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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 1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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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頌就跟羅筠在一個屋檐下住了起來。

起初的時候他過得戰戰兢兢的,對這個惡名在外的檢察官非常的防備,但過了幾天之後發現他根本不搭理自己,就漸漸地放松了一點,開始在房間以外的區域活動了。

羅筠自己配了鑰匙,偶爾的時候會出門,到半夜才會回來,那時候方可頌還在熬夜刷手機,就聽見門被打開的聲音和規整的腳步聲。

他豎起耳朵聽,一邊猜測羅筠到底是幹嘛去了。

他沒有回檢察院,現在是在幹什麼呢?

玩手機玩的有點渴了,方可頌爬起來到客廳去倒水喝,看到羅筠的房間仍然投出來一絲亮光,好奇心驅使他蹑手蹑腳地走了過去,想要聽聽裡面有什麼動靜。

他撅着屁股把耳朵貼在門邊,橫聽豎聽也沒聽出來什麼聲音。

正準備回房間的時候,他感覺自己的後腦勺被一個冰涼的東西抵住了。

方可頌渾身一僵,扭着脖子回頭去看,羅筠站在他身後的黑暗中,像潛伏在黑暗中的獵豹,沒有表情地用槍頂着他的後腦勺,看他的眼神像在看一個死人。

“你在這兒做什麼?”他低聲開口。

他怎麼在我身後?為什麼這人走路都沒有聲音?!!

方可頌吓得毛都炸起來了,感覺後腦勺連帶着整張臉都開始發麻。面對着黑洞洞的槍口,他感覺恐懼像蚯蚓一樣密密麻麻地爬上他的後背,他的腿一下子就軟了。

“我,我我我,”方可頌的視線根本不敢動,聲音都吓變了調:“我就是想看看你在幹什麼。”

槍沒有挪開,羅筠的視線像刮刀一樣銳利地在方可頌身上刮了一遍。

“我真的沒有想幹什麼。”好奇心害死貓,方可頌這下是知道了。他舉起手說:“我們有話好好說,我怎麼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

話還沒說完就被羅筠掐住了脖子,手動閉麥了。

他穿着輕薄的睡衣,如果身上藏了任何東西都會變得非常明顯,但羅筠仍然在他身上搜了一遍,在确認沒有任何可疑物品之後才松開了他。

方可頌後退一步靠着門,捂住自己的脖子幹嘔。

羅筠握槍的手垂在身側,冰冷的槍支在他的手上靈活地轉了個圈:“下次你再這麼好奇心泛濫,說不定腦袋上就會開個洞。”

方可頌盯着他的手,生怕他的槍走火,拼命點頭。

“滾。”羅筠啟唇。

方可頌逃也似地跑回房間,發揮出一百米決賽的實力,一把關上了房門,覺得不放心,還有鎖了一道。

媽呀,他一把跳進床上用被子把自己裹起來,終于感覺到安全了一點。

好不容易敢在客廳活動的方可頌又在房間裡憋了幾天,隻有飯到了才敢出來拿,聽到任何聲音都不敢出去看了。

羅筠到底什麼時候才能走啊,方可頌感覺自己要瘋了。

但是羅筠一時半會兒是走不了的。

他們偶爾碰面的時候,方可頌就會像隻驚吓過度的老鼠一樣縮起脖子,羅筠表現恨平淡,并不為他吓到方可頌而感到不好意思,也不像之前拿槍威脅方可頌時那樣駭人,他完完全全地把方可頌無視了。

兩個人之間沒有任何的交流。

這樣的虛假的平和一直維持到方可頌沒錢了。

即便現在落魄了,他也沒有改掉花錢大手大腳的毛病,吃飯每次都要點最貴的,各種東西雜七雜八地買了一大堆,出門從不坐公交都是打車,就在這樣毫無節制的消費中,他手裡那點錢就要見底了。

方可頌看着手機裡的餘額,感到大事不妙。

他坐在房間裡思考了半天,隻好敲了敲隔壁的房門,厚着臉皮跟羅筠要錢。

“我沒記錯的話,我的手表在你那裡吧。”羅筠坐在桌前,轉身看向他,奚落地說:“你在吃錢?”

那個手表當然還在他這裡,不過方可頌不舍得把它賣掉。

他不敢看羅筠,硬着頭皮說:“那隻是我救你命的錢,現在你住在我這裡,我還要交房租,還要交電費,你當然也要出一點!”

羅筠慢慢眯起眼睛,氣息冷冽,那眼神像是在看從哪裡開刀比較好。

方可頌壯起來的膽子在他冰冷審視的視線裡漸漸縮回去,他虛張聲勢地說:“幹嘛,你不會是檢察官嗎你還想賴賬嗎?”

一張卡被啪地一聲丢在他腳下,方可頌看了眼卡又看了看他。

羅筠慢慢地說:“不是缺錢,怎麼不撿?”

方可頌吓得大氣不敢出,撿起卡就準備跑。

“另外,”羅筠再次開口。

方可頌僵住腳步,聽見他說:“如果你繼續這麼揮霍無度,這張卡的錢也會很快用完。我不會再給你更多的錢。”

方可頌回頭看着他,羅筠像看一件不合格的商品那樣用挑剔的目光打量着他,輕蔑地總結:“你這樣品性惡劣的廢物,怕是活不到三天就要餓死,怪不得隻能攀附他人。”

方可頌的臉氣的通紅,像是被傷到了自尊,眼睛也一下子紅了起來。

但是他沒有像小說裡寫得那樣很有骨氣的把手裡的卡丢回去,而是怒視着羅筠,像一隻炸毛的貓一樣跳起來毫無形象地喊道:“你放屁!”

羅筠目光冰冷地看着他。

方可頌心中産生怯意,但仍然梗着脖子怒目而視。

他吸了吸鼻子,用力踹了他的門一腳,轉身跑了。

這天之後兩人之間的氣氛直接降到了冰點,甚至比之前還要不如。

羅筠同理心一向很低,不會去試圖理解别人的情緒,自然不在乎這番話會對方可頌産生什麼影響。

方可頌越想越憋屈,氣的飯都吃不下。連之前被威脅的害怕都被這股憤怒蓋過去了,感覺身心都受到了巨大的侮辱,雖然他嘴上說着不在意,但是整個人都萎靡了下來。

當檢察官就可以瞧不起人嗎?他現在不也賴在自己家,是個無業遊民嗎?

在自己的房間裡怄了兩天的氣後,方可頌終于做出了一個決定:他要出去找工作!

他要證明自己不是離了别人就活不下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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