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些字記不住,那什麼,”穆厘抓了兩下腦後的小啾啾,“你幫我抄一下呗,我怕我的字太大浪費紙。”
林以玖邊提起筆邊說:“好啊,不過阿厘拿着書回去看不更加好?”
“不用不用,我不背這個。”穆厘瘋了才會沒事背論語,他的目的是認字,“你寫完之後,我得用我們那邊的簡體字再寫一遍,這樣我容易記住。”
“咦?”林以玖剛要寫,聽他這麼說,好奇心頓起,“簡體字是什麼?”
“就比如這個‘擇不處仁’,在我們那邊寫成這樣。”穆厘拿過一旁的毛筆,盡量控制着寫小一點,但是再怎麼控制最後一張紙上,四個字,快占了一半紙張的位置。
穆厘心想,這紙跟信紙差不多大,都是紙小,不是字大。
林以玖看到那慘不忍睹的毛筆字,又有點想笑,他怕一笑就沒完沒了,忍了忍等他寫完。
“喏,是不是簡單很多?”
林以玖接過紙,仔細看了一下紙上四個字——擇不處仁,不由得點頭,“的确如此。”
“但是在你們這裡看來就是缺胳膊少腿的字了,這幾個算簡單的,還有些複雜的就更加難辨認了。”
狗爬的毛筆字,穆厘必須得辯解幾句,“而且我們那邊用毛筆寫字的人少了很多,大部分是鉛筆中性筆圓珠筆,這些筆尖是硬的,好掌控。”
穆厘展示出來的東西不多,但足以讓林以玖産生對另一個世界的好奇,到底是什麼樣的地方,才會有像穆厘這樣的人,那邊的人,都如他這般有正義感、陽光潇灑麼?
都有着紅色的頭發麼?
林以玖回過神,“那我抄寫一份。”
林以玖提起筆,整個人盤腿坐得端正,右手懸空執筆,在穆厘手裡軟趴趴的筆尖變得極其聽話。
叫它勾起便勾起,叫它收鋒便收鋒。
每一個字都蒼勁有力,筆畫再多,都能控制在差不多的大小裡,彷佛印刷機出品,好看易辯有保證。
秀才之名,書院首名,名不虛傳。
穆厘撐着臉看得有些入神,墨色的字很是漂亮,然而他的目光卻漸漸被那隻執筆的手吸引,筆杆纖細,而他的手指修長指尖飽滿,執筆時,指節與指節之間因使勁有一個微微凹下去的弧度,襯得凸起的指節分外明顯。
手也很是漂亮。
穆厘狀似随意地将自己另一手放在桌上,還偷偷地把手背朝上,剛看一眼,他就把手攥起來了。
比不了比不了,他這個常打拳的人,手指雖然也長,但指節也大,相比之下,太粗糙。
果然文人墨客的手還是不一樣的。
筆尖一抖,收鋒似乎沒有收好。
穆厘一愣,“哎?”
林以玖三指夾着筆左右轉了幾下都沒發現什麼異常,他幹咳一聲,問道:“阿厘為何看着我的手,是手上有什麼東西麼?”
“沒有沒有。”穆厘笑了一下,手指戳了一下對方的指節,“你的手挺好看的。”
穆厘單說那句話沒什麼,但加上戳那一下就突然覺得有點怪怪的,哪有男人誇另一個男人手好看的時候會戳一下啊!不!哪有男人會誇另一個男人的手好看啊!
卧槽,林以玖不會當他有病吧!
他暗暗給自己來了一拳。
穆厘食指摸了一下鼻尖,有些不自在地說:“那什麼,我就是——”
“好看麼?”林以玖放下筆,張開五指上下翻了幾下,最後拇指朝無名指的側面和中指的指腹蹭了一下,“這裡有挺厚的老繭,這樣的手怎會好看?”
林以玖面色平常,穆厘頓時覺得那點不自在才是真的有病,他伸出自己的手放在林以玖的手旁邊,“我的繭子比你的多多了,至少比我的好看。”
攤開的手掌上确實有很多繭子,新的舊的都有,但林以玖第一眼看到的是他的手腕,手腕上有一道淺白傷疤,因着他皮膚白,看着不甚明顯,傷疤直直地橫過整隻手腕,像是要将整個手都切斷。
林以玖愣了一下,“這是?”
穆厘擡手抓住手腕,兩隻手都收到桌子底下,他皺了皺鼻子,随口笑說,“以前不小心傷到的,好久了,不過傷口有點深所以疤痕去不掉。”
“原來如此。”林以玖點點頭,他下意識地蹭了一下自己的指節,随後拿起筆遞給穆厘,笑說,“字已經抄寫好了,阿厘想寫的簡體字可寫在另一張紙上,我再抄寫進來,如此可好?”
穆厘正愁他那狗爬的大字放在林以玖的漂亮小字旁邊簡直是在自取其辱呢,聞言他直接樂開了花:“行行行!就等你這句話。”
得了這幾張紙,穆厘認字的速度快了很多,最明顯的就是他在念經的時候,總算不會念得磕磕絆絆,也漸漸跟上了其他道士的速度。
此後幾天他也沒再找林以玖,林以玖要溫習功課,九月揭榜中舉的話,接下來就是春闱,這是所有讀書人的最難跨的那道坎,他也不好多去打擾林以玖學習。
拿他這點小事去麻煩書院才子實在是有點大材小用了。
而且,穆厘偷偷瞄了一眼前方垂着腦袋的人,這人念着經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樣子,也不知道晚上溫習功課到了幾點,才會天天這樣打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