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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職授任分三類:官、職、差遣。官,僅是俸祿、等級的标志;職,是對文學之士的職稱;差遣,是治理朝廷内外各事的實職。
三師、三公
宋承唐制,【三師】為:太師、太傅、太保,
【三公】為:太尉、司徒、司空。
尊貴性從重到輕依次為:【太師】大于【太尉】大于【太傅】,大于【太保】大于【司徒】大于【司空】。
用以尊崇宰相、親王副相。
宋徽宗政和二年,太師、太傅、太保改稱“三公”,授給實任宰相;取消太尉、司徒、司空;增設三少:少師、少傅、少保,授給副宰相。
【宰執/宰相】
1、【正宰相】,輔佐皇帝,總管百官,處理政務。(2人)
宋承唐制,以同平章事為實任宰相;宰相兼任三館職務:昭文館大學士(昭文館)、監修國史(史館)、集賢殿大學士(集賢院)。
元豐改制,以尚書左、右仆射(yè)為宰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代侍中事),右仆射兼中書侍郎(代中書令事)。
政和年間,左、右仆射改稱太宰、少宰。靖康年間,又改回左、右仆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