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我與家姑聽見異響出門時,我家郎君已有進氣無出氣了。
我當即告到縣衙,接連幾日,這個狗縣尉竟然閉門不見,我求告無門,欲敲登聞鼓,卻總是在半路被人打回去,打得滿身是血也無人願管。
我與家姑無法,隻得先安葬了胡郎,我顧及肚子裡未生的孩子,與家姑努力經營茶棚糊口。”
李娘子仿若恨急,眼睛逐漸充血發紅,咬牙切齒道:“而那殺人兇手,卻逍遙法外。
後來,新來了位京兆尹,聽得此事也過來搜集過證據,跟我說會徹查此事,那位府尹也為此事殚精竭慮,但半月後卻無故失蹤。
半年後在郊外的護城河邊的樹下,發現了他的屍體。之後,這件事也不了了之。我和家姑也漸漸歇了想要讨回公道的心思,專心過自己的日子……”
裴佑緩緩踱到李娘子身前,眼睛隻盯着李娘子的眼睛,接話道:“但巧合的是,幾年後,隴右突發山崩,被貶為民的鄧通也因天災流入長安,而你,也偶然看見了每日必去隔壁打酒的鄧通,這番境遇讓你欣喜,自覺報仇有望,但卻因孩子太小不得施展。
今年冬日,你發現鄧通在戰場上留下的腿疾愈發嚴重,甚至影響到了正常行走,便覺機會已來。用房檐上結的冰棱刺死了他,随即便将帶了血的冰棱扔在他家的水盆裡,待其融化,神鬼不知。”
“但你卻忽略了鄧通後腦傷口上殘留的水漬,因傷口在頭發内,所以并不易幹。而你高明之處,便在于偷換了鄧老翁死時身上的衣服,在午時當着衆人的面進了那家酒肆。
以此讓大家以為,鄧老翁死于午時之後,你正有完美的不在場時機。不巧的是,鄧老翁死時手掌大張,隻可能死于辰、戌、醜或未這四個時辰。
而在午時之前的,隻有辰時與醜時,對門的鄰居跟我說,醜時鄧老翁還在屋内喝酒,所以,鄧通死時,約莫是辰時,那時我在西市賣布,你,恰好不在茶棚。”
裴佑說到此,伸手用手指輕撫了撫李娘子白皙的臉頰,緩緩道:“你很聰明,因我之前多在你鄰家繡房做事,你知道我與你素日交好,對你并不設防,還會讓你幫我參考花樣,便在此時偷了我繡樣子上的一根針,意圖嫁禍于我,好置身事外。
但你忘了,我與你交好,我便也能看見你的貼身之物。從前的帕子,是蘭花紋樣,卻在昨日,你給女兒擦髒污時,漏出來了一角并不屬于你的布料,那是鄧老翁身上的舊衣裁下來的。
所以,你在辰時殺死鄧通之後,于午時換了他的衣服前往酒肆掩人耳目,之後回了自己鋪子,暗自将衣服換下來收好,你作為寡婦,私藏外男的衣物被看見總歸有悖倫常,便想在當夜無人之時将其焚燒。
但太陽落山之後,便有金吾衛巡街,你私自焚燒衣物或會被發現,隻要有人問詢,你便有可能暴露。第二日宵禁解後,你又發現郊外河邊你可以銷毀證據的地方已被官府派人重兵把守。
于是,百般無奈之下,你深知燈下黑的道理,便冒險将舊衣裁成小片,制成抹布,供茶棚使用。有茶棚茶水與食物沾染,自然看不清本來面目。
這本來一切順利。也并沒有人查到你一個寡婦的頭上。”
李娘子此時臉色已大變,手指在不斷地糾纏上衣的衣擺。裴佑在衆人或驚或喜的眼神中,接着道:“但就在昨日清晨,我與羅娘子臨時起意,去了酒肆,半路我想同你打招呼,被你覺察,便暗中掐了你女兒一把,令這個幾歲大的女娃哇哇大哭,将我的視線轉向明面上導緻你孩子哭泣的元兇——酒肆的酒旗杆。
但也确實在這個時機,你情急之下用抹布擦娃娃胸口的髒污時,讓我看見了上面的一塊丁點兒大的血迹,那是鄧通嘴上被陶杯劃破的,那傷口的血迹向外傾斜,定是鄧通受傷後用手中的衣物擦拭所緻的痕迹,但在我驗屍時,卻并未看見這塊該有的血迹。
而這塊本該在屍體身上殘留的,大小與方向皆為一緻的血迹,卻在你的帕子上發現了。
而那旗杆,酒肆老闆已多日不見蹤影,裡面隻有一個半大的孩子主持營生,你便趁此,命胡嬸将那老舊的旗杆暗中割了一半,支在一旁的樹上,到時查到你頭上時,你隻需讓胡嬸輕輕一推,那酒旗便倒了,我的注意力也會随之轉移,給你喘息的機會,對也不對?”
裴佑揚眉,微笑地看着對方,隻見李娘子眸中似有疑惑,秀眉微擰,問道:“你怎知那酒旗是我所為?”
裴佑答道:“平日裡你家茶棚做生意時,胡嬸定會在棚子裡招呼,她與老客相熟,人也大方,不會獨留你一人在棚中,而那日,不光不在,甚至還是那酒旗杆子倒了之後,小孫女都驚哭半晌,胡嬸才轉而從屋中出來,不是她又是誰呢?況且,我的眼力,倒也不虛,在胡嬸從樹後回來時,鄙人不幸看了個模糊的影子。”
裴佑擺擺手,狀似無意道:“不過,最明顯,并且讓我認定真兇的,還是在當初孫縣尉污蔑我時,胡嬸說的那句‘穿的就是這身衣裳’,若非急于證明什麼或為了混淆主審者的視線,又何必撒謊,說鄧老翁身上與午時所見你時的衣物一緻呢?”
李娘子聞言不顧其他,将頭仰起,指着明堂之上主案的徐讓嘲道:“主案的是你,破案的卻是阿佑,你又有什麼臉面坐于高堂!這些罪行我都認,不過——他鄧通就是該死!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顯然已一副癫狂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