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塞在瀕死的一秒之内,聽到了自己腦漿翻滾的浪聲。
子彈從他的前額射入,又從他的後腦穿出,它摩擦空氣與骨骼帶來的熱量讓腦漿沸騰了,就像一鍋煮開了的粥。
他倒了下去,屍體正好砸在跪在他面前的匪徒身上,那個匪徒立時吓破了膽,愣了一會後就開始嚎叫起來。
尿液、鮮血和腦漿混在一起後,淌在了地上,彙聚成了一條小河,在濃霧裡散發着腥臭的味道。
槍聲四起。
林客從山坡上站了起來,俯瞰着交火的山谷。
說是交火,就太擡舉斯賓塞手底下的人了,這應該叫做單方面的屠殺。
斯賓塞的人沒有熱成像儀,裝備和人員素質都比林客這邊的人差。
在匪徒們反應過來有埋伏的時候,一部分人作鳥獸散了,林客可以看到他們猩紅的身體匍匐在地上、掙紮着向戰場的外圍逃去,又被林客安排好的人擒獲。
還有一部分人負隅頑抗,拿着槍就開始向四周掃射,有一些子彈打在了旁邊山坡的土層上,隻發出了一聲聲小小的悶響。
在林客的視野裡,世界是分明的。
他能清晰地看到一個紅色的人倒下去,一動不動,他的身體顔色會變淺,最後會變藍,如果再過那麼一會,在這個國家冰冷的天氣下,死人的身體很快就會像岩石一樣冷。
在林客開槍了之後,整個戰局就如同秋風掃落葉一般,斯賓塞的人被迅速地剿滅了,屍體将山坡下的谷地鋪滿。
林客的竊聽耳機裡已經聽不到任何聲音了,他不知道别在羅莉夏胸口處的竊聽器,是在混亂之中掉了,還是她正好被子彈射中,穿胸而過,連帶着這一枚竊聽器都被損壞了。
他也不知道在車裡的匪徒怎麼樣了,不知道他是縮在車的一角瑟瑟發抖,還是已經将車裡哭鬧的孩子殺死了。
在一片混亂中,他甚至也沒有辦法分辨誰是羅裡、誰是自己人——林客的目标人物,說不定早就已經在槍響的時候,潛進樹林裡逃走了。
林客今天晚上的任務,從戰略意義來說,是一場巨大的失敗。
如果他的格鬥教練在場,肯定會把林客痛罵一頓的。
但是他一點都不覺得失敗,更沒有對自己失望,他甚至已經不再思考本次行動的意義和後果了。
他從褲兜裡摸出來了一根煙,在連濃霧都壓不住的血腥味中,點燃了它。
林客在這一刻,深切地理解了溫特沃斯喜愛香煙的原因。
他會從今天開始抽煙的。
剛剛,他是怎麼做到這麼不管不顧的?他是怎麼能夠開槍開得如此堅決,接近不擇手段的?
明明現在的局面遠遠談不上最優解,一切的一切都在等命運的安排,可是為什麼他一點都不着急?他一點都不為山坡下的羅莉夏和阿徹擔心嗎?
如果林客完全不在乎,他就不會開這一槍。
但在這救人的黃金時間裡,他反而任由手下先對山谷裡的匪徒進行清洗,等着第二小組彙報情況,并沒有急着立刻下到現場救人的意思。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香煙。
等到煙草的煙氣穿過他的口腔、氣管,又到肺裡轉了一圈之後,從他的鼻孔處滲出了一點白色的霧時,林客發現自己的心頭空茫一片。
他沒有什麼可質問自己的。
他沒有問自己是不是太冷血,也沒有問自己是不是太不理智——剛剛的局面是不是可以有另一個更好的解法,讓他不用承擔任務失敗的壓力,或者,讓他不必承擔無法救人的罪孽。
罪孽。
林客咂摸了一下這個詞,他并不覺得自己有罪。
說得更精準一些,罪孽這個詞的含義,在他剛剛開槍的那一刻,就已經被他從字典中抹去了。
他現在甚至不知道“罪孽”代表了什麼狗屁意思。
它怎麼拼寫?又有什麼含義?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剛剛開槍時候的心情,發現了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難以置信,真是難以置信。
他在現在——僅僅是現在這一刻——并沒有對“開槍”這個行為賦予任何“救人”的含義。
在開槍之前,神性降臨到他的頭上時,他以為自己是在決定,要救誰、要殺誰。
他以為自己手掌生殺大權,對這個山谷裡的人,掌握了如同神明一般的、公平公正的判罰。
可是現在林客發現,不是,不是這樣的。
神性在他身上的作用甚至更深一層——他隻是開了一槍。
一切的意義就在這裡終止——他隻是開了一槍。
好了,到此為止。
好像神明随意地灑下的兩滴水,地上就要下一場雨;神明揮一揮手,祂就給人間帶來了一場大洪水。
對,這一槍、這兩滴水、這随意地揮了揮手的舉動,都是一樣的,沒有什麼含義。
林客隻是這樣做了,甚至沒有關注後果。
可是天父不應該像他一樣随心所欲。
事實上,主應該是一位牧羊人,生活在人間的人都是羊群。
隻要羊群安心地戴在某一片草場上,從不忤逆天父的意見,天父就要保證給羊群豐饒的水草、能安心繁衍的環境、風調雨順的天氣,還有年年豐收的稻田與果樹。
神明是要對人間負責的。
可林客呢?他并沒有對山谷裡的生命負責,他行使了神明的權力,卻沒有履行神明的義務。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他不是神。
那他是什麼?
他甚至沒有感覺自己有什麼錯、有什麼罪。
他回憶起,自己并不是一個虔誠的教徒。
雖然在戴倫家生長了三十年,該做的儀式他都會做,但是每次他要騙人、殺人的時候,也從來沒有猶豫過、沒有手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