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好,”他笑着聳了下肩,“沒關系的。這一天早晚都要發生,對吧?”
“為什麼?”
“我是個沒什麼未來的人,泡泡,”諾埃爾溫柔地摸了摸她的頭,“她未來的丈夫至少得有份養活得起全家的工作吧!我基本上一半時間都在失業。”
喬琳皺起了眉,不知道說什麼好。她想了想,輕聲說:“我可以問問我爸爸——”
“别這樣,泡泡,”他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打斷了她,“你爸媽已經幫了我們很多忙了。真的,我還能應付,我爸爸那兒的工作很爛,但至少還有些錢。來吧,你要不要喝點茶?”
喬琳咬着嘴唇點了點頭。他轉身去泡茶,她跟在他身後,心想:“難怪他在彈《Rusholme Ruffians》,有人墜入愛河,他卻獨自回家……”
她決心把話題轉移到他更開心的事上去。
“我聽到你彈《Rusholme Ruffians》了,你彈得很好!”
“是嗎?”諾埃爾嘴上是懷疑的語氣,臉上的表情卻寫滿了得意,顯然他也很滿意自己練習的成果。
“真的!約翰尼·馬爾的riff寫得很好,雖然不是最難的,但也不是那麼好彈的呢!”
“對,他寫了非常漂亮的山區鄉村搖滾riff,他真的是個超級天才!”
諾埃爾一聊起史密斯樂隊就停不下來。這可能與沒多少人能跟他談論這些事有關,他的朋友們大都是那種非常“laddish”的風格,都是過度強調男性氣概的狂放、粗魯的男青年,像史密斯樂隊這種主打形象是性别模糊、略帶陰柔和女性氣質的男性樂隊在他們眼裡就是“娘娘腔”“白癡”“同性戀”。他們更有可能會說“你們有沒有看到《流行音樂之巅》上那個後褲兜裡插着劍蘭的傻逼?”而不是讨論他們的音樂到底有多好。
諾埃爾在史密斯樂隊身上看到了更多,他看到了他們跟他一樣的出身,看到了他們的成功,看到了他們音樂中與他的生活共通的那些部分:想要逃離這個乏味的北方郊區,想要找到愛和理想的生活……
坦白說,他很在乎他的朋友們怎麼看他,因此他不會跟那些不喜歡史密斯樂隊的人談論他們。他更不想談論他深埋在心底的那種參與音樂,甚至以此改變生活的想法,畢竟搞樂隊不是真正的工作,不是嗎?他擔心其他人覺得他是個誇誇其談的空想家,一個傻子。
到頭來,他能談論這些事的人隻有一兩個真正的親密朋友,其中甚至還包括一個現年12歲的小女孩。雖然她很小,但她明白什麼是音樂。
他們從史密斯樂隊的新專輯聊起,聊到了暴龍樂隊和他們早期的迷幻民謠、後期的華麗搖滾,又聊到了奇想和誰人這兩隻樂隊創作時的分歧之處,為什麼後者能推開美國市場的大門,最後他們總是會聊到披頭士。
諾埃爾其實并不經常聽披頭士,但他确實有那張著名的《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喬琳無聊的時候就會要求他把這張專輯拿出來,放進轉盤,聽着《A Day in the Life》和《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發呆。
他們後來又買了其他披頭士的專輯,并且故意不從人們常說最該先聽的《The Beatles (White Album)》聽起,反而先聽了他們的轉型專輯《Rubber Soul》。這也是喬琳最喜歡的一張。諾埃爾最喜歡的是《Revolver》。他們兩最初互相嘲笑了一會兒,然後又認同了彼此的選擇。
披頭士聽完他們還是會繼續聽些别的,比如地下絲絨。喬琳把《The Velvet Underground & Nico》聽了無數遍。還有人人都會聽的Fleetwood Mac,喬琳無疑迷《Rumours》迷得要命,但諾埃爾就偏要唱反調,覺得彼得·格林時期的Fleetwood Mac是最好的,後期的他們就是個平庸的樂隊。
兩個人順理成章地就會吵起來:
“諾埃爾·蓋勒格,你是個混蛋!”
“喬琳·阿普爾比,你才是搞不清楚狀況的傻瓜!”
