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Wanted to Leave
克洛伊
凱厄斯
愛德華找到克洛伊時,她正盯着墨西哥卷餅餐車前的女生發呆。他有些緊張,因為他總感覺有什麼東西跟着他們,一路以來。
“你想要一個嗎?”愛德華問,雖然他知道她不會吃,但她很有可能舉着它。
“我想要三個。”克洛伊說。
愛德華正要去買,克洛伊卻攔住他,“我想要打三個耳洞,再買無數耳環。”
最終愛德華用兩頂帽子和一枚戒指将克洛伊哄回沃爾沃。
“我真想一路走回去。”車上克洛伊玩着帽子,“走回福克斯。”
“陰天的時候我們可以試一試。”
“你清楚我不是這個意思。”克洛伊将帽子扣在愛德華頭上,“你看起來真好。”
“我們看起來一樣。”愛德華沒摘帽子。
“你看起來比我好一點。”克洛伊戴上另一頂,“可能是因為你習慣了這種生活。”
愛德華把車速放慢了,方便克洛伊趴在車窗上看城市的夜景。
“它們很漂亮。”克洛伊說,“謝謝你,愛德華。”
“笑一笑,克洛伊。”愛德華說,“你現在是自由的,自由值得你的一個微笑。”
“我們應該買個遊戲機,我們是不是沒買遊戲機?”克洛伊轉過頭來,又迅速改口,“還是不要了,我想和你們一起去獵熊。”
“我們本來就要一起去呀。”愛德華說,“你現在是卡倫了。”
“是呀。”克洛伊輕快地應了一聲,“克洛伊·卡倫。”
“愛麗絲迫不及待地在給你準備冬裝了,”愛德華笑着說 “别跟她說是我告訴你的。”
“她一定已經預見了,”克洛伊也笑了,伸手摘下愛德華的帽子,“包括我的舉動。”
“你比你想象得要神秘。”
“你看過我腦袋裡流竄的那些東西了。”克洛伊的聲音低下去,盡管她努力把話講得輕松,“你可以說每個精神病人都很神秘。”
“哦,不。”克洛伊改口,“我現在不是‘人’了。”
“克洛伊。”愛德華歎了口氣。
“我始終記得那一天。”克洛伊将頭靠在椅背上,“那天很短暫,但導緻那天事情發生的緣由說起來卻很冗長。”
“我們的旅途也很長。”車速更慢了,“如果你願意,你可以和我講一講。”
01.
那時我很年輕,像現在一樣年輕,于是我早早地經受了精神疾病的折磨。
把錯全怪罪于精神疾病未免有些太武斷了。雖然我無時無刻不在偏頭痛,莫名其妙地流眼淚,偶發性地摔砸東西,毫無間斷地迎接腰酸、嘔吐、失眠、幻視、耳鳴、暈厥等多種不痛不癢的小病害的騷擾,把錯全怪罪于精神疾病未免有些太武斷了。
因為那時我根本不知道生理上的反應可以追溯到心理上的創傷,更不知道心理上的創傷有醫學上的統稱。
自然我不去就診,自然我沒有吃藥;自然我把藝術和旅行奉為解救我的聖經。
我就是這樣遇見凱厄斯的,在我病入膏肓的時候。
當時我的生命正穿梭在暗綠環繞的隧道,周身是汽車的鳴笛聲。我的背馬上就要斷在座椅裡了,因為行駛我命運的司機剛從職業比賽中退役。為了不污髒古老建築的現代化的地闆,也為了門衛能按時下班,我搖搖晃晃地沖出來。
某個季節的四點半能見到日月同輝的奇觀,或是在早上,或是在晚上,但顯然我見到的是在晚上。我搖搖晃晃地沖出來,闖進他的懷抱。
你知道我說的是誰了,盡管當時我不知道,而現在你知道,而現在我知道。擇日而亡對我來說确實不是一個好念頭,假如你了解到我打算在那天的晚些時候投江,你一定會贊同我的說法。我覺得自己已經曆盡千帆,又碌碌無為;我覺得我的離開對世界沒有任何損失可言……說實話,我的大腦一片空白,沒有生命的意義,沒有生命本身,這也正是你說的神奇之處——一個人能在什麼都不想的情況下踐行某件事。而我要踐行的是死亡。
