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嬌嬌用兩顆糖,就從小孩兒口中打聽到了這家全部的狀況。
和宋江跟她說的有所出入。
據宋江所說,這戶人家姓姜,男主人姜老爹是個普普通通的賬房先生,先前在大戶人家做賬房,後因為東家搬走了,他是本地人,又下不了狠心拖家帶口的跟随去,所以就失業了。
按照宋江給的信息來看,屬于能力平平,人還算老實的那種類型。
起碼,衙門裡沒有他被告的記錄。
反正據說城裡最好的那幾個賬房先生,時不時就會被東主告一下。
當然很快東家又會在審案前主動撤訴,一副想要弄人,又不想真的把人弄進監獄的樣子。雇傭契約也每次在期滿後主動續上,薪金還在年年提高,主打一個相殺相愛了。
姜老爹這種小雜魚,連一張訴訟單都沒有,真是極不起眼的角色了。
但這樣普普通通,甚至是有點窩囊的男人,在家中卻是極其威風的。
按照小孩兒的說法,他是這條街上唯一的“讀書人”,所以他們家的女兒都要規規矩矩,成日隻準在家做針線,絕對不可輕易抛頭露面。
“那你為什麼說他的三個女兒都在外面做工呢?”閻嬌嬌看着小孩兒為了換糖,口齒格外清晰的講了大半天,又給了他一塊兒做獎勵。
“因為他瘸了啊。”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另外一個稍微大的小女孩兒搶着張口道,“我聽我娘說過,他被人打瘸了送回家,斷了生計,他女兒要不出去做工,他們一家子都要餓死啦。”
“是的,他沒有兒子,隻有三個賠錢貨,死了都沒有人摔盆啊。”
“他原本不是不肯的,但是他們家三丫可厲害了,把他餓了三天,然後就帶着兩個姐姐出門了。”
閻嬌嬌從小孩兒七嘴八舌的口中,聽到了另外一個故事。
這個姜老爹失業,可不是什麼東主搬家導緻的。他先前也不是在大戶人家做賬房,而是在一家店鋪裡做事,掌櫃的小舅子偷東西,被發現後誣陷是他記錯了帳。他與人争論,口舌十分不靈便,最後惹得掌櫃不但沒有信他,反而要開了他。
他不願意失了生計,便說要去報官,然後就被人打了一頓……打的腿都壞了,趁夜丢到他家門口,威脅他若敢去報官,就把他往死裡打。
他要是個有血性的,說不定得争個魚死網破去告官……偏偏他又是個慫的,果然就悶不做聲了……因此鄰居也不甚瞧得起他。
後來還是他家小女兒做主,去央了大夫來給他看病。這地方的人請不起什麼好大夫,看了之後說是請的晚了,沒得救,給草草的開了點藥止疼……就這還花光了所有積蓄。
之所以小孩兒知道花光了所有積蓄,是因為姜郎君在家跟女兒對罵時哭過,說被家賊掏了個空。倒是姜三娘是個厲害的,把老爹罵了回去,說清楚一筆筆錢花在哪兒……他就是個窮酸,又十指不沾陽春水,壓根兒不知道城中米價幾何,鹽價幾何,每個月為了面子,早就入不敷出,還以為自己能養家糊口。
總之,經這麼一鬧,三個姑娘是出來“抛頭露面”了,受傷的老爹卻隻能躺在家等女兒救濟。
有個小孩兒得了姜三娘的托付,以每天一文錢的工錢,進去看十次江郎君死沒有,如果沒死,中午的時候給他喂兩口水,中午喂點飯。
閻嬌嬌最後給了圍着的小孩兒每人一顆糖,把她們請走後,扈三娘問她,“娘子,那咱們還要進去請人嗎?”
聽說那人都廢了,感覺也沒進去的必要了。
“來都來了,進去看看吧。”閻嬌嬌聽完故事,分析了一通,覺得出入點應該是角度不同的問題。
他工作的那個鋪子,應該是某個大戶人家開的,或者是夫人,或者是少爺的私産,所以才會在文書上屬于某家人家,而實際上工作地點卻是在商鋪中。
至于沒有犯罪記錄……那當然是他不敢犯罪,人家對他犯罪了他不敢告,所以才會如此“清白”
最後解雇的借口,多半也是找人随便寫的。
這人雖然慫,但挺正直,似乎是個好拿捏的對象,閻嬌嬌想進去碰碰運氣,“反正算賬用的是腦子,又不是腿。”
在這個沒有計算機的年代,能打的一手好算盤,那算是硬功夫了。
扈三娘見狀,不再多言,率先推開半掩的木門走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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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去之後,發現姜家幾乎可以用家徒四壁來形容,不過卻非常幹淨。穿過一條逼仄的通道,到了後方的正屋,發現兩間正房前面是一個收拾的井井有條的小院,正屋的廊下放着草席,上面正躺着一個枯瘦的中年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