“彼得·格林是很偉大,但他離開後,林賽和尼克斯的加入給他們帶去了新聲音!他們真正成為了一個全球成功的樂隊!”
“我就是不能與林賽時期的他們共情!他們變成了一個平庸的流行樂隊!”
兩個人吵得兇是兇,但用不了多久就又會和好,然後再一次為一個類似的話題吵起來。佩吉一開始還有點擔心,後來就見怪不怪了,每次這麼吵完,他們兩反倒更親密了!
至于今天也一樣,喝完茶後,兩個人就上樓繼續聽新專輯了。喬琳今天拿來了她從爸爸收藏裡翻出來的Ten Years After樂隊的著名專輯《A Space in Time》。
黑膠唱片在唱機裡勻速旋轉着,喬琳安靜地坐在地闆上,靠着諾埃爾的肩膀,聽着樂隊唱着“我很想改變世界”。
她忍不住對諾埃爾說:“Noely,如果你能改變世界,你要做什麼?”
諾埃爾想了想說:“讓保守黨下台?不不不,先讓我變成有錢人吧!”
喬琳忍不住大笑了起來。這可真是個實用的願望!
“真的,”諾埃爾笑着說,“我很想變成有錢人!但看起來不太可能……”
“讓我們想象一下吧,Noely,”喬琳看向他,“你要怎麼變成有錢人?什麼樣算有錢人?”
“嗯……”
“像是那些銀行家之類的嗎?”
“我做不了那個,親愛的。還不如暢想我直接赢了彩票呢!”他翻了個白眼。
“哦,那就像是那些在北海石油發了财的人嗎?不過我不确定他們到底是怎麼發财的?”
“我見鬼的也不明白!”
兩個人看着彼此傻乎乎的樣子忍不住大笑了起來。
諾埃爾自責道:“我到底為什麼要跟你聊這個問題?你見鬼的隻有12歲!”
“非常聰明的12歲!”喬琳不服氣地反駁道。
“那也隻有12歲!”諾埃爾翻了個白眼,笑着拍了拍她的頭。
“Noely,說真的,如果你想,你想成為誰?”
“見鬼,”他斬釘截鐵地說,“我該死的想成為約翰尼·馬爾!”
“所以你想成為流行明星?”
“泡泡,你還不明白嗎?像我這樣的人,如果我們不能成為足球運動員或者流行明星,早晚有一天我們就隻能變成街頭的犯罪者、底層小混混或者破産的人!”
喬琳看着他搖了搖頭說:“不,Noely,你真的不擅長做壞人,你最好想想别的出路。而且你懶得要死,你還害怕受傷,你也不适合當足球運動員。”
諾埃爾忍不住伸手掐着她的臉,報複道:“我在你口中一無是處,是嗎?”
“不!Noely,你應該做你真正想做的事!你喜歡音樂,那你就得向着約翰尼·馬爾努力!”
諾埃爾自嘲地搖了搖頭,不想承認自己确實有過片刻心動。
喬琳無奈地翻了個白眼,起身拿起了一支筆,走到利亞姆經常胡寫亂畫的那面牆前,開始在上面寫字。
“你見鬼的要寫什麼?”諾埃爾皺起眉,站了起來,走到了她身後。
她在寫「喬琳·阿普爾比要變成很成功的人。但我還沒想好什麼是成功——不過首先會有很多人尊重我!」
諾埃爾搖了搖頭,翻了個白眼。
“Noely,來嘛!”她把筆遞給了他,“寫你的!”
他猶豫了一會兒,最終還是接過了筆。
“寫吧!”她鼓勵道。
他抿着嘴在牆上寫下了:「諾埃爾和音樂,永遠在一起。」
喬琳又拿了一支筆,在下面寫道:「諾埃爾會成為很棒的吉他手。這是喬琳的預言!我永遠相信他!諾埃爾·蓋勒格自己也不能質疑這一點!」
諾埃爾忍不住笑了起來,伸手把她摟在懷裡,又揉了揉她的頭。
“你啊!”
她笑着看向他說:“Noely,我就是知道!你不會一直留在這兒的,我保證!”
他很想相信她的話。
但他什麼都沒說,隻是又默默地摸了摸她的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