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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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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青嵘不知道的是,石忍冬是在走投無望的情況下,才去找的他。他因為販賣非法的光碟,被抓進看守所,石忍冬僥幸逃脫了,就帶着賣光碟的錢,坐了兩天一夜的火車,回了老家。可惜,他看起來就像個乞丐一樣,村裡的人都沒把他當回事,就連他的堂哥也眼睜睜看着他被鄰居欺負。石忍冬家的土坯房子不知怎麼塌了半邊,鄰居就趁勢占了一部分宅基地。石忍冬去理論,鄰居人多勢強,他被趕出了大門。他自己的老房子沒頂,沒窗戶,風呼呼往裡面灌。大冬天的,沒法住人。他厚着臉皮,去找堂哥,還尋思着,用身上的錢,跟堂哥一起開店,攢錢娶媳婦,過個正常的日子。堂哥堂嫂以為他是打秋風的,就說了兩句不好聽的話。石忍冬那個脾氣,受不了那些話。天黑了,他沒吃飯,又累又餓,卻不肯跟堂哥堂嫂說兩句好話,一個人窩在地裡的玉米垛裡,挨了一晚。夜裡,黑漆漆的,靜悄悄的,隻有風聲,他的心也上了凍,這個世界就是冰冷的,人們是虛僞勢利的,親情更是不值一錢。他凍得哆哆嗦嗦的,可他不願意就這麼沒聲沒息的死去。他要活出個人樣,給所有瞧不起他的人看看,他石忍冬不是那麼好欺負的。可具體怎麼做,才能活出個人樣,他心裡面一點主意都沒有。想來想去,他想到了顧青嵘。顧青嵘跟自己一樣,也是個沒人要的孤兒。自己偷了他的東西,他強迫自己幫他幹事,有時動不動還會罵他兩句。可顧青嵘吃什麼吃什麼,就會給他自己吃什麼。也是這個世上唯一給他買過衣服的人。天大地大,石忍冬卻覺得,隻有顧青嵘那裡才是一個可以回去的地方。于是,一夜沒睡,天還沒大亮,他就拖着身子回了車站,又坐了兩天一夜的火車,回了南城。他不知道,當時自己怎麼就那麼傻,傻到都忘了給自己買點好吃的。隻記得,他一心就想快點見到顧青嵘,生怕自己一耽擱,就錯過了他。當他見到顧青嵘的那一刻,懸着的心總算落了地。至于,為此,他高燒不斷,差點送了命,就不是他能預料的了。發高燒,沒法進醫院,他們就在一個流浪漢的帳篷裡呆了十來天,那位流浪漢用撿來的剩飯給他們熬粥喝,找了一些藥粉給他灌進嘴裡。仗着年輕,他挺過去了,醒過來之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顧青嵘布滿血絲的雙眼。他記得,顧青嵘當時一把抱住他,好像還掉眼淚了。顧青嵘指天發誓,以後會對他好的。這點,他倒是做到了。這些年,他一直把石忍冬當菩薩供着。可石忍冬畢竟不是菩薩,隻是一個凡人,一個心思太深的凡人。老顧跟他掏心窩的說,“你就是寵過頭了。” 顧青嵘笑笑,“有嗎?” 老顧說,“你把自己的地位擺的太低了。俗話說,上趕着不是買賣。你一個勁的遷就他,他不一定把你當回事。” 顧青嵘辯解說,“冬子不是不懂事的人。他嘴上不說,但是心裡記着别人對他的好。” 老顧說,“他跟誰都有距離。小不點倒是個例外。他對小不點格外用心,跟他在一起,話也多。” 顧青嵘說,“小不點年紀小,性子還是個孩子,是個心裡不藏事的性子,快人快語,冬子喜歡,不奇怪。” 老顧呵呵笑起來,打趣說,“你不吃醋嗎?他跟小不點說的話,可比跟你說的話,多了去了。” 顧青嵘說,“這醋不用吃,冬子就是動了外心,也不會是小不點。他鐘意有本事,有眼界的人,小不點這種初出茅廬的毛頭娃子,他就是當個小弟弟,關照關照,肯定沒别的心思。” 老顧說,“你确定?” 顧青嵘說,“這點我還吃不定的話,不就白在他身邊呆了這些年了嗎?” 老顧笑了,“要是能守着過這一輩子,也算圓滿了。” 顧青嵘說,“是啊,希望不會有意外吧。” 老顧看着他,發現他的額頭上也添皺紋了,就說,“你得開始養生了,不是十八九的歲數了。” 顧青嵘說,“天天鍛煉呢。上來見你之前,我繞着醫院跑,跑的比小不點還快呢。” 老顧說,“是,孩子受刺激了,好像要跑着回家。” 顧青嵘笑起來,“那可遠了。” 小不點住的地方,距離醫院有十來裡路,他是準備跑步回家的,但是秦奮給他打電話,一聽他要徒步,就在電話裡訓導他,“這個時間點,是下班高峰期,你順着馬路一路跑回家,不是在鍛煉,是在吸食汽車尾氣。要鍛煉,早晨起個早,到咱們小區周邊的公園去鍛煉。”小不點還要說什麼,秦奮說,“我在家,飯都準備好了,就等你回來開動呢。我都餓死了,你趕緊回來,不然我跟你沒完啊。” 小不點隻好答應了,挂了電話,還沒擡腳,秦奮的第二個電話就追過來了,“是打車回來,你可别去擠公交車,上邊能擠死你,車還慢的要死。”小不點連連說,“知道啦,知道啦。”小不點跟秦奮住一起。小不點開始是借宿,因為南城的房子實在是不好找啊,不是說,房子少。好房子很多,但是他那工資能承擔的起的,就沒多少了,就隻有隔斷房或者城中村。隔斷房裡,很多都是沒窗戶,一個屋子裡,能住七八個人,有的十幾個,公用一個廁所,不說早上排隊上廁所是個問題,那廁所的衛生狀況,就讓人感覺自己不是個人。城中村好點,有的是單獨的房間,可離市中心遠,離地鐵公交站也遠。房東要一個月的押金和三個月的房錢,才肯租你。小不點一下子拿不出那麼多錢,就暫時在一個青年寓所的地方落腳,一個六七米的小房間,擺了三張上下鋪,共有六個人居住,裡面的人都得側着走,才能出去。秦奮去看小不點,見他住在那種地方,就不高興了,把他弄到了自己住的地方。他自己住的地方是個舊小區,面積也很小,隻有一個卧室,但是有個小廚房,算不得客廳的一個空地方,可以勉強放一張小桌子。但是起碼是獨立的房間,不用像牲口一樣,跟人搶廁所。位置也算可以。租金并不便宜,能占去秦奮半個月的工資。秦奮曾經發酸的想,城市裡有房子的人什麼都不幹,收收房租就可以過的很舒服。這個城市不人道,外來人的血汗養着一堆清閑的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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