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了。
我站在一原市第一中學大門口,看着何雨拿着兩隻冰淇淋向我走近。
我接過她手裡其中一隻冰淇淋,舔了一口,是甜的,很真實。
何雨問:“咱們集合地在哪來着?”
我頂着毒辣辣的太陽,專心緻志地吃冰淇淋,反問她:“什麼集合地?”
她說:“軍訓啊。”
我說:“我不想軍訓,我都十幾年不軍訓了。”
何雨嗤笑一聲:“還十幾年,你才多大。”
我飛速地吃完了冰淇淋,往兜裡一摸,摸出個手機來,按亮屏幕看一眼時間:2009年8月25日。
我收起手機,對何雨說:“我還是想去2024年。”
何雨說:“去那麼遙遠的未來幹啥?”
我說:“其實一點也不遙遠,一眨眼就過去了。”
何雨盯着我不說話。
我問:“你瞅啥?”
何雨說:“你眨了三次眼,你咋還在這?”
我又不自覺地卡巴了一下眼睛,何雨笑出聲。
何雨說:“聽說人撒謊時會不自覺眨眼,沒聽說說胡話也一直眨眼啊。”
我說:“我覺得我說得不是胡話,是夢話。”
何雨說:“哦,那我們軍訓去吧。”
我們一起往田徑場方向走,看到前方攢動的人影時,我猶豫了,真要再來一遍?我又不是npc,為什麼要做重複的事情。這麼說來,好像重生本身就很沒意思,走過的路就過去了,沒必要再走一遍,哪怕換一種方式。除非将我記憶清空,将我已經定性的性格抹去。可是全抹去了重來也許還是跟之前一模一樣的選擇,還是沒意義。越想越覺得有道理,腳步也徹底停下來了。
何雨轉身,問我:“怎麼不走了?”
我說:“我真的不想軍訓。”
何雨說:“不行。”
我問:“為什麼?”
何雨說:“沒有為什麼,你必須軍訓啊。”
我牛脾氣上來了:“我就不,我要離開。”
何雨問:“你要去哪?你哪也不能去。”
我說:“何雨,你現在很奇怪了你知道嗎,你有點崩人設了。”
何雨說:“去軍訓。”
我說:“現在你不僅崩人設,還像個機器人。”
何雨說:“你不是說我聲音是機器音,說話像機器人嗎?”
我說:“你不該知道這個信息的,這是你去我家後,我爸在你走後某次我家人聊天時他說的,我沒告訴過你。”
何雨不說話了。
我說:“總之我不去軍訓。”
雖然我也不知道去哪,但我甯願去宿舍或回家躺着,然後去找麻雀版金茂之,我敢肯定,他就是關鍵。
何雨說:“去軍訓。”
我覺得何雨像是被觸發複讀機機制了,于是不再跟她對話,慢慢後退一步,轉身要走。
剛一轉身,一個無臉人貼面擋住我的去路,吓得我差點仰面翻倒。
無臉人嘴巴的地方凹陷出一個黑洞,黑洞裡傳出三個字:“去軍訓。”
我轉身往身側去,身側又有一個無臉人攔路,黑色洞說:“去軍訓。”
在何雨身後,那些田徑場的人,全都聚攏過來,原本有臉的他們,在我一一審視下,臉部細節立刻模糊融化,全變成了無臉人。
無臉人們說着“去軍訓”,從三五個聲音,變成幾十個,從不整齊的“去軍訓”,慢慢變得整齊,成百上千個聲音疊在一起,氣勢恢宏地喊出“去軍訓”。壓迫感實在太足了,且全部向我喊出,心膽都要被喊裂了。
無臉人中唯有何雨的臉是清晰的,可是這唯一的人臉一點也不讓我感覺親切,反而覺得她像個反派頭頭。
這麼大陣仗我能怎麼辦,我額頭見汗,結結巴巴地對何雨說:“好、好,軍訓就軍訓,走、走吧……”
無臉人軍團立刻列成兩列縱隊,跑步向田徑場集合,十幾秒就排成了幾個整整齊齊的方隊。
隻剩下何雨還若無其事地看着我。
我心想,沒見過這麼蠢的,你們這路都給我讓出來了,我不跑不是傻的嗎。趁你們還沒有什麼攻擊行為之時……想到這裡我忽然想,會不會都是被我作出來的呢。上一次我好好的軍訓,好好的學習,啥也沒發生。是不是我不搞事就不會有事呢。我陷入了沉思。
何雨見我不動,忽然走過來拉我胳膊了。我一看她居然動手,越覺得不妙,于是不給她一點提示,說跑就跑。
……
總之呢,不嘗試一下,就不知道結果。嘗試完了自然就不會有邪念了。所以我現在乖乖站在人堆裡軍訓。
他們速度太快了,而且瞬移,秒刷新,總之我沒有逃生之路。
還好他們脾氣不壞,沒有對我的出格行為表達任何不滿。
我有些抑郁了,但不消沉,不知道為什麼,隻覺得一切怪裡怪氣,還有一點好笑。
我掐指一算,想等金茂之刷新,還要一個多月,太難挨了。
好在學校附近的烤冷面和麻辣燙還是挺好吃的。
我更加勤奮地練習跑步了,已經成瘾,總覺得跑得快很有用。
因為記得第一次碰見金茂之是書店,所以周末的書店也是必去的。
終于,苦熬了許多日日夜夜後,在一個明媚的周六上午,金茂之來買教材了。
我立刻一個箭步蹿了出去,站到他面前,喜氣洋洋地打招呼,就差撲進他懷裡了。
我說:“老公!”
