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國王子逃難至“右手之子”部落的事情,人盡皆知。
可誰都沒把他當回事。
部落中多得是英雄少年,誰都瞧不上這麼一個看起來弱不經風的落難王子。
瑪裡王國本就是由部落與行省組成的,在行省中有總督為國王分憂,在部落中有兩位牧場首領管理兩大部落:“左手之子”和“右手之子”。另外一支行蹤不定的遊牧部族被稱為“哈納人”。他們的士兵能打善戰,各個是英雄,隻不過行蹤不定,國王待他們如客,從不苛求他們任何。兩大部落為王國提供核心兵力,這導緻部落頭領大多驕傲自滿。
部落少主就更是草地牧場上的英雄,他們整日裡騎馬射箭,練習格鬥,吃肉喝酒,好不快活。金瑞林到達部落時,正值初夏。草原遼闊,綠浪翻滾,正是馬群在晨霧中奔騰,鷹鳴掠過營地上空的日子,這裡的少年見到這位從大理石宮殿中逃出來的王子時,隻覺得他羸弱,比不上草原的子孫。
然而,草原部族的驕傲并非沒有原因。金瑞林逃難至此,一路上都遭到了埃考拉圖軍隊的追殺,隻有在進了部落界之後,那些追兵才終于停了下來,因為他們大多忌諱草原部族的戰士,一旦發起進攻,他們必然抵不過,隻能被殺死的份兒。
金瑞林初到這裡時,沒有戰馬,也不會格鬥,他連弓箭都拿得生澀,馬鞍也坐不穩。營地裡的少年們見他第一眼,就忍不住輕笑,“這就是藏在瑪裡王城中的王子?怕是連風都能把他吹倒!”
随之,一陣哄堂大笑。
笑得最歡的當屬部落頭領之子,沙塔。
沙塔是典型的草原英傑。他年僅十六,已能獨立帶隊獵下草原巨狼,一手彎弓貫穿三騎,他身披父親贈予的狼皮鬥篷,銀刀從不離身,走到哪都帶着少年人那股熾熱與驕傲。他看金瑞林的眼神,總是帶着挑釁和輕蔑,“你在王庭中畫畫談情,我們在這裡殺狼練馬。你配不上在部落中生存,更别說尊重!”
而那時的金瑞林多是隐忍,很少争辯。
他隻是每日清晨練習弓箭,學習騎乘。草原的風時常吹得他站不穩,馬摔得他口鼻流血,日頭毒辣,曬得他皮膚脫皮。
但他已然沒有退路了。
什麼山高水遠,什麼惬意一生,都随着王權的隕落而離他而去。而他那些關于畫筆、遠遊、美人、鸢鳥的曾經,不過是黃金籠中的一場舊夢。
在這個以暴制暴,以牙還牙的時代,從不存在他所想象渴求的生活,達姆-胡拉斯說得對。
一切隻是夢罷了。
美,卻無用。
戰争頻繁,家國淪陷,唯有掌握力量的人,才能在這亂世中站穩腳跟。
夜裡,部落少年在篝火旁高歌飲酒,他獨坐帳中,望着手中生鏽的匕首發呆。他不屬于這片土地,他想離開這裡。可如何離開呢?他不再有能力,也沒有選擇。
去沙漠狩獵是草原少年們的成人禮。部落中的男子都可參加,誰能在沙漠中生存三日,并打下最多獵物,就能獲得頭勝。
部落中頭領家的孩子都會去,金瑞林作為王族也在其中。
騎馬射箭于他而言已不再是難事,然而沙塔卻忽然出現在他的身後。
“和我比試一場!王子殿下!”
沙塔沖他喊道。
金瑞林起先想走,卻被沙塔一把攔住,銳利的鷹眸掃過他的臉,語氣重重地重複了一遍,“和我比試一場,殿下。”
“好。”
金瑞林應下,舉起木劍準備迎戰。
沙塔哈哈大笑,“你隻有木劍嗎?那怎麼和我比,我用的可是父親傳給我的銀刀!”
說罷,沙塔便将刀扔在腳下,“這不公平!我與你手搏!到時候别說我欺負你,我讓你先動手!”
金瑞林也沒猶豫,便朝着沙塔一拳揮去。
兩人在沙漠深處纏鬥起來,四周除了風聲和沙粒的翻卷,便隻剩下拳腳相交的悶響。
沙塔出手迅猛,一如草原上的烈馬,不拘章法,卻有壓倒一切的氣勢。金瑞林卻截然不同,他的動作克制而精準,如王庭劍術中訓練出的優雅之影,每一次閃避都帶着冷靜的判斷,每一次反擊都掐準了空隙,不多不少,剛剛好。
沙塔幾次怒吼着撲上來,都被金瑞林巧妙卸力避開。他眼中燃着火,但那火越燒越不安。他能感覺到自己每一拳都快碰到對方時,金瑞林卻總在最後一瞬卸去了殺意,像是……刻意留情。
“你在放水?”沙塔猛地退後,滿臉不信。
金瑞林沒有說話,額頭有汗,眼神卻極為平靜。他緩緩收起了架勢。
“沒有。”
沙塔怒道,“好好和我比試!不準放水,你覺得我打不過你不成!”
金瑞林的放水行為,簡直像把匕首紮在沙塔自尊心上。
他的拳頭猛地砸來,帶着少年人的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