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
在一個警局前,突然有一輛飽受風沙的面包車一個急刹停了下來。
車剛剛停好,車上就沖下來兩個人。
他們徑直跑到警局内,拉起随意一個警員緊張地詢問着。
“孩子,我的孩子。”
這位母親雖然面帶憔悴,但是她的眼神卻迸發出讓人不能忽略的光亮。
“即墨是吧,他在休息室裡呢。”
雖然她說得模糊不清,但是警員們卻聽明白了她沒有說完的話。
非常确定地告訴她,她的孩子找到了。
即正義帶着自己媳婦李文玥跟着警察來到休息室。
在去往休息室的過程中,他們兩個人的手緊緊地握着。
是緊張,是害怕?
是期待下更大的恐慌,他們期待着這是一個好消息。
但是又害怕這個消息難以接受。
夫妻倆互相攙扶來到休息室前面,伸手要推開門的時候他們手拉了拉自己衣服的下擺。
深吸一口氣才把休息室門敲響,門很快就被打開。
門打開後李文玥一眼就看見那個清瘦的背影,隻看着背影她就忍不住流淚。
“我的孩。”
李文玥忍不住上前撫摸他,但是即墨卻在手撫摸上來時有一個輕微的後退動作。
雖然他的動作很小,但是在場人都看見了,忍不住心酸。
“媽媽。”
即墨在自己爸媽來的時候就感覺到了,那是體内血脈的吸引。
即墨十年前失蹤,當時他才十歲,跟着爸媽在南方打工。
但是在一天放學後幫爸爸推着攤子上街,就在十分鐘之内,他被人搶走了。
因為那個時候太突然,一夥人停車搶走立刻開車跑。
這個過程不到三分鐘,即正義隻能親眼看着自己孩子被搶走。
那個時候李文玥在坐月子,在月子中就聽見這個噩耗。
從那個時候開始,兩夫妻就走上尋子的路,他們找了十年。
把全國都跑了一趟,昨天接到警局的電話說找到他們孩子。
他們是在鄰省,開了十二小時才到這裡。
“我的孩!”
休息室裡面傳來痛快的哭聲,這一對夫妻終于在十年後找到自己的孩子。
苦盡甘來是他們最好的詞。
一周後。
萊城的一個小旅館前傳來吹吹打打好不熱鬧的聲音。
因為這個聲音被吸引到的人群前去。
“這個在幹嘛。”
在圍觀的人肩膀被拍了拍,然後聽見詢問的聲音。
因為這個小旅館前面太過于熱鬧了,能看見很多外地人聚集在這裡。
他們手裡胸前都舉着大大的牌子,上面有一些兒童的信息。
“有一家丢了孩子找到自己的孩子。
這不這群人是來給他們慶祝了。”
圍觀的人已經在這裡一段時間,大概知道這裡是發生什麼。
所以給大家解釋。
“但是我看他們這樣不像是慶祝,反而像是在搶風頭。”
因為他們這些人站在最前面,甚至他們會主動把自己手中的紙發給大家。
下跪,唱歌,拉過話筒說話。
這些行為一看真的不像是來慶祝,像是來搶風頭。
而這一場熱鬧真正的主人公隻是安靜地站在最後。
大家能看見在最後面輪椅上面坐着一個人。
非常消瘦,衣服空空蕩蕩。
他戴着帽子與口罩,大家看不清他的臉。
但是所有人會上前和他說一句話,最後與他身旁的中年男女相擁。
他就是這一次的主人公,10年前被人販子搶走,現在找回的小孩。
隻是看到他坐在輪椅上的樣子,大家不禁想到幾種可能。
因為小城不大,一點點東西都能引來很多人。
所以今天的熱搜就是這個小城的内容,而那些拿着大紅色牌子的中年人們也引起了大家的讨論。
尋找被拐兒童,這個群體再一次引起大家的注意。
不過這個時候的即墨已經跟着父母回到他的家裡。
即墨的父母是南北結合,當年他的母親從北方去往南方創業。
憑借自己堅韌的性格打拼出一番事業,然後遇到了一個南方的男孩子。
兩個人自然地走在一起,結婚生子。
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而他們幸福的生活在10年前戛然而止,因為他們的大兒子被人販子當街搶走。
後來的10年,他們不斷駕駛着面包車在全國各地找自己孩子。
而後這十年他們不斷在外面奔波着,家裡的生意隻能擱置下來。
被擱置下來的還有他的弟弟,即明。
即墨知道這個孩子,這個孩子是在全家的期待下生出來的,雖然他這五百年很少回憶小時候的故事。
但是在看見父母時,所有的記憶都開始回籠,他似乎忘記自己努力修煉,甚至被打成邪修就是因為他為了修煉不擇手段。
而努力修煉就是為了能回家。
“我的乖乖。”
即墨是跟着父母回到南方的這個小城,他的父母在他被搶走之後沒有離開。
他們說他記得這個地方,搞不好他會自己回來找他,就這樣,他們一直住在這裡。
父母在外面找自己,是他的姥姥姥爺在家照顧弟弟。
他父母剛剛停下車,他姥姥姥爺就上前攬着他,嘴裡不斷喊着乖乖。
一整天即墨都在大家的關心中度過,直到晚上他才能安靜下來。
不過他的安靜是在家裡和弟弟吃飯,因為今天街坊們給他舉辦了歡迎宴。
現在擺在大街上的酒席還沒有散呢,加上有很多朋友過來。
所以考慮到即墨的身體,他晚飯的時候是在家裡吃的。
然後擔心他太孤單,讓他弟弟陪着他。
即墨面前是一碗姥姥給準備的飯菜,因為他的身體原因,米飯和青菜必須要提前給他切碎。
就算是這樣他用勺子吃的時候還是把米掉了一地。
“咣當!”
