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亂世,多認識些能人異士,便多一份安全保障。
是以,王思文從一開始态度便很好。買下那虎屍,張口就是一千兩。
當他這種人有心想要交好一個人,很難讓人産生惡感。
所謂君子如玉,如切如磋。王思文便是這種人。
大家族裡養出的公子,言談舉止、品貌教養,皆是上乘。
王思文為家中謀劃,态度坦坦蕩蕩。
這是為了雙方都好的陽謀,他不信有人傻到拒絕。
沒想到,眼前之人就是個萬中無一的“傻子”。
于歡:“不了,我膽小。見了當官的容易說錯話。”
王思文:我信你個鬼。
他堂堂一個舉人,能和縣令平起平坐,父親又是當朝三品大員。
就這樣,于歡看到他也沒半點畏懼之色。
連帶那個表姐,說話也是滴水不漏。
這樣的人會怕見官?!
王思文轉頭看向紅姑,想說當人姐姐的,總要關心一下表弟的前程吧?
他剛才可是聽說了,這位表姐獨自撫養小兒,若是有個靠山,将來日子也能好過些。
誰知紅姑立馬點頭應和:“對對對,我們就想老老實實當個小老百姓。”她歡弟的身份可不經查,不見,說啥都不見!
這姐弟倆當真是油鹽不進!
王思文簡直要氣笑了。
一旁的王忠還要再勸,被他攔住了。
王思文不是那等強人所難之人,隻搖頭笑道:“罷了,人各有志。于兄弟日後若是改了想法,可随時再來,若我不在,便去找王忠。”
王掌櫃當即點頭應和:“對對,你若想通随時來找,我平日都在店中。除此之外,于小兄弟以後若是再打到什麼野味,或者這位娘子采了新鮮的山貨,也盡管送過來。我保管給你們一個好價錢。”
王掌櫃的态度十分殷勤。
不管這人将來能不能有出息。
單就眼下來講,這可是能獨自獵殺大蟲之人,以後定還能打到不少好東西。
哪怕為了他們酒肆,這關系也得維護好了。
雙方順利結束此次交易。
于歡和紅姑因有了個賣貨渠道,亦是開心。
于歡把那箱銀子放進紅姑的背簍中,一把背在肩上。
謝絕對方留飯的好意,三人高高興興的離開了。
從王家酒肆出來,未時已過。
于歡在附近小攤上買了幾隻大肉饅頭。
三人邊走邊吃,吃飽後買了些東西,便匆匆往家中趕去。
剛走出臨安城,天便黑了下來。
…………
她們其實攏共隻去了幾家店。
第一站去的布莊。
紅姑買了些布料和棉花。
于歡買了兩床現成的棉被,并做好的各式男子衣衫、鞋襪等物。
第二站是米行。
家中糧食已經消耗的差不多,地裡的莊稼還沒到收獲的時候。
剛好掙錢,于歡便趁機多買了些。
第三站就在米行隔壁,是家雜貨鋪子。
于歡順路在這兒買了些油和鹽。
最花時間的主要是最後一站。
糊窗戶用的油紙不在本區。
于歡打聽過,要去北邊賣書籍紙張的那條字畫街才有的買。
于歡和紅姑不熟北城地形,頗費了些時間才找到地方。
彼時天已經晚了,她們買好油紙便趕緊出城往回走。
路上,于歡挑了個挑子,左邊是整整三袋糧食,右邊是紅姑來時背的那個大背簍。
背簍裡面,最底下放着于歡裝銀子的木箱,周圍塞着于歡買的衣服鞋子。
小石頭擠在這堆東西中間,屁股底下坐着銀箱子,半躺在背簍裡,身下墊着被子,身上還蓋着另一床厚厚的棉被,睡的正香。
紅姑背着另一個小些的背簍,裡面裝着油紙、棉花、鹽巴、油等零碎物件兒,懷中還抱着兩匹布料。
今日是個上弦月,月光朦朦胧胧的,不是很亮。
漆黑一片的曠野中,紅姑背着背簍、抱着布匹,跟于歡深一腳淺一腳的往村裡走去。
…………
人在趕路時,總愛想些事情打發時間。
這真真是叫人驚奇,紅姑邊走邊忍不住想。
短短幾個月,她竟然已經拿身邊這人當親弟弟看待。
若是換做村裡其他男子,便是年紀再小,紅姑自認也不會放心跟着對方走夜路。
可換了于歡,她卻隻覺放心。
最開始,紅姑便注意到于歡的特殊之處。
當時她想着,管他是山間精怪,還是下凡的仙童,總歸隻是借勢一用。隻要能讓她們母子在新的地方站穩腳跟便好。
在那之後,于歡做什麼,跟她便沒有關系了。
因此,剛到村子的一個多月,紅姑帶着小石頭,幾乎沒有主動接觸過于歡。
就連于歡家房子蓋好,她家還在建的時候,紅姑甯可帶着小石頭睡在廢墟上,也從未想過去隔壁借住。
那麼,她們是從什麼時候熟悉起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