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一、吏部】
職責:主管文武官的選試、差遣、資曆、升遷、蔭補、考核等政令,封爵、策勳、賞罰、功績好壞的法令。
(據詞典網“吏部”詞條)北宋初文武官铨選分屬中書、審官院、樞密院、三班院,稍後文選屬審官東院、流内铨,武選屬審官西院、三班院,本部唯掌注拟州縣、幕職官,京朝官叙服章、申請攝官訃吊祠祭、拔萃舉人等事,兼管南曹、甲庫,置判吏部事二人,以帶職京朝官或無職事朝官充任,又有格式司,尚書、侍郎皆為寄祿官。
元豐改制後,凡文階官、武選官,幕職、州縣官,散官,都以左右高下分屬于四選。四選由郎官分管、尚書總管。(加“行”、“守”、“試”的為寄祿官。)
四選
尚書左選(原磨勘京朝官院、審官東院):主管文臣京朝官以上及職任非中書省授任的。
尚書右選(原審官西院):主管武臣升朝官以上及職任非樞密院授任的。
侍郎左選(原流内铨):主管初任到幕職、州縣官。
侍郎右選(原三班院):主管副尉以上到從義郎。
1、尚書(長官)
2、左選侍郎、右選侍郎(副長官)
3、尚左、尚右、侍左、侍右郎中、員外郎,參與掌管選官之事,見上面的“四選”。郎中由知府資格以上官員充任,不夠資格的稱員外郎。
4、司封郎中、員外郎,主管官封、按等級贈官、承襲官爵之事。
5、司勳郎中、員外郎,參與掌管勳官賜賞之事。
6、考功郎中、員外郎,主管文武官的選叙、磨勘、資任、考課。
7、官告院,主管吏部、兵部、司勳、司封四司的授任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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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戶部】
職責:主管全國戶口、土地、錢糧的政令,貢賦、征役之事。
宋初,三司管财政,戶部無職權,盡設判戶部一人,受理全國上貢。元豐改制,将三司歸入戶部。
1、戶部尚書(長官)
2、戶部侍郎(副長官)。
3、左、右曹郎中、員外郎,左曹負責戶口、稅賦、上貢,征收專賣,右曹負責常平法、免役法、保甲法、義倉救濟法、農田水利法。
4、度支郎中、員外郎,參與主管計劃國家費用。
5、金部郎中、員外郎,參與主管全國交納的錢币。
6、倉部郎中、員外郎,參與主管倉庫儲存及供給之事。
7、都拘轄司,總管戶部、度支、金部、倉部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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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禮部】
職責:主管國家禮樂、祭祀、朝會、宴會大臣、學校、科舉的政令。
宋初有禮儀院,設判禮儀院、知禮儀院;禮部僅有判禮部一人,主管科舉,奏補太廟及郊社齋郎、室長、掌坐,都省集議,百官謝賀章表,諸州申報祥瑞,出納内外牌印,兼管貢院。元豐改制,厘定禮部職掌,始掌禮樂、祭祀、朝會、宴飨、學校、貢舉之法。設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領其事。
1、禮部尚書(長官)
2、禮部侍郎(副長官)
3、禮部郎中、員外郎,參與長官、副長官主管之事。
4、祠部郎中、員外郎,主管全國祀典、道教佛教、祠廟、醫藥的政令。
5、主客郎中、員外郎,主管賓客之禮接待外國使節。
6、膳部郎中、員外郎,主管祭祀用的供物、酒、食品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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