一不小心即墨手中的湯勺掉在地上,即墨隻能看了一眼地上的湯勺就放棄。
因為他當時曆劫失敗,九重天劫的雷全部劈在他身上。
丹田炸開腹部受傷,然後靈氣全部消散,所以他身上的傷都愈合不了。
還因為身體突然失去靈氣,回到藍星之後空氣中的靈氣很稀薄。
他的身體被天道排斥着,他吃下小草找機會回到家裡。
但是他的身體就連三歲幼童都不如。
整個人很消瘦,腹部有一個大窟窿,頭發被雷劈焦,隻留下剛剛長出來的幾毫米。
他這個樣子所有人第一眼都覺得他一定是長期受到折磨。
即墨看着地上的湯勺想事情,而在即明的眼裡就是他哥哥想撿撿不到。
随即站起身去廚房裡面拿出一個新的給他。
“吃吧。”
把地上的湯勺撿起來拿去廚房裡面洗幹淨放好。
“我吃飽了。”
即墨看着自己手中的湯勺,他說話很慢,一句話需要一個字一個字往外蹦。
他已經很久沒有吃過食物,畢竟在修真世界使用的都是靈丹。
所以回到藍星吃一些東西就填滿胃部,現在他已經吃飽了。
嗯?
即明看着他碗裡的飯菜,這個碗是他們家裡最常規的碗。
裡面盛着米飯和焯水的青菜與一些蝦,為了方便他吃,這些菜和蝦切得很碎。
碗裡隻吃了一個小坑,五分之一都不到。
即明看着自己已經開始吃的第三碗,又看了看那個小坑的碗。
随後結結巴巴地說着。
“不、不可以浪費食物。”
又想到什麼直接哼出來聲音,然後捧着碗繼續吃飯。
“那我下一餐吃。”
即墨知道自己現在的身體,他需要食物讓自己恢複。
但是他現在進食情況非常不明朗,隻能慢慢吃,多吃。
即明看了看即墨沒有理會他,隻是在自己吃飽後回到沙發上繼續看電視。
晚上,等到家裡所有人睡着之後,即墨的房間被打開。
他現在的樣子和白天完全不一樣,雖然還是那麼消瘦,但是他卻能自己站起來。
他來到客廳時已經有一隻生物在——一條黑色的長蛇。
這個大小的蛇不知道它怎麼會出現在城市中的居民區。
在看見即墨時,它把尾巴上的小草放在即墨的身前。
即墨接過小草,給了它一滴血。
長蛇把這滴血咽下去後迅速從窗戶溜了下去。
然後即墨直接把這一根草放嘴裡嚼碎咽下。
他的身體一直沒好,而且為了讓自己的身體更加真實,這一段時間他都沒有治療。
任憑自己的身體虛弱着,也因為這樣,他才能順利去到警局,找到父母。
而長蛇來到這裡是因為自己答應它們,如果能找到含有靈氣的植物,自己會把一滴血給它們。
當然前提是能把植物送到自己面前。
因為他在修真界500多年,他的血對于這些動物來說是大補。
比帶有靈氣的植物還要好。
即墨就這樣在家裡休息觀察着,他沒有拿出任何值錢的東西。
而一家人好像真的隻要他回來就好。
時間在這樣大家好像都很安靜的環境下渡過,直到一周後才有轉變。
但是這個轉變是往更差的方向。
“為什麼又動我的東西。”
即明剛剛放學回家,回到房間放下書包就看見自己房間的櫃子被動了。
他的房間不大,或者說這其實是兩房一廳。
然後其中最大的卧室被隔成兩間,客廳也被隔出一個房間。
即墨和即明是住在被主卧隔出來的兩個房間内。
次卧是姥姥姥爺,客廳裡隔出來的房間則是爸爸媽媽住的。
就算這10年即墨沒有回家,可是那個房間裡面依舊擺放着屬于他的物品。
而即明這次爆發是因為自己的被子被拿走。
而這一床輕便被子則是放在他哥哥的床上。
為什麼要趁自己上學的時候動自己的東西?為什麼要把自己的東西拿給哥哥?
“是我拿的,我看見你哥哥房間裡面的被子比較厚,就想着把你屋子裡比較薄的被子先拿過來給他用一下。”
姥姥馬上上前安慰他,是她沒有經過同意就進入即明房間。
“明天我去給你買一床更好的,這一床先借給哥哥。”
即正義也上前安慰小兒子,還跟他保證,明天買一床更加好的被子給他。
“我不借,我不想借,還給我!”
即明直接拒絕,他不想把自己的被子借出去。
而且自己基本上也需要比較輕薄的被子。
“你看你這孩子,借給你哥哥怎麼啦。”
看見他這個樣子,大家隻覺得他在使小脾氣。
“我說了我不借,我不想把我的任何東西借給他,還給我。”
即明非常冷靜,他看着全家人說出這一句話。
他要求把自己的被子還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