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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回站到鏡子前,從頭到腳打量自己,太過蒼白脆弱的身軀,怎麼都吃不胖,何許說過他好多次,在一起的時間變着法的想讓他多吃點,像一個盡職盡責的老媽媽,無比憂心孟回。
他說:“你真是太瘦了,做的又是那麼消耗腦力的工作,時間一長可怎麼辦啊。”
他說:“你就行行好吧,就當是為了我,再多吃點,好不好?”
孟回很享受這種你追我趕打情罵俏式的規勸,或許何許也喜歡他桀骜不馴的俏皮,孟回會說:“什麼叫為了你吃胖點,你不喜歡現在的我嗎?那麼多人都求之不得呢。”
“好些女同事都羨慕我哦,她們說我這可是标準的超模身材——”想到這裡,孟回嘴角簡直壓不住,“說實話,我要是胖了你可未必會喜歡我,就是要這樣瘦瘦的才漂亮,才......像女孩一樣。”
“說什麼呢,你哪樣我都喜歡,長長的一條也漂亮,健健康康的也漂亮,我家孟孟是天底下最好看的,我是走了什麼狗屎運才能遇到你呀。”
孟回笑他肉麻,“有點過了啊何許,我又不是小孩,你也不是幼師。”
何許也笑,倆人就這麼你一言我一語的說着肉麻的話,怎麼都不膩。
打開衣櫃,想挑件人模狗樣的衣服穿出去,發現清一色都很寡淡,因為不愛社交,加上在劇組養成的習慣,他的衣服都是很簡潔的款式,但求一個舒服。
最後選了件灰色大衣随手套上,鏡子裡的自己顯得更加單薄了。算了,就這樣吧。
左邊架子上挂着一溜帽子圍巾手套,何許很喜歡給自己買這些,冬天出去總要把自己裹成熊一樣。就因為高二那年寒假他們去山裡滑雪,凍傷了耳朵,他自己沒覺得怎麼着,何許倒是記了好多年。
出了單元門,猝不及防一陣冷風,看了下時間,馬上就到12點了。他裹緊了大衣,走一條半街區就是星火廣場,去年他跟何許去的是一家位于陳橋大廈35層的雞尾酒吧,那裡的燈光缱绻,窗邊有俯瞰市中心的最佳視野。
廣場上烏泱泱全是人,年輕的男男女女聚集在此,手裡都拿着氣球,就等午夜的鐘聲響起一起放飛,笑聲與喧嚣混雜在風中,孟回站在人群邊緣,目光掃過這些陌生的臉龐,腦海中再度浮現出那句歌詞:
我們呀我們,
這一刻千金。
推開酒吧門,溫暖的氣流撲面而來。店裡放着The Cure的《Lovesong》——是他很喜歡的歌,他跟何許都很喜歡。
他走到吧台前,挑了個靠邊的位子坐下,點了杯曼哈頓。調酒師熟練地調制,櫻桃在琥珀色的酒液中沉浮,像一滴凝固的血。
他端起杯子,仰頭喝下去,酒精順着喉嚨滑落,燒得胃裡一陣暖意。他又點了一杯。
西裝革履的男人在他左側落座,袖口散發一股淡淡的木質香水味。他點了杯威士忌,轉頭看了孟回一眼:
“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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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回正端着杯子,聞言愣了一下,随即笑出聲。
他認為自己當時還很清醒,兩杯酒下肚似乎對他來說并沒有什麼影響,所以他很清醒地感覺到場景的滑稽:
被分手、打碎鏡子洩憤、去醫院、深夜買醉,然後——就像固定刷新的npc一樣,真的有人來搭讪了,就連第一句台詞都是那麼沒有新意。
Robert Smith的嗓音低沉而纏綿,懶懶地唱着那句重複的句子:
“Whenever I'm alone with you, you make me feel like I am home again”。
“不是一個人還能是一隻狗麼。”孟回也像npc一樣吐出了這句老土的台詞。
啊,他大抵是快要醉了。
對方被他突如其來的笑聲和這句無厘頭的話語說得一愣,剛準備繼續找點話題——
“我對你沒興趣。”孟回直白道。
對方悻悻走開。
孟回瞥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上揚,低頭晃了晃杯子。
原來直白拒絕是這種感覺啊,一直以來孟回都自認為很有禮貌,在外邊從來都是收斂鋒芒、左右逢迎的,在組裡偶爾遇到騷擾自己的也會圓滑地化解——所以其實不用那麼麻煩的是嗎。
孟回又點了一杯,此時腦袋開始暈乎起來。但這還不夠,他還有意識,還能看到眼前身後那些喧嚣的人群,三三兩兩聚集成堆,笑聲與低語交織,窗外廣場的煙花在夜空中綻放,五光十色,不知何時結束這場狂歡。
這個世界上為什麼總有這麼多人呢?跨年又有什麼好跨的呢?為什麼人生總是這麼無聊呢......
他很倔強地認為自己仍然清醒,清醒地思考這些哲學問題,他隻是有些困,想就地趴下睡一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