他用力地将我從懷裡推了出去:“你誰啊?”
我說:“我是趙君顔啊,老公!”
金茂之一臉嫌惡地說:“我不認識你。”說完書都不買,就跑了,真的跑,跑的可快了。
我tm。
真是風水輪流轉,我不确定他是裝的還是假的,畢竟這個時候麻雀還沒刷出來呢。
何雨走過來,打量精神病的眼神,問我:“你在幹什麼?”
我說:“我認錯人了。”
何雨說:“哦,那回來看書吧。”
我感覺她越來越像教導主任了。
我隻好去拉個屎冷靜一下了。
周日在書店又看見金茂之了,我再次走出去站到他面前,想看看他跑不跑,還想知道我一直守在這,他買不了的書的話,明天怎麼辦。
但我站到他面前的時候,他卻忘了昨天的事一樣,并不理會我,挑完書付了錢就離開了。
我其實挺想像昨天一樣再撲他一次的,反正我現在最擅長的事情就是做重複的事情,但我讨厭做重複的事情,所以我什麼也沒做。
晚上散步回校園時,路過校内石亭,看見金茂之支着下巴坐在石桌前。
我好奇他坐在那幹什麼,他除了吃烤腸還會别的嗎?所以我就拉何雨過去看看。
悄悄從金茂之背後走近,終于看到他前方的石桌了,就見,他一手支着下巴,一手伸出兩指在石桌上跳躍。而手的另一面,是一隻麻雀。石桌上,還擺着一攤瓜子。
前世我和男友都很宅也很懶,不怎麼動。他總喜歡讓我跑跑步,運動一下之類的,說我太懶了。我說我小時候一點也不懶,天天蹦蹦跳跳的,什麼跳皮筋、邁大步、打口袋、飛機格、跳繩、踢毽子……沒有我不擅長的。就連玩石頭剪刀布都不是用手,而是用蹦的。雙腳并攏就是石頭,一腳在前一腳在後就是剪刀,兩腳岔開在兩邊則是布。小夥伴們分成兩隊,兩個隊長用腿做石頭剪刀布确定輸赢,赢得先選人作為自己隊員,輸的後選。先選的隊長當然挑個子高的、站得穩的做自己隊員。各自選一個後再石頭剪刀布,當然還是用腳蹦,再選。這樣選完了人,确定好了隊伍,繼續石頭剪刀布,還是用腳蹦,赢得一方小組隊員們全都從起始線處邁一步并單腳站立,一個一個邁,站不住的淘汰,站住的彼此扶持。輸的小隊們在起始線處互相拉扯去抓前方那排單腿站立的敵方,破掉所有人的單腿站立狀态則為戰勝。
……
總之小時候運動量是很足的。
現在的狀況則是,金茂之和麻雀在玩石頭剪刀布。金茂之用兩根手指,麻雀用兩隻鳥腿。兩個原地蹦兩下然後出招。金茂之兩指岔開,麻雀一腳在前一腳在後,麻雀赢了,金茂之扒開一顆瓜子喂給麻雀。如果金茂之赢了他就自己吃一顆瓜子。
真是好生安逸啊。
我坐到了金茂之的對面,一臉怨氣地看着他。
金茂之看到我似很驚喜,笑得大闆牙都呲出來了。
我不知道他有什麼好開心的,我對他說:“我好想回家啊。”
金茂之說:“噢,寶貝想家了。”
我第一反應是,扭頭看何雨反應。
何雨在我們旁邊坐下了,像個看戲的。
我問金茂之:“她能聽嗎?”
金茂之說:“這個簡單。”
說完他對着何雨打了一個響指,何雨唰得就不見了。
我問金茂之:“你對她做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