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知道了]
要懂事,不能質問,不能深究,不能無理取鬧,不能阻斷姜伶的正常社交。
把手機放回兜裡,我安慰自己:沒事,反正四年很快的,一眨眼就過去了,異地戀不會是常态。隻要我和姜伶還互相喜歡。我們還互相喜歡就什麼都不怕。
我拾起筷子,卻發現。
我發了太久的呆,面坨了。
姜伶不回海市,那我也沒什麼回海市的理由了。又沒有人在海市等我。有這時間,不如多接幾單代練,還能早點還清給姜伶回禮鍵盤的分期款。
終于到了國慶,整個寝室就我一個人選擇了留校。
除了不上課之外,我的生活和平常沒什麼兩樣:看看書,看看劇,打打遊戲,做做代練單子。
國慶七天假期很快就過去了兩天,這天在清理相冊時,看到相冊裡我和姜伶少有的那些合照,我突然感到很孤獨。
我想她了。
上頭來得如此出乎意料,我徑直買好了票,迅速打包好行李,當晚就踏上了去蘇市的火車。
國慶假期頭兩天和後兩天的票難搶,中間的票倒是不少。為圖省錢我買了硬座,靠在硌人的椅背上睡睡醒醒,哐當哐當的聲音在耳旁聒噪了一天一夜。渾身酸痛。
但一想到快要見到日思夜想的姜伶,我又覺得這些皮肉之苦都是值得的。
去蘇市的事我沒有告訴姜伶,我怕打亂她帶朋友去玩的計劃,那樣的話驚喜可能就會變成驚吓。
我想就算她帶着她的朋友在玩,總歸也不是從早到晚都粘在一起,她得空的時候,我去看看她就好。哪怕是一眼也好。
或者如果她朋友不介意的話,我就加入她們,三個人一起在蘇市玩也行。
我隻是太想姜伶了。想摸一摸她,抱一抱她。
臨近下車的時候,我刷手機,無意間戳進了q.q自帶的運動步數統計。
我點進去,下滑列表,輕而易舉地找到了姜伶的步數:
第一天,413步。
第二天,178步。
第三天,233步。
熱血冷卻下來,我整個人從頭涼到腳。
我想這個步數,似乎無論如何也沒辦法在蘇市逛上一圈,甚至無法在大學裡逛上個半圈。
所以……姜伶所謂的帶朋友在蘇市玩……
答案呼之欲出。我好難過。
可是……為什麼?
下了火車,最後一絲勇氣支撐着我去到了姜伶的宿舍樓下。
這時我雙腳依舊冰涼。我沒有急着上樓找姜伶,而是站在原地,低垂着頭,拿出手機,給姜伶發去了一條消息:
[今天也和朋友在外面玩麼?]
姜伶:[對]
[玩得開心麼?]
姜伶:[還可以吧]
最後一絲勇氣也被抽幹。
面前這棟樓上,住着我的戀人。
她每天上課都會經過這裡,她現在吹着的風我也在吹着。我離她是這樣近。
眼下我們之間的距離,不過幾十步,隻要走過幾十階台階,我就可以見到她。
可是我怎麼沒有想過,如果我想見她的時候,她并不想見我呢?
烏雲不知道何時聚集在這座城市上空。下雨了。
天空中一萬滴眼淚落下。
周圍的人全都奔走起來,争先避雨。
我站在原地,雙腿重若千鈞。
雨點太密了、也太冷了。很快,我整個人從頭濕到腳。
我想我應該是哭了。
眼淚和雨水混在一起,我分不清。
雨幕中,一個女生打着傘,沖進屋檐下,收起傘布,環顧四周,目光落在我身上,又重新撐開傘,朝我跑了過來。
她跑到我身邊,替我舉着傘:“同學,找個地方躲雨吧!”
見我無動于衷,她又催促道:“同學!雖然不知道你發生了什麼事,但這樣淋雨會感冒的!”
見我實在是沒有任何反饋,她隻好把傘往我手裡一塞,雙手擋在頭頂上,沖回到屋檐底下了。
我沒有接那傘,于是那傘倒墜着落在地上,傘柄不屈地立着。
風大了起來,飄搖的雨幕中,傘被大風推着,一點一點往外滑。
我看着那把傘被漸漸推遠,突然覺得它也很可憐。
無端無故,遭人遺棄。
大雨中我終于不再呆站在原地。我幾步過去,彎腰撿起了那把傘。
再看向屋檐底下,那女生已經沒了影子。
我對着空蕩蕩的屋檐鞠了一躬,然後轉身。
雨還在下。兩個可憐的東西結伴返程。
回到火車站,我買了當晚回京市的票,又在洗手間裡找了個隔間,把濕透的衣服換了下來。
發燒也好感冒也好,都是要花錢的。來這一趟,已經是增添經濟負擔了。
然而回到學校之後,我還是大燒了一場。
人總要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價。
這以後才會知道什麼是可以、什麼是不可以。什麼是值得、什麼又是不值得。
道理看過千萬遍,不如被事教一遍。
距離上一次發燒不過才過去兩個月,而這一次沒有人再照顧我,沒有人喂我吃藥或是給我擦身子。但我很争氣地把自己照顧得很好。
燒了幾天,假期最後一天的早晨,我病愈了。
躺在床上睜開眼,我感到心平氣和,感到病痛離身後的清明與舒暢。
也是在這時,我給姜伶發去消息:
[我們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