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州市民事審判庭。
坐在對立的兩面,曾經的老婆與老公,而今的原告與被告。走到這一步,是緣盡了嗎?還是說當年的相遇相知相愛就是個錯誤。無論結局如何,沒有蠃家,都輸了,白微,江澤,小傑,一家三口,都輸了。唯一的嬴家,是徐梅嗎。也許時間會給出答案。
思索萬千的白微,看着對面的江澤,他今天應該是收拾了一番,新刮了胡子,襯衫應該也是熨燙過的,理發了吧,挺精神的,沒頹廢。隻是眼底似乎有些疲倦。物事人非,如果再回到從前,那時,你尚年少,我亦初閨,初初相遇後,微微一笑,然後轉身,再無交集,該多好。
她還是那麼清瘦,緩了這些天,精神狀态時不時地有些許恍惚遊離。我後悔,我答應了徹底回歸,可是為什麼硬生生地把我往外推呢?走到今天這一步,白微,是你逼我的,我想回來,我不想離婚。江澤望着坐在對面原告席上的白微,說不出的複雜感情。
“原告,被告,同意庭前調解嗎?”法官例行程序詢問白微和江澤。
“不同意。”白微沒有絲毫猶豫。
江澤張了張口,原本想說“同意”,但聽到白微那麼果斷的回答後,也隻能低低地說了句“不同意。”
旁聽席裡,瞿強和高陽還是來了,林雪也一定在,李主任和敏敏向白微招了招手。
原告白微的訴訟請求是要求江澤淨身出戶并判決離婚。在需要原告提供證據證明訴訟請求是正當合理時,白微按住身旁社區負責法律援助的律師周姐,站了起來,熬了三個夜,撕裂了無數次,A大校辯論隊一辯的白微,踏入婚姻生活,第一次為自己舉證辯護。厚厚的做了多道标記的舉證資料,在白微的手上,嘴裡,一一地如實呈現。
“12年三月,被告帶情人徐某開車7個小時去江西九江偷情三天,住慧東酒店306房,共花費16800元。”
“12年五月,被告帶情人徐某到四川成都偷情四天,住民宿以及山頂,共花費29700元。”
“12年全年,被告共去徐某位于中厚家園的住處65次,每次停留時長在4個小時到9個小時不等。”
“13年1月,被告帶情人徐某飛海南三亞7天,住歐亞酒店602房,共花費37800元。”
“13年4月,被告帶情人徐某到省城徐某女兒的學校參觀遊玩,聚餐,并給徐某女兒買蘋果手機一部。”
……
“13年全年,被告共去徐某位于中厚家園的住處72次,每次停留時長在4個小時到10個小時不等。”
“14年全年,被告共去徐某位于中厚家園的住處69次,每次停留時長在3個小時到10個小時不等。”
……
“19年全年,被告共去徐某位于中厚家園的住處63次,每次停留時長在4個小時到12個小時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