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在晚上的視力會變得不太好,因此方可頌懷疑了一下,還是走上前去查看。結果走近了才發現那裡真的躺了個人,面朝地躺着,不知道是死是活。
方可頌吓了一大跳,以為有人死了,剛準備大叫,發現地上躺着的那個忽然小幅度地動了一下。
好像還沒死?
方可頌又走近了一點,看清那個人的穿着,一身修身的制服,看不出是什麼工作的,但是手腕上帶着價值不菲的手表。
他的目光落在那塊手表上之後就移不開了,這個人看起來是個有錢人啊!方可頌的目光在周圍轉了一圈,沒看到其他人,那他就是第一個發現這個人的。
他的心思活絡開來,因為租房他的錢已經用掉了很多,更别說每天還要吃飯,再過一段時間肯定就要捉襟見肘了,現在撞見這個人真是天賜橫财呀,他決定跟這個人談一談,問他要一大筆感謝金,反正對方是個有錢人,為了自己的小命應該不會拒絕的。
這麼想着,方可頌伸手撸了撸那人手上的手表,準備拿下來當擔保,但他還沒有把手表摘下來,手腕忽然就被一股巨力給握住了。
他痛呼了一聲,朝抓住他手的人看去,看見了一雙銳利的眼睛和黑暗中依舊深刻的輪廓。
方可頌覺得這個人有點眼熟,他的目光落在這人胸前的徽章上,突然間醍醐灌頂!
這人身上穿着的不是普通的制服,而是臭名昭著的檢查司的制服,這個人也不是簡單的檢察官,而是檢察院中“狼派”最年輕、手段最狠、也最有前途的執行官,羅筠。
檢查司是一個單獨的執行機構,職責是肅清管轄範圍内的各種惡行暴動事件,不過随着時間的變化,它現在的權力也擴大了不少,包括但不限于制服暴動、關閉違規地下賭場等等,範圍比較靈活。
這裡面的執行人員都以冷血暴力著稱,因此風評非常差。
至于羅筠,那更是風評最差裡的風評最差。
方可頌知道他是因為羅筠跟他一樣出生在貧窮的下城區,卻考上了最難考的檢查司。
而且他當上檢察官之後幹的第一件事,就是端掉了他們城區的地下賭場,将在場所有參與賭/博的人抓了起來,包括他的親生父母。
兩口子還心懷僥幸地想讓兒子對自己網開一面,表示會把賭赢的錢分一半給他。
“賄賂我嗎?”羅筠臉上露出一個意味不明的笑容,緊接着就說:“罪加一等。”
他爸媽頓時破口大罵,罵他狼心狗肺,一邊罵一邊老賴一般地在地上打滾。羅筠環着胸看了一會兒他們的表演,然後一鞭子甩在了他們身上。
兩個賭鬼立馬都閉上嘴了,也不在地上打滾了,老老實實地不動了。其他人看羅筠連自己的親生父母都抽,一個個都吓得不敢吱聲了。
羅筠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讓手下的人把他們全部都拷起來,塞地瓜一樣統統塞進了車裡運走了。
方可頌的賭鬼爸爸也在其中,那天他正站在賭場外的窗戶邊往裡看,對這一幕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毋庸置疑,羅筠是最匹配檢察官這個職位的人,他傲慢冷漠,公私分明,渾身上下都寫着精英二字,恨不得用鼻孔看人。
方可頌之後也跟他有過幾次照面,以上就是對他的全部印象。
沒想到他現在居然渾身是血地躺在了這裡。
想要大撈一筆的念頭頓時煙消雲消,還是交個救護車就撤吧,這人的錢他根本不敢訛啊。
“我,我沒想幹嘛,我給你打120了啊!”
但是羅筠抓在他腕上的手卻沒有松開,他動了動嘴唇,精準地叫出了方可頌的名字。
方可頌瞪大眼睛看着他,第一反應是自己既沒違法也沒犯紀,為什麼羅筠會知道他!
隻聽見他一字一句地說:“帶我去你家,不要報警也不要送我去醫院。否則,我就把你還活着的消息傳回A市。”
威脅我?
方可頌當即就想要丢下他一走了之,他可不想惹上大麻煩。
但羅筠看他的眼神像刀子一樣鋒銳,想到他可是連自己爸媽都不留手的人,方可頌還是慫了:“那、那你要把你的手表給我,我現在可沒什麼錢,養不起你。”
羅筠意味不明地地看了他一眼,沒說話,頭一歪,又暈過去了。
方可頌就當他同意了,想住在他家裡當然要付房錢了,他為什麼一個人倒在這裡就不重要了。
他撸掉羅筠手上的表,美滋滋地放進口袋裡,然後費勁巴拉地把他拖回了家。為防被人以為是殺人抛屍,他專門挑的小路走。
終于好不容易把人帶回家,方可頌氣喘籲籲地把他丢在客廳,自己先去洗了一個澡,洗完之後他出來一看,羅筠還是沒有醒。
他有點擔心羅筠會死在自己屋裡,上前去探了一下他的鼻息,還有氣,于是握住羅筠的肩膀大力地搖晃:“醒醒!”
羅筠被他晃醒了,眼皮艱難地動了一下,臉上的血色更稀少了。
方可頌趕緊說:“你不讓我送你去醫院,可是我怎麼給你治療啊?你要是死在這裡怎麼辦?”
羅筠捂着額頭,沒什麼語氣地說:“去買碘伏、酒精、消炎藥、紗布和破傷風藥物。”
方可頌找了張紙記下來了,然後趕緊去樓下的藥店把東西買齊了,醫生還問他要不要随行,方可頌猶豫了一下,還是說不用了。
他回到屋子裡,将羅筠拖到了沙發上。
羅筠體态修長,看起來不壯,掀起衣服才發現這人肌肉很實,線條流暢漂亮,屬于脫衣有肉的類型,怪不得拖他的時候那麼費勁。
他的腹部有一處很深的貫穿傷,還在源源不斷地往外冒血。方可頌看了一眼腦子就開始暈眩,想象不到要是自己受了這麼重的傷會嚎成什麼樣,說不定等不到有人來救他,自己就疼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