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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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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曉掰着指頭算了算,自己的手指腳趾加獻的仍不夠。“一掌又一指個吾們的手掌腳掌指數的掌又四指。”

拂曉說得太繞,獻腦子裡轉了半天才算出來這是多少。

六百零四。

活了五十多年,獻當然知道大部分人都是死于非命,見過的老死之人屈指可數,但兩者具體的比例差異她是沒概念的。

如今拂曉這麼拿數據說話,獻倒吸一口冷氣。

她想像不了六百零四是多少人,但她原本的部落大人稚童加起來也沒超過四百人。

這麼多人,隻一個是老死的,這老死的概率也太低了。

獻不解:“汝為何記這個?”

“吾能記得的最早的事便是死。”拂曉道。“一個崽倒下後,再沒起來,不吃東西也不喝水,再後來就被埋入墓地。吾那時就想,吾是否也會如此?吾是否能活到長成大人?吾要如何才能活到長成大人,活很多很多個春天,在未來的某一日,是睡夢中平靜的死去?”

獻仍沒明白。

“吾就想,若吾知道每個人是怎麼死的,吾能否通過避開造成他們死的原因,從而不死?”

獻驚訝道:“好像可以,拂曉真聰明。”

拂曉撫着木闆長歎道:“然後吾就開始記這些,記下吾認識的每一個人的死,和他們的死因,不知不覺就記了這麼多。”

“那汝有沒有找到活很多很多個春天的辦法?”

“沒有。”拂曉搖頭。“吾發現,人的生命,非常殘酷。”

獻疑惑的看着拂曉。

“與吾同歲出生的崽,到第六個春季時,五存二,而活着的到第三掌個春季時,亦死去半數,活着的到第四掌又一個春季時,又五存三,還活着的到如今,又五存四。”

獻掰着指頭算了好一會才算明白這是死了多少個,還活着幾個。

若與拂曉一起出生的崽有一百個,到第六個春季時,還活着四十個,到第十五個春季時,還活着二十個,到二十一個春季時,還活着十二個,到現在,還活着九個半。

獻:“....怎麼死的?”

死了這麼多,部落能延續下來真不容易。

“汝問得是大人還是崽?”

“都問。”

拂曉想了想,舉例道:“崽每二十掌(一百)的人,四掌(二十)在會爬前,不知道為何病死的;三掌又三指(十八)是在會爬後見到什麼都往嘴裡塞,不知道吃了什麼死的;兩掌又二指(十二)是在會走路後磕磕碰碰受了傷,傷口壞掉死的;兩掌又一指(十一)是被蛇蟲咬了後死的,其中最多的就是蚊;一掌又兩指(七)是冬季時吹了風死的;一掌(五)是被野獸叼走的;四指是打鬧出汗後死的;剩下的是一些不太常見的死因,比如吃肉時被骨頭噎死、走路摔死、跑丢了、燒火時被燙到這些。”

“大人呢?”

“每二十掌的人,六掌又三指(三十三)的人死于受傷後傷口壞掉,傷口有大有小,有的是被大豚獠牙刺傷,有的是弄柴時被木刺刺傷;三掌又二指(十七)的人是被蛇蟲咬了後死的;一掌又二指(七)是野外喝了不幹淨的水或沒煮熟的生血;一掌又一指(六)是被野獸殺死;四指是吃了沒完全處理好,還有毒的食物;四指是溺水亡;三指是在部落沖突時戰死;兩指是失蹤,大概是在野外走丢了,找不到回來的路;一個是伐木時被砸到.....一半的一半個人是死于生育,再就是一些不太常見的死因,和崽差不多,走路摔死、吃肉時被骨頭噎死、走在山坡下被山上掉下來的石頭砸死。”

獻為拂曉這細緻到一半的一半死因統計瞠目結舌。

瞠目結舌之餘,看着那一大捆木闆,獻有一種說不出的奇異感覺。

就是,突然覺得,死亡沒那麼可怕了。

明明木闆上的記錄那麼離譜與可怕。

獻無法用語言表達自己的這種心情,隻能道:“這兩塊木闆朽壞了。”

拂曉看了眼。“那兩塊木闆是最早的,雖然吾很用心的保存,但木也會朽,等快入冬時吾弄些石頭,刻石闆上。”

飯食很快煮好,還是野果野菜炖肉。

煮好的肉湯被分成四部分,三部分是晚餐、明天早餐、明天晚餐,最後一部分是今日早餐。

雖然涼得沒熱的好吃,但沒辦法。

每次生火都要耗費不少燃料,一次煮兩天的食物可以省下這部分燃料,若非氣候炎熱,肉湯最多放兩天,超過就會變質,部落很願意一次煮一個月食物。

飽食一頓後,拂曉以獻需要熟悉環境為由帶着獻離開聚落,來到森林邊緣。

“來,汝飛一飛,看最遠能看到哪些東西。不要勉強,看得不遠也沒關系,吾能應付衆人。”

獻試着飛起來後往高處飛,飛得越高,越耗費體力,她以前飛行時都是卡着樹冠高度,能避開野獸就行,這一次全力扇動翅膀,最終将樹冠甩在身下。

高處本就望得遠,獻的視力也很好,在體力将耗盡時,獻抓緊時間四顧,旋即下落。

拂曉一把接住落下的獻。“真厲害,飛得比樹冠還高。”

“隻高出樹冠一個汝的高度。”

“那也很高了,那麼高,吾爬都爬不上去。”

獻看了眼自己方才踩在腳下的樹,至少五個拂曉合抱的樹幹,以及二三十個拂曉加起來的高度,誰會沒事爬這麼高的樹?

