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恩出現的時候,剛滿三十歲,但他看着卻已經像個滄桑的四十歲中年人。
他成了菲林這一世第一個朋友。
真正意義上的朋友。
他擁有一艘船,每次來陸地上修整過一段時間後,就會重新揚帆起航。
在别人眼裡,到了三十歲依然沒有結婚的卡恩,是個怪人。
但在菲林眼中,經常以不修邊幅的形象出現的卡恩,其實還挺有趣。
至少他們交談時,彼此能聽懂對方在說什麼。
卡恩是真正在活着的人。
這樣說很難讓人理解,每個人都活着,但不是每個人都真正按照自己的心意,在思考過後,清醒地活着。
菲林無法代入到真正的生活中。
就像她不喜歡那些華美的衣服,對于任何聚會舞會沒有興趣,但卻因此而變得格格不入不合群一樣。
有些事情是無奈的。
想要展現出真實的一面,就必然要去承受真實曝光後,因此而帶來的壓力。
而當卡恩作為另一個怪胎出現時,極大地緩解了菲林的那種孤獨感。
因為你會發現,在有些路上,你不再是唯一行走的那個人。
有了同伴之後,怪胎好像就也不再是單純的怪胎。
你知道自己有同行者,明白某些不被人理解的舉動背後,藏着自我的堅持。
而堅持自我,做最真實的自己…需要多一點的勇氣,就能得到獎勵。
從第一次見面之後,卡恩每年都會出海一次,每年夏季回來,帶着給菲林的禮物。
有古老東方國家的絲綢,有漂亮的貝殼,動物的牙齒标本。
菲林将這些禮物妥善收藏了起來,每天都會拿出來看。
仿佛借着這些禮物,她能看到遠方,這些禮物的來源之地,看到那裡到底是什麼樣子的光景。
是不是真的如同卡恩嘴上說的那樣有趣。
又或者,遠方本身并不有趣,而是因為你不出生在那裡,不了解,才會因此對它蒙上向往。
會不會出生在那裡的人,自小就看遍了當地的所有景色,也不覺得有什麼稀奇了,然後心裡也生出一點疲憊和不解。
就像她在這裡一樣。
菲林到了二十歲,伯爵夫婦倆開始給她安排相親。
“艾斯是個好小夥,名下還有很多産業,現在雖然還是個子爵,但他還年輕,将來還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