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羅筠打預防針說:“等會兒把你弄疼了可不是我故意的啊。”
羅筠閉了一下眼睛:“别啰嗦,快動手。”
方可頌不滿地嘀咕了一聲,然後抖着手按照羅筠說的步驟,止血、清創、消毒、塗上碘伏、給傷口包紮。
他還是第一次幹這事,可以說是非常的不熟練了,因為手抖得厲害,好幾次沒有控制好力道,但羅筠愣是一聲沒吭,抛開人品不說,方可頌都有點佩服他了。
最後隻剩下注射破傷風藥物了,但方可頌實在是不知道要怎麼操作這個,拿着針管在大動脈上比了比。
“你是白癡?”
羅筠終于開口了。他的聲調很淡,像在發表一句簡單的疑問。
他說這句話也不是想要諷刺,純粹是因為想不出來一個人居然能連這點基本常識都沒有。
方可頌愣了一下才意識到自己被罵了,忙活了半天結果還要被說是白癡,他當即把藥和針管往他身上一丢,站起來叉着腰說:“你這麼牛那你自己去弄吧!”
羅筠拿起藥盒針管,挽起自己的袖子,熟練地将針管紮在了上臂三角肌上,黑色的碎發落在他的眼睛前面,讓他看起來有種霜一般帶着冷感的落拓。
他擡起眼,有種不加掩飾的刻薄:“現在學會了嗎,白癡。”
方可頌抖着手指着他。
以後誰還敢說他方可頌的性格很爛?!跟這人比起來他根本什麼都不是,想必他在檢察院内部一定也很不受歡迎吧,不然怎麼會被人捅成這樣!
方可頌惡狠狠地在心中編排羅筠,很想要在他的傷口上再踢一腳。
他瞪了羅筠一會兒,怒氣沖沖地回了自己的房間。
第二天方可頌起床的時候,羅筠已經醒了,正靠在沙發靠墊上翻看手機。
對于手腕上消失的手表,他并沒有提起,方可頌更加心安理得地将那塊價值不菲的手表放進了床頭櫃的盒子裡。
方可頌給自己點了早餐,想了想,順道給羅筠點了碗粥。
羅筠絲毫沒有感恩戴德的意思,他喝完了粥,就開始閉上眼睛休息。
方可頌也不理他,沙發被占了,他就買了一個巨大的熊沙發放在陽台邊上,整個人陷在軟綿綿的棉花裡,曬着太陽,美滋滋地打開手機玩遊戲。
羅筠的身體恢複的很快,雖然大動作還是會撕扯到腹部的傷口,但已經可以起來走動了,可以走動之後,他就非常理所當然地占據了側卧。
方可頌路過的時候裝作不經意地瞥了一眼,裡面被收拾的非常幹淨整齊,跟他一比,自己的主卧簡直亂七八糟像個豬窩。
方可頌趕緊上去把自己的房門關上了。
羅筠關上了房間的門,他的耳朵裡塞着耳麥,正在聽人說話。
檢察院内部狼鷹兩個黨派正在混鬥,而他是狼派最有前途也最引人矚目的新秀,首當其沖被當做最大的阻礙。
若不是他反應快,現在應該已經躺在他停屍間了。不過他也沒有留手,對方應該不會比他好到哪裡去。
檢察長讓他先養傷待命,暫時不要回檢查司。
羅筠應了一聲。
“現在你正好在暗處,找到機會收集證據,那些老東西,是時候好好收拾一下了。”
這時,門被敲響了,方可頌喊了一聲:“喂,我點午飯,你要一起點嗎?”
羅筠皺了下眉,回答:“不點。”
方可頌又嘀嘀咕咕地說他不點那我就自己點了,可惜了,點兩份的話會送一張優惠券嘞。
“你現在在誰那裡?”檢察長問。
“方可頌。”羅筠說:“我暈倒的時候被他看到了。”
還想偷他手上的手表。
他想到這個人,腦海中審判一般地蹦出幾個形容:虛榮,貪财,懶惰,愚蠢,胸無大志。
是他最看不上的那一類人。
“方可頌?”檢察長覺得這個名字有點耳熟,他思考了一下,想起來是在哪裡聽見這個名字了,他訝異了一會兒,說:“居然是他,周家和謝家都在找他。我以為他掉進河裡就死了,沒想到居然活了下來。”
羅筠當然也知道兩家都在找方可頌的事,而且找的非常大張旗鼓,方可頌卻躲在這個小城中不願意出去,想必是在躲A城的人。
事實也确實是這樣。
檢察長面對自己最年輕有為的心腹,不免多囑咐了幾句:“辛苦你了,羅筠。目前我隻信得過你,他牽扯衆多,不能完全确認沒有威脅,雖然他和周謝兩家都有些牽扯,但若是關系到你的安全,不必顧忌那些。”
“知道。”羅筠指間轉着筆,說:“您不用擔心。”
為了向上爬他可以毫不猶豫地犧牲所有東西,包括他那對毫無感情的親生父母,更遑論一個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