哄人也哄得有技術點。

獻道:“吾看到東邊有一株枯死的大樹,南邊是聚落,西邊是一條大水,北邊是一條大大水。”

拂曉在腦子裡将獻說的地标與記憶對比了下。

大水應該是聚落周圍的一條溪,大大水則是淇水,而東邊枯死的樹,應該是部落過段時間準備去伐的木。

獻緊張的問拂曉。“遠不遠?”

不是很遠,用來幫助狩獵有用,但不大,不過這不是問題。

現在都能飛這麼高,長大了隻會飛得更高。

至于那可能需要很多很多個春季,天上又不會下肉湯,想得到什麼,自然要付出些什麼,部落肯定能理解這一客觀現實。

拂曉摸了摸獻的腦袋。“遠,很有用。”

獻松了口氣。“那就好,吾們去打獵吧。”

“先不忙着打獵,秋天果子熟了,挂在樹上的時間很短,不及時采摘,就被鳥吃光了。”

“哦哦,吾差點忘了。”

采摘的果子被分成兩類,一種是能曬幹長期保存的,一種是不能長期保存的,前者摘下來後會被切開再曬幹,曬幹後儲存至窖穴,後者則是以最快速度吃掉。

整個聚落所有人一天六頓的吃了十天果子都沒吃完,沒吃完的都腐壞了,但沒扔掉,而是堆在一個窖穴裡。

拂曉對疑惑的獻解釋道:“猴存放果子的地方,時間久了,果子也會變質,還會産生酒,猴很喜歡喝。吾喝過一些,滋味很不錯,天冷的時候喝起來非常暖和。所以吾們也将吃不完的果子堆在一起,釀出酒,冬日飲用。”

獻也喝過猴兒酒,雖然因此被猴追,但滋味很好,她不後悔,隻是沒想過還能自己釀酒。

果子都處理好是收稻。

農田裡稻穗低垂,稻粒開始掉落,再不收就都掉地上了。

大人拿着石刀石鐮割稻,獻與幼崽們跟在後面撿拾地上掉落的稻粒,順便驅趕鳥群。

獻撿的時候撿起一粒稻,搓開表皮送進嘴裡嚼了嚼,和以前吃過的糧食作物都不同。

也确實不同,她出生的部落,種的都是葫、青豆、黍等作物,稻這種作物根本沒見過。

稻很噎人,糧食作物都很噎人,但誰讓它保存期更長,能讓冬季時有食物。

見獻好奇的吃稻粒,拂曉笑問:“滋味如何?”

“味不美,黍更美。”

拂曉道:“滋味是不美,但它粒大,一粒當好幾粒黍,也更頂飽。”

獻歎息。“有這麼多美處,怎麼就不再美一處呢?”

拂曉莞爾。“若能美兩處就更好了。”

獻疑惑:“兩處?”

“粒成熟後不會脫離穗,可以一直留在穗上就美極了。”拂曉痛心的看着地上的稻粒。

植物生來不是為了給人吃,果實成熟了就會掉落泥土中。

稻田裡的稻粒将近半數掉在地上便宜了蛇蟲鼠蟻與鳥類。

更令人吐血的是,這還不是全部損失,從果實結出起,鳥群就每天拜訪稻田,因此結果後能長到成熟的稻粒也隻是一部分。

獻聞言,看了眼遮天蔽日怎麼趕都趕不完的鳥群,她也開始肉疼了。

收稻收得很快,也必須快,每慢一分便會有若幹稻粒被鳥群吃掉。

稻田收割結束後,聚落憤怒的抓捕鳥群,吃了一頓全鳥餐。

解恨的全鳥餐後,還要繼續面對鳥群。

黍熟了。

與必須在合适時間播種的稻不同,早了或晚了都會影響收成,黍的播種不挑時間,早了晚了都可以,收成比稻更穩定——當然,黍也有缺點,産量是真低,同樣面積,稻的産量是黍的兩倍有餘。

産量如此低的黍沒被稻淘汰,自然不是人們多眷戀黍這種世代種植的作物,而是稻這種新作物有個緻命缺點。

豐收的時候,它的産量是真高。

欠收的時候,它的産量是真低,最差能顆粒無收。

而播種後是豐收還是欠收,抱歉,這是一件非常随機的事,以至于每次種稻前,聚落都要宰肥麋祭祀,祈求土地,保佑今歲豐收。

至于土地配不配合,看它心情。

而土地的心情,用拂曉的話來說便是:

今歲心情好,讓稻欠收吧。

今歲心情不好,讓稻欠收吧。

“既然這樣,為何還要種稻?黍不是更好嗎?”

拂曉歎道:“黍很好,但收獲太少,不像稻,雖然收獲多寡随心所欲,但一次豐收可以頂幾次黍收成。因此吾們結合了下,兩個都種,稻欠收吃黍,稻豐收,那就有更多食物以防不測。”

又是一陣搶收,最後一季黍子收獲。

解決了冬日口糧,而冬季将至,聚落裡不分少長,隻要能走,全拿着家夥進入山林尋找容易砍伐的小樹、枯樹、枯草,撿拾枯枝,為嚴冬儲備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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