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鸾的兵馬退了,新任知府到任了,縱火的亂賊雖然隻抓到一個,還胡言亂語地死了,但案子勉強能結了。
連日來坐卧不安的縣令終于能抖擻精神,繼續過太平日子了。
他總覺得,這應當是自己許多天虔心修道,敬拜各路祖師爺的功勞。
但要向府衙上報,總不能寫神仙發功吧?他就算想把功勞全往自己身上攬,也得考慮身邊的佐貳官——縣丞。
明代官衙是“大小相制,内外相維”,其監察系統規模極其龐大。中央有都察院,六部有六科給事中,還設有通政使司搜集輿情,上傳下達。地方上有十三道監察禦史,同時由都察院派遣總督、巡撫、巡按等與地方互相制約。這些言官品級未必多高,如六科給事中僅為正七品,權利卻大到可以封駁奏章。
縣令掌管着縣丞的考評,縣丞頭上卻也有另一個靠山——巡按禦史。巡按和六科給事中一樣,隻是七品芝麻官,卻有彈劾各州縣主官的權利。
江陵縣的縣丞一貫欣賞張居正,這回縣裡大亂,他臨危不懼,親往遼王府借調兵力,可謂雪中送炭。其弟亦是英雄出少年,為縣衙抓捕兇犯提供了關鍵線索……
明年就是秋闱,江陵縣很快要出一個十六歲的舉人了。這樣的少年天才,正可趁此機會拉攏一番——至于他弟弟,完全是個添頭。
所以說人比人,氣死人。想想範進沒中舉時,一個落第秀才,連賣肉的老丈人都看不起他。再看看人家張秀才,十五歲的年紀,已經是荊州府風雲人物。
——不過範進五十四歲才中舉,張居正五十四歲時已經生殺予奪、大權獨握了。
作為添頭的連嬅乖乖跟在她哥身後,走過儀門,繞過影壁,終于到了衙門後堂。
這裡大約是縣令待客的地方。
門柱左右各刻了一行字,“所取所用,民脂民膏”,頂上挂着一塊匾額,上書“清正廉明”四字。
……怎麼這麼有諷刺意味呢。
縣令不在主位,而是落座于左首。那堂前坐着的顯然是比縣令級别更高的官吏。連嬅悄悄瞥了一眼,見此人面生,留着斑白的山羊胡,國字臉,約摸四五十歲的樣子,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測。
——他不會就是荊州的新任知府,李元陽吧。
李元陽是雲南白族人,看樣貌特征,确實與漢族有些不同之處。他在荊州府幹了兩年後棄官回鄉,從此隐居于大理四十年。官場生涯沒有多少值得大書特書的,倒是在理學方面頗有建樹,被稱作滇中“理學巨儒”。
連嬅對王陽明的心學理論都雲裡霧裡,對李元陽的“性、心、意、情”說更沒有什麼興趣,倒是看了幾封留存下來的、他與張居正的往來書信。
隆慶六年,張居正代高拱為内閣首輔,加左柱國、進中極殿大學士,裁決一切軍政大事——他正要開啟一個屬于自己的時代。在《答李中溪有道尊師》裡,他對李元陽剖白心志,“願以身心奉塵刹,不于自身求利益”,又說自己此時“如入火聚,得清涼門”。
他已決心将整個生命獻與國家,因此隻有前進,沒有後退,隻有犧牲,沒有畏縮。
此時與彼時,曆史與現實,連嬅恍惚了一瞬,又很快回神。
縣令殷切笑着,介紹道:“這位是——”
李元陽卻主動開口,打斷了他的話:“敝姓李,大理府人。”
……果然是他。
張居正躬身行禮:“李先生,在下江陵縣秀才張居正。”
連嬅也福身行禮,怕自己的名字露餡,特意用微弱、模糊又畏怯的聲音自我介紹:“民女連嬅,見過先生。”
李元陽微微颔首還禮,目光上下打量着張居正,氣度卓然,的确是個挺拔俊秀的少年——似乎完全沒在意他身後那個低着頭聲如蚊呐的小孩。
倒是縣令和幾位吏目顯得頗為吃驚,沒想到這個身手矯健的小童竟是個女孩。
“‘食哉惟時,柔遠能迩,惇德允元,而難任人,蠻夷率服’,何解?”
這是《尚書》裡舜呼十二州之牧而告之的話,對于熟讀四書五經的秀才來說,約等于送分題。
張居正尋思立就,侃侃答曰:“牧民之道,當使民足食,而足食之道,在不違農時。須輕徭薄賦,使民得以盡力于農畝事。民食既足,教化可興。夫安民之道,固在于知人用賢,然則衆君子成之不足,一小人壞之有餘。所以帝舜之命十二牧,既說親近君子,又叫提防小人。所謂聖人遠慮也。”[注1]
李元陽捋捋胡須,露出微笑,而後視線一低,看向連嬅。
……要不你還是把我忘了吧。
身為一個可悲的古代文盲,被老師點名回答問題,卻頭腦一片空白、不知所雲的感覺真的很恐怖,尤其是對連嬅這種從小被績優主義洗腦的學生來說。
好在李先生也沒有拿四書五經考校一個小小女童的想法,他語氣溫和地問:“我聽說前幾日縱火案的主犯是你提供線索抓到的。你是怎麼找出那人藏身之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