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團長大人如白郁所願放了一個清潔術,就是吧,這水流,這力道,超乎尋常,白郁甚至覺得他更想砸自己臉上。
這顯然不是他的錯覺。
當銀月傭兵團收拾好一切準備回巨靈城的時候,團長大人依然不肯給年輕人半點好臉色,并且,年輕人試圖鑽進對方華麗的座駕的時候被毫不猶豫地丢了出來。
一起被丢出來的還有一本書。
附帶團長大人極具陰陽怪氣的點評:“我覺得你真的要多看點書,不然走出去别人以為我們銀月都是些什麼人呢。”
“讀完之前不要跟我說話。”
白郁騎在訓練有素的獅鹫背上,翻看着手裡的《西幻大陸常識大全》,還有點莫名其妙:“諾裡斯,他一直都這樣喜怒無常嗎?我說得有什麼問題?”
已經聽他說了全過程的金發男人笑得眼淚都止不住了:“對,對……他就是這樣的,哈哈哈……”
坐在他身後的阿曼也有點憋不住笑的樣子。
“白郁,我宣布,以後你才是銀月的老大,太好笑了。你居然沒被揍哈哈哈……”
年輕人不明所以,他摘下手裡的碧色戒指,對着日光轉了兩圈:“這玩意真這麼厲害嗎?看上去是挺貴的,但這不能改變前幾天它還戴在一隻斷手上的事實啊。”
“……你真不知道?”
年輕人兩眼無辜:“我不知道啊。”
“……我剛剛居然以為你已經視錢财如糞土到這種地步了,結果隻是因為你太無知,哈哈哈……”諾裡斯笑夠了才解釋道,“空間戒指的主要材料浮空石出自龍島,由旁邊的加西亞公國銷往其他地方。幾百年前,龍島南邊的海域上空出現了大量魔物。而且不知道什麼原因,所有經過那片海域的人都會感覺到魔力的流失,隻需要幾天,一個大魔導師就能變成普通人。”
“加西亞公國就是因為這樣亡國的,後面,龍島也漸漸從西幻大陸消失,當世現存的空間戒指每個都有數。”諾裡斯接過他手裡的書,對着目錄随手翻了一下,找到中間的一頁,“喏,這一頁就是介紹,不過你手裡的沒在上面。現在也就墨菲還能弄到這種東西。”
諾裡斯又說墨菲這個守财奴,很少這麼大方,他們共事十幾年,他就碰到過這一次,這家夥最勤快的就是扣大家夥工資。
白郁注意到這位銀月傭兵團的副團長右手似乎也戴着一枚戒指,對方接收到他的視線,毫不掩飾地晃了一下。
“家族傳承啦。告訴你一個秘密,我來自一個非常古老的地方。”
“……”
白郁問:“龍這種生物真的存在嗎?他們還活着嗎?”
金發男人瞥了瞥旁邊獅鹫拉着的座駕,語意不明:“誰知道呢?這種傳說中的生物一般命都挺硬的,應該打不死吧。”
白郁不明覺厲地點了點頭:“那我要怎麼用啊……我怎麼看它都是普通的戒指吧。”
“哦……簡單,你隻要輸入一點魔力……”諾裡斯忽然想起什麼,頓了一下,“白郁,你會魔法嗎?”
“不會啊。”
“……啊?哈哈哈……”
年輕人也反應過來了,撓撓頭,他想起諾裡斯似乎是個挺厲害的魔法師,想了想,說:“咱們應該還要走兩天吧,你教教我?”
“哦……當然可以……對了,白郁你知道嗎,除了龍還有一種傳說中的生物,人魚……”
“諾裡斯。”一道低啞的男聲不耐煩地打斷二人的閑聊,“蠢貨,馬上要過奧克之森了,你是突然良心發現,覺得這裡的魔物太可憐了要把自己送給他們當早餐嗎?”
金發男人懵了一下,擡頭直視前方,路徑上全是長短不一的雜草,粉的、紅的、綠色,像一塊被人潑了顔料的地毯。
遺憾地發現混蛋團長說得是對的。
“好了白郁,我要讓法師團開魔法陣了。你自己小心點,這裡有點危險。”諾裡斯說。
“你們繼續聊——那句話怎麼說,直到世界終結——”充斥着陰陽怪氣的低沉男聲再一次響起。
“啊,我絕對在自己不知道的時候得罪了這個狗男人。”副團長扶了下額頭,無奈地揮了下魔杖,白郁隻聽見空氣裡留下一句嘟囔,“願未來沒有團長——”
白郁揚了揚手裡的超大本常識書,随手丢到獅鹫背上,想都沒想就踢了下它的背,把腳搭上去,順手扒了一下旁邊團長大人的車架,三下五除二地掀開簾布鑽進去。
“出去。”躺在銀色玫瑰雕椅上的男人手裡把玩着碧綠色的哨子,懶洋洋地說,“我說過,在你看完之前——”
“團長大人你要講點道理。”白郁直接無視他的前半句話,露出一個淺淺的笑容,光明正大地找了個好位置坐下,“你這裡這麼寬敞,完全可以再坐一個愛好閱讀的英俊的年輕人。”
“英俊?你?”男人手下一頓,聞言嗤笑,“你最好是認識這兩個字,再說一遍,出去。”
“我看完了。”年輕人笑眯眯地說,“空間戒指是……”
“第一頁講了什麼?”
白郁的笑僵住了。
“答不上來?那中央教區的主城叫什麼?”
“……”
“哼。”男人翻了個身,今天他的左耳戴了黑耀晶耳墜,昂貴的晶石從不同角度看皆有偏光,随着他動作落到發間,“你真是個熱愛學習的好孩子,我為你感到驕傲。”西幻大陸最傲慢的團長大人說到後半句更是嘲諷度拉滿。
白郁厚着臉皮蹭到他旁邊,心中不由贊歎這人幾乎沒有瑕疵的臉:“我也為自己驕傲。”
不過讓白郁選,他還是覺得墨菲更适合戴綠色,襯他那雙迷人的深綠色眼睛。
“……出去,我不想再說第三遍。”
“團長大人我聽說奧克之森挺危險的,而我剛好比較怕死,你也剛好可以保護我——嗯,我的意思是說,謝謝你的戒指,雖然在我的老家這個東西意義很特殊,不過我想……你應該想表達的不是這個吧?”
似乎是講到了對方好奇的話題,黑發男人把搭在橫杆上的腳放下來,靴子踩在木闆上,發出厚重的聲響,他掀了掀眼皮,示意他繼續,結果年輕人的下一句話就讓他後悔自己的好奇心。
“意思就是你愛我愛的要死,想跟我結婚。”年輕人勾了勾唇角,“所以其實我挺感動的。”
墨菲愣了愣,随後哼笑一聲:“……胡說八道,沒聽說過哪個地方有這種習俗,我也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