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多陷入了深深的疑惑。
他完全不理解為什麼拉塞爾要這麼做。
等到他拿到了自己的卡丁車,拉爆這個中國人不是分分鐘的事情。何必要逞一時之快用這種破爛車子大路貨去拼命攻防?
蘭多不期然地想到了他在歐洲的經曆。
那個在起步就把他擠掉位置的荷蘭人。
他好像就是帶着這種‘要麼撞車,要麼把我放過去’的決心,起步就把蘭多的位置給搶掉了。
他每天眼前都是他把自己逼上牆的那一幕,隻要放空腦子裡就開始自動重播,導緻他不得不沒日沒夜打遊戲讓自己不再胡思亂想。
在無數次的反複回憶中,他找到了無數條辦法去規避掉這次失位,但是實際上蘭多自己也不确定,如果再一次直面這樣的逼搶,他是否會再次讓掉位置。
為什麼呢?
賽車不是...一項娛樂嗎?
蘭多·諾裡斯的卡丁車之路開啟的非常理所當然——他的父親喜歡賽車,他的哥哥在練習賽車,他自然也要試一試。在發現自己握上方向盤,可以輕易地把父親的目光吸引過來,他就逐漸愛上了這項運動。
開車嘛,很簡單的。
他不需要怎麼學習,天生就有一種直覺,什麼時候需要打方向盤,什麼時候需要踩油門,什麼時候需要點刹車。父親說這是一種‘車感’。或許吧。
再後來,他發現開卡丁車可以讓他‘受歡迎’。
他并不是那種在人群中會天生成為焦點的小孩子。他長得好像天生比别人小,在同齡人紛紛發育長高的時候,他還像個小孩子那樣。但是在他開上車之後,他不需要說話,他的車就是全場的焦點。
他喜歡這種成為‘焦點’的感覺。
他想要所有人的注意力。
開車能夠帶來這一切,所以他喜歡開車。
他不喜歡學校,那些文字總是在他的眼前飛;他難以在椅子上久呆,他總是想要動起來。父親說這沒什麼,他也有‘閱讀障礙’和‘注意力缺失’,他照樣成為了一個成功的銀行家。
“我的寶貝蘭多也會成為一個成功的賽車手的。”
也許吧。
蘭多隻是覺得賽道比文字順眼多了,他能夠在駕駛座上呆好幾個小時,但是在教室裡呆個一節課都要他的命。如果成為F1賽車手可以不用去教室讀書,那麼他願意成為一個F1賽車手。
但是....
成為F1賽車手,需要這麼拼命嘛?
他當然知道賽場上是你死我活,每年的F1大獎賽,總會有些不太幸運的家夥被時速快300的車子直接撞出賽道。甚至當場死亡也不是罕見的事情。
老一輩的故事裡面,同場競技的賽車手也許幾周之後就是彼此的擡棺人。
死在斯帕賽道的維倫紐夫,在刷新最快圈數的時候與前車相撞,被抛出駕駛座,肉身以300/h的速度撞上護欄,因脊髓斷裂和嚴重内傷搶救無效當場死亡。
噩運在不久之後降臨到了他的同隊隊友皮羅尼身上。皮羅尼全身骨折,僥幸生還,但他并沒有走出來。在無法駕駛方程式賽車之後,他大量參與極限運動,最終死于賽艇事故。
車神塞納同樣死在比賽中。他駕駛的威廉姆斯FW16在坦布雷羅彎失控撞牆,一根鋼筋當場橫穿他的頭骨,奪走了車神的性命。
此刻,他的車子裡還放着一面奧地利旗幟,為了紀念在一天前排位賽中撞牆顱骨骨折去世的拉岑伯格。
蘭多聽過這些故事。
他清楚地知道賽車是一項極限運動。
他們這些理論上還要坐着安全座椅才能上路的小朋友手裡握着能夠開出上百公裡時速的方向盤,彼此在賽道上像碰碰車一樣互相撞。
這并不可愛,而是驚悚。
他也出過事故。
完全是無妄之災,他在高速行駛中被後車追尾,人仰車翻。結果是肋骨骨折,在醫院裡躺了好幾個月。
這場事故帶給他的教訓是更加小心地開車,謹慎地去駕駛他的車輛,在賽道上盡量保持冷靜。
以及,離那些瘋子遠點。
但是賽車好像是個瘋子含量過高的項目。
比如底下就有兩個神經病。
莫名其妙就這樣鬥了起來。
就在他的面前,占據内線的拉塞爾面對向内逼搶線路位置的岑維希,狠狠地用自己的右前輪撞了上去。他自己的車子因為撞擊開始像得了帕金森一樣抖動,而岑維希更慘,車子失控扭動着就要上牆。
蘭多看着底下瘸腿,歪扭,還不停在你追我趕的紅白和銀黑色賽車,呼吸變得愈發急促,心跳像鼓聲一樣狠狠敲擊,血液逆行燃燒到了大腦。
怎麼辦,我好像也瘋了。
不然為什麼,我也想下去開破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