凱厄斯——讓我直接這樣叫他吧——改變了我的軌迹。後來簡告訴我凱厄斯沒有超能力,但是他的那雙眼睛蠱惑了我的心。他太迷人了,以至于他問我有哪裡不舒服時我無法發聲回答他。我參觀了大量的油畫和雕塑,沒有一種美能與他的美相提并論。就像,有人從我的腦海中抽走所有與“美”相關的定義和概念,再把它們具象化,再使實體融合,再将融合打磨,這才有了一個他,這才有了一個凱厄斯出現在我面前。綢緞上微閃的細碎的星光,是足夠照明我昏暗的亮。
他又問了一遍。我說:“我沒事,大概是低血糖。”他就邀我去吃晚餐。
我欣然答應了。我有什麼理由拒絕呢?來自我親人的傷害是無可比拟的恢宏,所以我想一個陌生人還能帶來什麼樣的傷害呢?大不了我就逃開,像我離開家那樣;如果我逃不開,我就死去。終歸是這幾條路。我們相談甚歡。
眼神,他看我的眼神,仿佛他認識我許多年,仿佛他愛了我許多年。愛是一種柔情,同時是一種占有,他的眼神箍住我時,我知道我也有些東西箍住他。
我們才見面便說了數不盡的傻話,我們把歸攏不住的好感藏在那些看似禮貌得體的贊美之詞中。他無所不知,我沒感覺被冒犯。我絕非輕易陷入愛情的人。像我這種人,倘若輕易陷入愛情,無論對我自己還是對另一半都是件糟糕透頂的壞事。
他改造我,他從一開始就在改造我,從思維到軀體。他殚精竭慮地使我了解到疾病可以醫治,而我,我在被醫治後仍有價值。
他彬彬有禮的付完賬單,紳士的将我送回酒店,然後人間蒸發了一樣,我再沒見到他。
走在街上,每個過往的行人都是凱厄斯。在半夜我嘲笑自己的癔症,淩晨我又爬起來,跑到餐廳央求他們給我看那些監控記錄,以證明當晚确實有人與我做伴。他們的監控記錄遺失了,這比告訴我當晚我在自言自語還要凄慘。
他沒留下一張字條。直到又一次地,我挑選日子。
我後知後覺,他從未對我做出解釋。他總是這樣,殘忍地來,就再不肯消散。
我們又見面了,他看起來很生氣。他找到我,在一間酒館的後巷。其實我幾乎沒喝酒,是惱人的頭痛折磨得我眩暈。我幼稚的試圖同他解釋。
他問我是不是真的想死。我說是。
于是他咬開我的脖子。
窒息、墜樓、服藥、溺水……仍有什麼酷刑比他的所作所為更兇惡嗎?他幾乎抽幹我的血液,用某種不可自拔地力度;我的血管空蕩了,又流淌起一股莫名的情愫。我出于被救贖的渴望而愛上他——我見他第一眼時就愛上了他。事實證明我們不應該出于被救贖的渴望而愛上任何人,吸血鬼、狼人、女巫同理。
奄奄一息之際他問我,是想要活下去還是想就此死掉。
他的問題使我想到夜訪吸血鬼。初看時我很不理解,路易斯那樣一個滿心絕望的尋死之人會讓萊斯塔特把他變成吸血鬼。那個瞬間我卻明白了,将死之人的求生欲念是星羅棋布的。
我說——我也記不清自己有沒有真的說出來——我想要活下去。不管變成什麼,我想要活下去。
從内髒開始,我被火炙燒。凱厄斯說那過程持續了三天,我卻覺得有三百年。我在地獄走了一遭,見了維吉爾和貝缇麗彩。過去的罪惡已經抹去了嗎?還是說我的全部過去都成泡影?傷疤與紋身都消散了。生活塗抹我予色彩,等我褪去色彩,我有新生。
那之後我有很多次都在問自己,我是不是沒走出轉化的過程?眼下發生的一切是不是高燒中的幻夢?我思考不出答案,于是把這些蠢問題抛給凱厄斯。
凱厄斯抱着我,親吻我。他的動作與那三天實行的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