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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足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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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這本《寶鏡記》,還是周嬗的六皇兄替他捎進宮的。他六皇兄周珩是個卓爾不群的奇人,披了件道袍,母妃早逝,自己也不求親王的封号,雲遊四海,隻是偶爾回一趟京城。

許是兩人頗有點同病相憐,周嬗與六皇子的關系不錯。他手上幾乎所有的話本小說,都靠六皇子的遮掩幫忙,才得以偷渡宮中、細細品讀。

再說《寶鏡記》,此乃是一大奇書,講述一面殺人寶鏡的故事。作者用的别署,叫“癡癡兒”,又因從蘇州府流傳開,故叫作“姑蘇癡癡兒”。

恰恰《寶鏡記》也是個有關癡兒的故事。說那貌美如花的瘦馬巧娘,被牙婆養到十四歲,正值青春年華,嫁予一個鹽商做妾。偏偏巧娘心有所屬,與一窮書生私定終身,卻抵不過命運催折。她又是個烈性子,成婚當夜用簪子刺死六十高齡的鹽商,血濺五步,不能及時逃脫,死于飲鸩。因巧娘太過怨恨,她的鬼魂飄入一面銅鏡,被失心瘋的窮書生偷走。從此一人一鏡,專殺天下負心人與狗官奸商,是以一段詭豔的傳奇。

周嬗愛極了《寶鏡記》。書裡詳細抒寫江南風土世情,角色人人生動,情節環環相扣,可惜斷在郡王怒摔寶鏡的節點,再無後文,等得周嬗抓耳撓腮。

若張瑾為是姑蘇癡癡兒,《寶鏡記》又寫得極其淫/靡香豔,大俗大雅彙于一體,一看就知是情場高手所寫……況且其中的人情世故、引經據典,皆功力深厚,雖不少話憤世嫉俗了些,但又怎是一個二十郎當歲的小子所能駕馭的?

如上,大概不是同一人。

周嬗略略松口氣,他将包着書皮的《寶鏡記》往桌裡頭推,卻忘了自己慣愛抄書練字,抄的《寶鏡記》不小心露出一角,讓某人看了個徹底。

姑蘇癡癡兒本人當下頗為尴尬。

小騙子長了張天真無邪的臉,私底下居然偷看禁書!果然人不可貌相。他又想起自己在書裡大談特談風月之事,讓小騙子看全了,頓時耳尖通紅,心裡頭像是被貓爪子撓了一下。

“公主還要接着抄經麼?”張瑾為心裡有股癢意,面上卻是淡淡一笑,“微臣把燈挑亮些,仔細别傷了眼睛。”

周嬗乖巧搖頭:“我乏了。”便以手撐桌子起身,烏發從肩頭滑落,一雙圓貓眼映着昏黃的燈火,太過明亮,以至于眸子裡水濛濛一片,皆是晃動的燈色。

“是該睡了。”張瑾為贊同。

他淺淺托住少女的手臂,将人扶出圈椅,目光在少女潔白的臉頰停駐片刻,又不着痕迹地移開。

年少時因懷才不遇,難免心生孤憤,不然張瑾為也無法寫出《寶鏡記》。他一腔熱血、筆下生花,終于來到京城,得見天大地大,卻逃不過爾虞我詐,險些失了前途。

張瑾為也想過巧遇佳人,喜結良緣,白頭偕老。他懂她,她也懂他,兩人共話詩詞,琴瑟和鳴。

他本以為公主被教條束縛得太緊,兩人估計話不投機,隻怕夫妻關系疏離。如今看來,他越是接近她,她越是藏有秘密,像隻狡黠的貓,平日裡矜持,卻又會不經意用尾巴掃他一下……她把《寶鏡記》抄在紙上,可是傾慕他的才學?

張瑾為的心蓦地一軟。

而周嬗對大才子的書生情懷一概不知。他從沒想太多,無非覺得書寫的不錯,心中很是欣賞而已。要真是張瑾為寫的,那又能怎麼樣?說到底他隻是喜歡讀章回體的本子,甚至自己也想寫,卻礙于久居深宮,缺乏閱曆,久久不能落筆罷了。

周嬗發困,從桌椅間旋身而出,發絲輕揚,拂過身旁那人的手。他偏頭朝男人笑笑:“驸馬不睡麼?”意思是男人擋他的路了。

少女的烏發冰涼,涼得張瑾為的手止不住地發抖,心卻止不住地滾燙——她懂他,他不懂她,卻越發地想要懂她,紅塵百味,俗世清歡,皆莫過于此了。

“驸馬?”周嬗真是奇了怪了,這厮一言不合就擋他的路,偏偏個子高挑,把周嬗擋得嚴嚴實實。

張瑾為的思緒早已飛去離恨天,又遊至灌愁海,總算被這一聲怯生生的“驸馬”拉回現世。他臉皮一紅,右手握拳抵在唇邊,輕咳一聲:“抱歉……”

一面說着,一面側身讓人,張瑾為的耳畔忽然響起細微的鈴铛聲。他遏制不住好奇,餘光循聲而去,見少女的披風下擺,露出一雙裸足,右足纖細的腳腕戴着金足環,足環上綴着小巧的鈴铛,走一步,叮鈴一下。

張瑾為先是臉紅,他并非有意窺視少女的裸足,但……他忽然一把抓住少女的胳膊,神色嚴肅道:“公主怎的不穿鞋襪?不怕凍腳麼?”

這人真讨厭!

周嬗被扯了一個趔趄,險險撞進男人的懷裡,他下意識狡辯道:“地上鋪了地毯!”

“冬日的地面大寒,豈是地毯能抵擋的?”張瑾為皺眉,“公主本就體弱,這樣不愛惜身子,我以後如何同陛下交代?若寒氣自足心而入,萬一傷及内裡,緻使癸水失調、小腹隐痛,隻怕難以調養,敢問公主癸水可否按時?我來日碰見太醫,讓人給公主好生調理。”

周嬗:……

什麼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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