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露出這種表情,我會忍不住的。”安德烈把高挺的,帶了一點駝峰的鼻子湊到格裡夫的臉頰旁,癡迷地、深深地吸着格裡夫的味道,仿佛要把格裡夫的靈魂全吸走。
“不要湊得太近,否則以後你隻能用兩個洞呼吸空氣了。”格裡夫咬牙切齒地說。
安德烈攔腰把格裡夫抱到床上。
“等等,你要幹什麼?早上才剛做過。我們之前約定好的。”格裡夫的眼睛裡閃過驚慌,臉上佯裝鎮定。
“約定什麼?你剛才都拿槍對着我,如果不是我反應快,現在就是你的槍下亡魂了吧。要點補償我覺得不過分。”
“混蛋,混蛋...嗚!...唔...”臉埋在枕頭裡的格裡夫發出含糊不清的嗚咽,而後被一種富有力量的律動嵌進了奇怪的語調。
激蕩的風雨過後,兩人躺在床上。
誰能想到之前打爆他腦袋的兇手現在躺在他的身邊,毫無戒備地把後背面向自己,流暢緊實的肌肉線條從後頸沿着脊梁沒入被子蓋住的黑暗,身體随着均勻的呼吸起伏。如果是正常人,他完全可以馬上擰斷對方的脖子。
“怪物。”格裡夫伸出手,又垂下蓋住眉眼。
安德烈沒有經過人工改造,但他自己說過,他們家族是“救過上帝的人”的後輩,受到上天的庇佑,天生便有常人所難匹敵的神力。
他們家族一直遠離人世,可并不代表離群索居,孤陋寡聞。每個小孩還沒出生,父母就要每天早晨誦讀書籍,悠久的家族曆史和安穩的生活給他們足夠長的時間博覽群書。而且每個人從很小的時候就跟随大人一起打獵,無論男女都是萬裡挑一的神槍手。
可惜再強大的人也有軟肋,如果沒有,愛便是。
安德烈喜歡他,或者說,是愛。這是他為什麼願意背叛自己的部隊,隻身一人跟在他身邊的唯一原因。
格裡夫心裡很清楚,可無法接受自己愛上一個曾經把子彈塞進自己腦袋裡的人。他的字典裡沒有忍氣吞聲這個詞。
可是現在不能殺掉安德烈,他還需要安德烈的力量捉到休斯。
格裡夫起身穿衣服,安德烈曲臂枕在頭底下看他。
“你正在找的那個人,是和你一樣的普通人嗎?”
“他沒改造過。”
“那為什麼還需要我出手,你能制服他。”
“偵察兵的消息,他身邊有一個智能人。”
安德烈吹了聲口哨,“難怪,那可是專門為了殺人而設計出來的東西。你們的作戰計劃是什麼?”
“你先不要出手,畢竟你的身份比較特殊,越少人知道你的存在越好。我們已經發現這兩人的蹤迹,應該這周就能掌握他們的活動範圍了。到時候我會兵分三路,分别從東南西三個方向推進,北邊是戈壁灘,沒有多少遮蓋物,不易藏匿躲避,你會守在進入北面的峽谷口,如果他倆僥幸逃脫追捕,逃竄至北邊來,你就在峽谷口抓住他們。記住,他們分别是一高一低兩個人,高的留活口。”格裡夫扣上衣服領口的最後一顆扣子,一粒紫紅的吻痕赫然在衣領外面。格裡夫煩躁地把衣領立起來。
咚咚——咚。屋外有人敲了三下房門,格裡夫恢複了鎮定的表情,“你在這帶着,不要随意走動。”
“知道了,我吃飽了會很乖的。”安德烈抱着枕頭傻坐在床上。
格裡夫冷笑一聲,披上外套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