就打心底裡不相信她會和鄧銘的死有關吧?”
“陳洋,咱們警察辦案不隻是發現真相那麼簡單,我們外出花掉的錢、我們的工資、局裡的各項經費,所有的這些都是這個社會,每一位納稅人辛苦掙來的。淩紅梅在縣城做臨時工,跟我們去一趟局裡最少會讓她少拿三天工資,還可能讓她丢掉這份工作。我們辦案是重要,但他們養家糊口也一樣重要。所以無論做什麼決定,都要多想想。”
L市市局
梁警官和陳洋雖然還沒趕到市局,但第一時間就把從淩紅梅和青江縣派出所得到的信息整理成報告發了過去。
“這麼說,基本上可以排除淩紅梅的嫌疑了?”鄭隊再次和刑偵支隊的其他人站在了分析闆前。
“鄭隊,上次搜查鄧銘家的物證保留在局裡嗎?”楊教授問道。
“比較值錢的我們确定完沒什麼問題還給趙芳了,剩下的一些是趙芳表示可以任由我們處理的還保留在物證辦公室裡。”鄭隊回答道。
他明白楊教授的意思是淩紅梅這條線索被推翻了,而關于“他者”,由于多節點跳轉的通訊方式,網警暫時也難以對他進行有效追蹤,目前最後的希望就是再從物證中發現一些線索。
“好吧”鄭隊歎了口氣,“小蔣,物證辦公室把物證箱拿過來,大家集思廣益再看一看吧。”
裝在密封袋内的物證在長會議室内一字排開,一個年輕的女警拿起其中一個最小的密封袋,透明的自封袋裡隻有一片小小的,淡黃色的片狀藥劑。
“在鄧銘家中床和床頭櫃的縫隙裡發現的”女警讀完自封袋上的信息,問道,“鄭隊,這個成分是什麼?法醫有檢驗麼?”女警問道。
“當時檢驗了研磨裝置和膠囊殼,不過趙芳有提到鄧銘之前會幫成教授把鈣片研磨成粉再灌進膠囊裡方便服用,看起來像是某次無意中掉落的鈣片?”
“可是我們發現研磨裝置和膠囊殼的地方是飯廳,為什麼隻有這一片藥片掉到了卧室裡,而且……這個藥片,看起來很像葉酸。你看,這個藥片的表面有壓出來的字母,看起來應該是‘FA’。”女警隔着密封袋指給在場的各位男士看。
“快,送去藥理鑒定中心!”
幸運之神最終還是站在了警方的一邊,如那位女警所料,那片藥片是葉酸。
“葉酸,也就是說趙芳正在備孕?”高穎雖然沒談過戀愛,但見過家裡親戚在備孕的時候吃葉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