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沒有想過靠寫作養活自己,但在這個飛速發展的信息時代,不擅長打字的作家是很難獲得穩定收入的,這一規則對習慣了用紙筆的我來說,太緻命了。
很顯然,我不如姐姐,如果死的人是我,她不但有能力好好安葬我,還可以在那個小出租屋裡繼續過下去。一年後大學畢業,去想去的地方,擁有自己的人生。
至少,她不會落到當流浪狗的地步一一我眯起眼睛,繃直尾巴,将頭埋進垃圾桶裡,散發着酸臭味的粘液順着下巴流到脖子根,玻璃渣相互碰撞,發出叮當聲響。終于,因為長時間浸入髒水而略顯幹澀麻木的鼻尖觸到一個滑膩的東西。我大喜過望,将頭埋得更深了,肉味鑽入鼻孔,我叼住那東西的一角,将其翻出來,是半塊發黴的雞肋骨。
我叼着雞肋竄出小巷,外面路燈昏暗,貧民窟的房子東倒西歪地倚在一起,裡面擁擠又狹小,時不時傳來咳嗽聲、咒罵聲,濃烈的酒味和煙味交織,在巷間彌漫。
我很慶幸自己為逃房租離開了這種地方,當然,當肚子餓的時候,我還是忍不住想起這裡成堆的剩飯剩菜和醉漢的嘔吐物。
這時,一個黑影從路燈下的陰暗處閃出:是黑老大——那條比我大了半個頭的黑色鬥牛犬!
自從我開始以一條狗的身份晝伏夜出後,就被他和他率領的流浪狗群盯上了,或許是因為我每次都可以依仗自己的長相從人類那裡獲得施舍,而且看上去又很好欺負吧!
我的确很好欺負。盡管一再告誡自己不要輸給一條狗,但最終還是被他們輪番撞倒按在爪下,喉嚨因為被叼了太多次而沾滿口水。
我定定地看着他們,舌尖暗暗舔舐着含在嘴裡的那部分雞肉,狗群逐漸圍攏,面目猙獰,嘴角流出涎水,突然我嘴一松,将雞肋拍在爪下。迅速撕下一塊肉後,轉身就跑,那些狗叫嚣着擁上來,我趁機竄入另一條巷子,拐了個彎,就聽到身後傳來人的叫罵聲和棍棒擊打在□□上的悶響。
同是天涯淪落狗,相逢何必要相殺,我在心中暗道,沿着貧民窟外的公路,一路小跑回到了廢棄工廠。
我曾經在工廠避風的角落裡支了一張鐵架床,現在床上隻有兩件發臭的人類衣服,因為長久沒人打理落滿了灰。相比之下,水泥地上用被褥堆成的狗窩則因為每天都用腳踩而變得松軟下陷。
我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用爪子扒拉開爛泥一樣的被褥,檢查藏在裡面的小說手稿是不是完好無損,如果上面有一點點污漬或者字迹被蹭模糊了,我就會難受很長一段時間,然後在夜深人靜時化成人形,穿來衣服草草披上,把被蹭掉的字補好,污垢用橡皮擦幹淨,若來了靈感,就再往後寫一些。不過,我一定會趕在天亮前變回髒兮兮的野狗,因為不敢看見自己現在的人樣——大概比乞丐差不了多少吧!
然而今天,我用鼻尖拱蹭手稿時,無意間抖落出一張紙,瞥見那張紙的瞬間,我一下定住了,瞳孔微顫,目光再無法挪開。
“普羅米修斯給人間帶來了什麼?”除了這句話,紙上還零星寫有一些讓人摸不着頭腦的英文詞彙,翻譯過來是“力量”、“叛神”和“塔”,其中,“叛神”和“力量”被圈起來,分别用一個潦草的箭頭指向“塔”。
這些全是姐姐的筆迹——
“普羅米修斯給人間帶來了什麼?”
一個月前,簡陋的出租屋裡,我好奇地趴在桌前看姐姐寫寫畫畫。
“嗯”,姐姐扭頭一笑,陽光透過方格窗照進來,落在她輪廓優美的側臉上,“這是學校布置的課題呢!”
“那肯定是火啦!”
“火?”姐姐意味深長地揚揚眉毛。
“不是麼?”我湊近了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