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贊同,“想法不錯。”
教授接着說:“咱們學校跟清大一樣,在讀研究生,年齡隻要達到婚姻法要求的年齡就允許結婚。主要也是考慮到你們這種情況。”
“我們倆要是去登記結婚,都需要準備什麼東西?需要學校開證明嗎?”
“還真會難為老爺子我。虧得我昨天問了下。身份證、戶口本、你們倆的2寸合影照片3張,單位證明。單位證明找人事處或學生處都可以。”
餘苒明白了,和老爺子道謝。老爺子也不客氣,“等你們倆都忙完了,帶着小柳來家裡吃個飯。”
餘苒應好。
幾天後,老馬告訴餘苒可以去做公正,作協給出個證明,寫明都有哪些作品就行。又告訴她最近的公證處在哪裡,餘苒道謝。
餘苒又聯系作協的張主任,寒暄一番後,問他作協能不能給她開個作品證明,她想做個婚前财産公證。餘苒都能聽到張主任在電話另一端的大笑聲,“小丫頭挺與時俱進的啊,還知道這樣保護自己!”
餘苒讓他給笑的不好意思了,惱羞成怒地說:“您就說能不能開吧?”
張主任終于不笑了,“保護作者的合法權益,是我們作協應該做的。以後哪個會員要結婚,我也得向他們推薦推薦。你哪天要?”
餘苒說:“下周我去找您吧。聽說這個還有期限。”
張主任應好。兩人互道下周見。
餘苒問了柳鈞思的時間安排,兩人約好了一起去做公證的時間。在這之前,餘苒跑了趟作協拿到了作品證明,上面首先是作者的姓名、筆名,然後詳細地列出來餘苒到目前為止的所有小說,從最早的《過年》,《重逢》,《原來是場夢》,再到最近的《金石情》。從高二到現在,自己居然寫了這麼多小說,還有的拍成了電影,自豪之情油然而生。
到了約定的那一天,餘苒和柳鈞思帶着身份證、戶口本、房産證、存折等一堆證明文件去了公證處,有點繁瑣,但還算順利,花了一筆錢出去後,兩人一周後去公證處拿公證書。
事後,老馬的師兄跟他八卦:“你的那個女同學真厲害,手裡拿着八個房本,還有作協開的一串作品證明,真厲害啊!找了她,起碼少奮鬥十年。”
老馬問:“那個男的呢?”
師兄:“也不錯,捏着六個房本,好像還有專利,也很厲害了。算是強強聯合吧。”
老馬心說還算不錯,配得上我們班的狀元。
餘苒和老柳都不是拘泥小節的人,和家裡打了聲招呼,就去領證兒了。至于家裡的親戚朋友,春節的時候一起吃頓飯告知下就行了。
領了證兒,老柳同志順理成章地登堂入室,不忙的時候回餘苒這裡,二人三寵的小日子過得很溫馨。忙的時候就住學校宿舍。做了幾十年的夫妻了,兩人都覺得自在。沒結婚的時候,倒覺得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